第一訟

第二百七十五章 頭疼的事

第二百七十五章頭疼的事

可終究是飲鴆止渴。

若是蕭櫻,會想一個穩妥的法子。

把北境這個問題徹底的解決了……其實也并不難辦,牧民之所以私下出售馬匹,無非是價錢更高。若是朝廷給的銀子和商人的不相上下,牧民何必冒著得罪朝廷的風險私下進行交易。

可是朝廷不會出這筆銀子的。

朝廷辦事,自然是銀子越少越好。最好一番威逼利誘,不花銀子才好。

都言商人逐利,蕭櫻看來,其實最逐利的是朝廷。總希望百姓們多替朝廷著想,可誰又替百姓們多想一想。

蕭櫻對于皇權從心底有些抵觸。

若不是先和鳳戈認識,最后才知道他皇子的身份。如果乍一相識,她便知道他是皇子,一定對他敬而遠之。

“北境的事才是你這次汶西之行的關鍵是嗎?”

鳳戈點頭。

“你早知道左家和秦家滅門案有關,所以才打著查秦家滅門案的幌子……實則,你要對付的是左家?”

到了這個時候,鳳戈自然不會再瞞蕭櫻。

他也并沒有瞞她的意思,之所以沒第一時間告訴她,是怕她分心。

事情要一步一步辦,案子要一樁一樁查。秦家滅門案能牽出左家……至于左家后面會不會還有一堆尾巴?鳳戈其實并不在意。

他認同蕭櫻那句水至清則無魚。

他也不反對商人逐利。

只是凡事要有個度……過猶不及,太過貪心,就是自取滅亡。左家便如是……

“權家,萬家……還有阮家,似乎都從中得益。他們和秦家滅門案有關嗎?”

“……阿櫻,我有好一陣子不出門了。你問我權家和萬家和秦家滅門案可有關系?”鳳戈一臉蕭櫻問錯人的神情。蕭櫻郁悶,心道他雖然不出門,可他‘爪牙’無數啊。

他手下那些護衛,暗衛。哪個不是功夫高強。

飛檐走壁的……只要他想知道,何需親自出門。

可是迎上鳳戈那雙含笑的眼睛,蕭櫻竟然一句話也說不出了。他故意的,他一定是故意的。

他一定知道她最經不得他這般神情了。可他卻總喜歡這樣看她,看得她……看得她抑制不住的臉頰發燙。

男色誤人!

“不知道便說不知道,我還會笑話你不成!”

“本王沒說不知道啊……”

意思就是知道。蕭櫻眼睛一亮,可隨后意識到,他在逗她。

她相信,如果她誠心問他,他會告訴她。可那有什么意義……時間過了這么久,早幾天晚幾天查出真相都不會影響大局。

如果她問了,他會失望吧。

他這么明里暗里的幫她,就是希望她快些強大起來。

一旦隨他進京,他或許便應接不暇了。不僅沒法像如今這般護她萬全,或許還會需要她獨擋一面。

如今有這樣鍛煉她的機會,他不會放過,她也不會放過。“知道你厲害。可我不會問你的,我自己去查……”

“乖。”鳳戈像安撫貓兒般,輕輕拍了拍蕭櫻的頭。

蕭櫻黑臉,真把她當貓兒逗了。

偶爾順順毛,偶爾逗一逗。她做了他喜歡的事,還不忘表揚般的擼一擼她。

蕭櫻實在呆不下去了,再和他呆一個屋,她怕自己忍不住和他動手。她在他心里本就不是個賢良淑德的閨秀了,再發展下去,她怕自己丁點形像都沒有了。

可是鳳戈打定主意不讓她走,蕭櫻便走不了。

因為鳳戈說……

“你想怎么處置陳留?”

好吧。這問題一出,蕭櫻確實不想走了。這個陳縣令,幾次三番,明里暗里的與她為難。

蕭櫻甚至懷疑,那天遇刺也是陳留的手筆。

這姓陳的背主棄義,明明是太平郡治下,卻轉投他主。

找個靠山也不算什么,你就好好的巴結你的靠山啊。可他偏要踩著鳳戈上位,這點蕭櫻可就不能接受了。

這些年,陳留在汶西沒少做惡。

僅是張三能打聽到的,恐怕就足夠陳留吃一輩子牢飯了。

“他是縣令,本該替百姓做主,可這些年他在汶西,可沒少做惡……雖然不敢殺人放火,可是敲詐勒索這種事,他是熟練工。打官司,誰家出的銀子多,他便向著哪邊。據說他兒子還強搶過民女,那小姑娘不從,撞了墻弄出了人命。也被陳留強行壓下了。”

鳳戈神情陰沉。

似乎沒想到一個小小的汶西縣令,會有如此大的膽子。

以前蕭櫻還怕他冷臉,可如今,她已經十分了解他了。所以哪怕鳳戈冷著一張俊臉,蕭櫻也沒慣著他。

“說起來,這事你得負一半責任。為了藏掘,故意對諸縣官員不加理會。讓他們越發的有恃無恐。鳳五殿下,你是不是壓根不喜歡這里,所以覺得這里的百姓受苦,也和你沒什么關系?”

“……何以見得?”

“很容易猜到啊。你不想引起京中的注意,所以表現的像個不學無術的公子哥……可你完全可以屬下替你出面啊。就像‘殷九明’這樣的。可你沒有……殷九明也是這幾年才漸漸在太平郡開始走動的。五哥,你如今還覺得太平郡的百姓無關緊要嗎?”

鳳戈沉默了。

有個能猜透他心思的心上人,也是件讓人頭疼的事啊。

他想瞞著她的事,似乎都不再是秘密。

他那些黑暗的,骯臟的,不能視人的心思……都被她強扯出來,擺在陽光下。

鳳戈自嘲的笑笑。覺得自己這些年也一直躲在陰暗處,不能見光,不愿示人。

可是蕭櫻卻強橫的擠進他的生命,然后不由分說的將他拉到陽光下……他那些發霉的心思被太陽烤焦,用手一碰,碎成了渣。

“不,他們很重要。每個的,都很重要……我是骨,他們是血肉。”

沒有血肉,一身瘦弱嶙峋,便是僥幸不死,也只是茍延殘喘。一旦有了血肉,他便能活在陽光下,當一個堂堂正正的人。以前是他太狹隘了,總以為別人都欠了他。

總覺得他是個可憐人。

可天下比他可憐的人何止萬千……

相比之下,他擁有的已經足夠多了。

錦衣玉食,仆從成群,護衛忠心,如今還有了蕭櫻。

他的人生,已經很圓滿了,那些不能擁有的……便當是上天對他的考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