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軍少多有病

第770章一粉毀所有

陳百川趕緊湊過去,這一看就是有瓜啊。

“市里酒吧又出事兒了,這都是第五個了,你猜這次是誰家的閨女?”

“誰啊?”

“就咱們養殖協會的老趙啊,我親眼看到警車去他家來著,你可得告訴默默,回來千萬別去酒吧啊。”

“你放心,我家閨女,那絕對是賢良淑德,一身正氣的好孩子,我們能去那種地方嗎——咦?”

他賢良淑德的閨女,哪兒去了?

芊默上樓了。

這家沒愛了。

竟然連智商鏈底端的老爹都能數落她兩句。

這些中老年人對催婚催娃有著蜜汁執著。

芊默有點物是人非的感jio。

曾幾何時,她還是家里的頂梁柱,家里出大事兒小事兒都讓她來處理,她爹還是個老圣父,她娘還是個家庭婦女遇事就會咋呼。

現在,穆綿綿成長起來了,她這頂梁柱沒有用武之地了,徹底淪為爹媽心中“大齡待嫁女青年”了。

雙劍合璧地催婚...慘啊。

陳百川跟他的老伙伴八卦,一回頭看閨女要進屋,抽空叮囑幾句。

“你晚上老實兒在家待著,哪兒也不準去啊,一會我跟你媽再跟你聊聊結婚的事兒。”

芊默腳下生風,嗖嗖往樓上跑。

剛到樓上,諾諾的電話就過來了。

“晚上泡吧,去不去。”

“俺爹俺娘說咧,現在不太平,讓俺在家繡花養鳥。”芊默說得土里土氣,脖子夾著電話,手卻已經拉開衣柜開始挑衣服。

“村姑陳,太平盛世我還不叫你呢,十分鐘后我接你,捯飭得像樣點,我還靠你釣魚呢。”

“于首席,你自己長得也是妖氣十足的,干嘛非得拽著我,耽誤我繡花養鳥?”

都是修煉成精的,話都不用說太透,一點就明白彼此什么意思。

“我弟又沒過來,你養什么鳥?趕緊收拾,釣不到魚我就踹你。”

芊默嘆了口氣,離開小黑后,她果然成了爹不親娘不愛,大姑姐還用腳踹的小可憐了。

諾諾擺明了這是去搞事情的,就算是休班,人家心中也是懷揣著為民除害的心思呢。

對著鏡子看了又看,諾諾姐到底從哪兒看出來她像狐貍精的。

好吧...化個妝的確是有點...

諾諾要是勾起人來,也是不遑多讓,如果倆女人一起出去,她勾的人比諾諾姐多...

一定是諾諾姐擦了死亡芭比粉,哈哈哈。

這個芭比粉的梗,芊默是過不去了。

既然是要釣魚搞事情,就不能打扮的太正氣了,可一拉開柜子,無語了。

她母上大人是要搞事情啊。

這一柜子已婚婦女的保守衣服是怎么回事。

她記得自己在家里留了兩件合身小禮服,哪兒去了?

鳥悄就給扔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件露背的,竟然還給縫上了?

芊默拿剪刀好不容易把縫上的又弄開,還好白色的裙子看不清針眼。

衣服換好了,又畫了個精致的妝,阿瑪尼400正紅色這么一涂,瞬間氣場大開。

平時總是中規中矩的短發也得收拾下,發梢稍微打了點卷,鏡子里的girl電力十足,一雙電眼殺四方。

再挑雙小細高跟鞋,相信這一身出去足以讓男人瘋狂...也足夠她爹媽抓狂。

已經被爹媽歸到良家待嫁大齡女青年了,芊默很有覺悟地挑了件看起來很正的羊絨大衣裹上,但對著鏡子這么一看,還是不穩妥。

就算披上大衣,這臉也低調不起來。

索性開窗,穿著拖鞋拎著高跟鞋,跟逃荒似得翻窗而出,這絕招也是跟小黑學的。

于一諾的7系已經停在樓下了,就見她未來弟媳婦踩著絨絨大白兔拖鞋,打扮的跟個妖精似得翻窗出來,挑眉。

“快,趕緊開車,讓他們發現我就死定了。”

芊默上車換鞋。

“我以為,那是你親爹。”

“不,他現在已經是你弟弟的爹了,今天還嫌棄我書讀太多耽誤嫁人。”

倆女人交換了個同病相憐的眼神,催婚技術哪家強,天下父母都一樣。

諾諾也精心打扮了,一頭大長發披散下來,難得見她選了正紅色小禮服裙,跟芊默這般頂級顏值的坐在一起,竟毫不遜色。

看得芊默口干舌燥,她身為個女人都被諾諾姐閃到了,那些男人看到這樣的美人,不得群魔亂舞啊。

“你說你怎么不擦直男大哥送的粉紅大蘿卜丁?”

一粉毀所有。

“那你怎么不弄點青藍紫色唇彩涂一涂?”來啊,互相傷害啊。

芊默遺憾,“我男人對彩妝比我都通,怕是有生之年我看不到這些色號了。”

諾諾沉默。

她最慶幸的是,自己沒有把收到一盒芭比粉的事兒說出來,只一支就讓芊默笑成這樣...

Q市雖然不大,夜生活卻一直豐富多彩,八點以后正是熱鬧的時候,詭譎的燈光,彌漫在空氣中淡淡的旖旎,都市寂寞與繁華交相呼應,重復著大同小異的相遇與別離。

“這么多地兒,咱選哪個?”芊默問。

諾諾隨手指了家,“就去那。”

“那魚要是不上鉤呢?”

“我畫了地形圖,根據目前幾起案件做的圖,目標很可能在這幾個酒吧出現,我們分頭行動,一天去倆,待兩天賭四個,這就有一半的命中率。”

如果對方不在她和芊默押得這四個地方出現,就算他命大,下個禮拜,她們還會再來。

這種賭概率的事兒,芊默十分喜歡。

雖然近期案件頻繁,按著正常人的理解,犯事兒的人不敢密集搞事情,應該有個緩沖期。

事實也的確是如此,但諾諾和芊默敢過來并非是一時上頭,長期跟各類窮兇極惡的人打交道,對這些人的心理規律也有些了解。

于一諾分析,此人敢頂風作案這么多次,并屢次得手,這家伙一定是十分猖獗并常出入酒吧多少有點小背景的。

這類人都有個共同特點,特別享受犯事兒后不被人發現的愉悅,有時甚至會回到他們犯事兒的地方,暗中觀察。

尋常人的恐懼或是議論,會讓這些人的愉悅感加倍。

遇到芊默和于一諾,算是他倒了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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