壕妻

第389章 買筆風波

就這樣,明菲帶著兩小只,與小雅一起,在二十多個便裝暗衛、還有隱在暗處不知道多少人的保護下,走在吉姆斯城寬闊的大道上。

因為吉姆斯城是羌吳與大鄒兩國來往的必經之路,這里雖不是邊疆,但卻是比邊疆還要熱鬧的存在。

且這是還是交通要道,水路與陸路都很便利。

也是聚集外國人最密集的地方。

在這里,小快這樣的長相,實在是太常見了,所以她才大膽地帶著兩小只出來散心。

她不想讓小快鎖在房中,獨自憂傷。

所以,她把小快帶了出來,讓他見識一下外面的世界,讓他沒機會憂傷。

走在熱鬧的大街上,看著熙熙攘攘的人群,及熱情的商販,明菲問:“有需要的東西嗎?咱們可以買下來,這里的好東西,有的就連在京城都買不到。”

小雅抱著的明悅,東瞅瞅西看看,眼睛簡直不夠用。

“娘,吃。”明悅看著一個小攤販前的攤位,說道。

小販賣的是烤鳥蛋,一串五個鳥蛋,鳥蛋的大小,猶如鵪鶉蛋。

小販的手藝很好,鳥蛋被烤的色澤金黃、散發著陣陣誘人的香氣。

明菲一笑,道:“買可以,但你只能吃一個,剩下的四個,娘親幫你解決。”

“好。”她才九個月大,讓她多吃,她也沒那么大肚子啊!

明菲掏出碎銀子,買了三串,小快一串、小雅一串,她與女兒一串。

小販用油紙包了三串,遞給明菲。

明菲并未立刻讓寶貝吃,她道:“找個暫時歇腳的地方再吃,走路不能吃東西。”

幾人沒有異議。

“娘,筆。”明悅指著一家專賣毛筆的店鋪,她想買一些筆,送給快哥哥。

雖然明家也有筆店,但在吉姆斯城買更有意義。

明菲一笑,幾人轉戰筆店。

各式各樣的筆,讓人眼花繚亂。

在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毛筆,沒有這里沒有的毛筆。

即使這里沒有,也可以預定,專門制定。

小二極有眼力價,見明菲氣質雍容,還有她身邊的兩個小孩,各個粉雕玉琢、極度不凡,他便揚起笑臉,熱情招呼:“客觀,需要什么筆?本店筆種,不說大鄒第一,但也是前幾。”

確實如此,這家店一層滿是各種筆,二層也是如此。

明菲懂女兒的意思,她道:“買一套八歲孩子所用的全套筆。”

小二一聽是全套,趕忙來了精神,道:“店內不止適合八九歲公子小姐用的全套筆,還有十一二歲、十三四歲、十五六歲,成年人等等所用,應有盡有,不知小姐是買一套,還是每個年齡段的都買上一套?”

明菲嘴角抽抽,這個小二,還真是人才,短短幾句話,便把她購買的欲望給勾了出來。”

她笑問:“你賣一套,有多少提成賞銀?”

“啊?”小二哥有些沒反應過來。

明菲道:“就是你賣一套,你們東家給你多少分利呢?”

“每套一百文。”小二哥如實回答。

“這每套的價格,均是多少呢?”明菲問。

“三歲至七歲是每套六十八兩,八歲至十三歲每套是八十二兩,十四歲至少、十七歲每套是九十一兩,成年所用的是一百兩銀子一套。”

“為什么每個年齡段所用的筆,價錢不同?”明菲問。

“回小姐話,做工不同,用料不同,價格自然也不同。”小二回答。

“難道我不可以買上一套八歲孩子用的筆,一直讓孩子用到十八歲么?”明菲道。

小二哥嘴角抽抽,道:“回小姐話,若是書寫多了,筆用的很費,有些人家的公子,一年能用上一兩套呢!所以,一套用十年,除非不寫字。”

明菲鬧了個笑話,她還真不知道原來毛筆的用量,這么廢。

難怪有些家庭一大家子人,才只能培養出一個讀書人。

這還只是筆的用量,表如此驚人,還未算墨、紙、硯、書籍等消耗品!

若是加上所有用度,開支真的大的驚人。

明菲問:“小二哥,若是平常人家的貧苦子弟想要買一套筆,也是這么些錢嗎?”

小二回道:“小姐有所不知,貧苦百姓家的孩子,不買成套,按支購買,店里有便宜的筆,一支只需一百多文便能買到。”

“哦,原來如此。”明菲道。

跑得快道:“菲姨,我以前用筆,也是只買一支,一支筆,我省著用,可用三個月。”

小二哥驚訝道:“小少爺,您是如何撐過三個月的?便宜筆最易毀壞,一般人家的孩子,能用一個月都算極度節儉了。”

跑得快道:“我平日書寫文章,都是先在土地上用樹枝寫上數遍,才用筆書寫到紙上。”

這種事,沒什么好丟人,所以他很自然地說了出來。

明菲只覺得,這孩子真是好孩子,未因貧窮而自卑,真好,大母教導的真好。

大母,您放心,我也會好生教導小快,不讓他長歪。

只是,與明菲與明悅的心疼不同,殿內其他買筆的客人開始噗嗤笑話跑得快。

嘲笑跑得快的人,是一群八、九、十多歲的公子哥,各個身上的衣裳奢華、貴重,而且,他們的身后,都有兩名隨從跟著。

就是一群當地貴族的公子哥。

明菲幾人沒有理會那些個嘲笑聲,她面不改色道:“小二哥,麻煩拿出來八歲九歲孩子所用的套筆,我需要看一眼是否適合我家孩子。”

“好嘞!”小二哥趕忙從柜臺中取出八歲九歲用的兩套套筆,放在木質柜臺上。

每套有筆十二支,且有六種類型,大小不一。

有了這套筆,不論是作畫,還是書寫,均都可完成。

明菲問跑得快,“怎么樣?喜歡嗎?”

“不喜歡,菲姨,咱們不買了,我還有兩支筆可以用。”跑得快不太好意思花菲姨的錢,畢竟他已經欠菲姨很多。

而且,他一直用的都是一百多文一支的筆,感覺與這些沒有多大區別,同樣都能寫出字來,沒必要破費。

一旁進門的小公子哥們,噗噗嗤嗤地大笑了起來。

一個胖堆堆地小孩說道:“窮小子,不買就滾出去,小爺還要買筆。”

“就是,不買進來做什么?你們這等窮酸刁民,該滾去那邊買筆。”另一個小孩指著店中最里側角落中一個柜子上堆著的一堆毛筆。

這個位置,便是清苦人家孩子挑選毛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