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浮華年代

第三十章 第一次投稿

少年班考試什么的,其實胡菲菲一點也不關心。

說是少年班,其實對報名學生的年齡限制相當寬泛,如胡菲菲們這屆,只需要1982年9月以后出生的,就有資格報名。其用意在于篩選出一部分有潛力有資質的學生。其實這樣限制年齡的方法僅僅是為了將那些復讀生摒除在外,因為根據傳統的教育界的觀點來看,初中知識本來就不過那么一點點,對知識點考的也不夠深,三年時間足夠學習了,若是第一年沒考好再復讀的話,就算考出再高的分數,這個學生未來的發展也有限了。

當然復讀的高分學生并不是被學校所徹底鄙視的。當時的重點班級,除了少年班之外,還有特長班、培優班等品種。顧名思義,特長班一般是招收在競賽方面有特長、有希望拿到名次、從而保送上大學、或者高考有加分的同學;培優班則是純粹的按照中招文化課分數排序,將成績較好的學生糾集在一起,統一管理,重點配置教師資源。這兩種班級對復讀學生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完全一視同仁。

程遠芝的提醒固然及時,可惜對于胡菲菲來說,意義不大。因為無論是文化高中的少年班考試還是梅溪高中的少年班考試,考題都相當偏,相當古怪,需要對除課本以外的知識也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如數學考試中可能運用到高中生才要求掌握的求最大值最小值的算法,英語考試中可能會有大量生僻詞匯出現,而語文考試也可能以高中的難度來衡量學生水平。在前世,蕭如去參加少年班考試,連考兩場都以失敗告終,原因就是她沒學過超綱知識,也沒參加過小學數學奧林匹克訓練,思維方式還有一定局限性。

少年班考試通過了,當然也不意味著可能免試進高中,但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錄取的特權,何況,少年班考試都通過了,中招考試怎么會通不過呢?這是一個小概率事件。

對于這種考試,胡菲菲是一點興趣都沒有。既然明知道機會不大,為什么要浪費自己的時間去準備,為什么不能把寶貴的時間放在更有意義、更有把握的事情上呢?當然報名還是要去報的,然后考試時候就走下過場好了,不然,光是父母的嘮叨,她都消受不起的。

晚飯后,胡菲菲借口回房間復習功課,避開了父母的干擾,靜靜的坐在書桌前,鋪開了一張白紙。她要為她人生的第一桶金做準備。

胡菲菲熟知此后十幾年的社會大致走向,清醒的知道,1997年到2005年是草根階層上位的最后機會了,此后隨著房價的失控性猛漲,蘇丹紅、毒奶粉、瘦肉精等事件的出現,社會矛盾逐步浮出水面。躲貓貓、七十碼、激情殺人等匪夷所思的事件層出不窮,就連草根階層所津津樂道的選秀比賽,也充斥著富二代之間的財力比拼。正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百分之八十的權勢或者財富集中在百分之二十的人手中。2011年有人在網上發貼說“今后寒門貴子只是一種傳說了”,雖然偏激,但卻振聾發聵,引人深思。

現在是1998年,時間緊迫,時間是最寶貴的財富。重生前,胡菲菲還記得網上盛傳的一個段子:1998年,馬化騰5人湊了50萬創辦騰訊,沒買房;1998年,史玉柱借了50萬搞腦白金,沒買房;1999年,丁磊用50萬創辦163,沒買房;1999年,陳天橋炒股賺了50萬,創辦盛大,沒買房;1999年,馬云等18人湊了50萬,注冊阿里巴巴,沒買房,如果當年他們用這50萬買了房,現在可能連貸款都沒還完。這個段子固然是對高房價下買房一族的勸諫,但胡菲菲卻從中嗅出了異樣的信息:現在對于白手起家者來說,應該是很好的機會!

可惜,胡菲菲現在年紀只有15歲,連身份證都沒有,還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都沒有權利處置大宗投資。而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她的父母卻對胡菲菲的話不夠重視。實在是令人扼腕。不然怎么說也要托關系找到十年后的資本巨頭、目前的潛力股,砸鍋賣鐵也要集資支持他們啊,就算只能分一成股份也是一本萬利的生意啊。

由于年紀太小,當前胡菲菲能夠做的事情,實在有限。想來想去也只有做寫手寫小說這條路可行了。雖然這個時代稿費微薄,文人普遍待遇不高,但是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寫小說一途,一要有好的創意,二要有好的文筆。創意方面有筆記本電腦做創意庫,各種新奇暢銷自然不必說,文筆方面,她自幼喜歡,又有比別人多出十幾年的閱歷經驗,當然也不至于太差。

胡菲菲閉著眼睛,將近年來比較有影響力的短篇作品逐一過濾了一遍,很快就確定了第一篇小說的題目——《蒼蘭》。

在胡菲菲的筆下,玄幻小說《蒼蘭》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十年前,天空之城的城主及夫人攜一雙同胞姐弟蒼蘭迦摩出游,在兇險的萬魔之森邊緣遭遇蛇妖,展開血戰。同胞弟弟迦摩因為受到蛇妖教唆,憑空擦亮一盞魔燈,成為萬魔之王的繼承人。在繼承儀式的瞬間萬魔之森光芒大盛,所有人都昏了過去。醒來后城主及夫人雙雙慘死,迦摩的能力被封印,活著的惟有蒼蘭、迦摩二人,卻誰也說不清發生了什么。天空之城的大祭司奔赴現場,指認迦摩為萬魔之王,是一切罪孽的根源,欲將迦摩處死。迦摩不服,蒼蘭求情,后來迦摩被囚禁。十年后,拜占斯大陸要和天空之城結盟,約為婚姻,王室人丁凋零,蒼蘭無奈,不顧大祭司反對,釋放迦摩。迦摩卻對當初莫名被囚禁一事耿耿于懷,又見蒼蘭成為天空城主,誤會蒼蘭奪取了屬于自己的東西。迦摩入贅拜占斯大陸后,拜占斯國王覬覦天空之城,各種挑撥,終于將迦摩成功策反。聯盟破裂,迦摩親自率領大軍攻打天空之城,魔王能力覺醒,各種屬性全滿,無人可敵。大祭司告知蒼蘭只有她的血才能喚醒迦摩的本性,不至于被魔性蒙蔽。于是天空之城城主蒼蘭不惜以身做餌。當蒼蘭心口的熱血滴到迦摩身上時候,迦摩終于清醒,反手止住姐姐身上的傷口,自己從天空之城白鳥背上縱身躍下萬丈高空,粉身碎骨,和魔燈同歸于盡。

整篇小說用詞考究,香水味很濃,劇情畫面唯美,時間軸卻拉的很快,總一共兩萬多字。固然不及原著的暗黑悲劇色彩,卻刪除了其中不和諧的描寫,更改寫了結局,相比之下更符合社會主流的審美要求。何況那個年代玄幻小說剛剛冒頭,建設在巨大白鳥背上的天空之城、受到蛇妖誘惑的懵懂少年等、種種新奇的創意很有看點。

那時候胡菲菲家中還沒有電腦,胡菲菲也不敢讓父母知道她在偷偷寫小說,只好用鋼筆一個字一個字的謄抄,心無旁騖的利用放學時間狂寫了一個星期,每天都寫到深夜,終于抄好了厚厚的一疊。

她一個人偷偷跑到郵局,將這篇小說寄往各個雜志社,什么《古今傳奇》、《萌芽》啊,甚至連傳統嚴肅小說刊物《十月》和《收獲》,她也不放棄的投了兩份。

她將自己的筆名定為浮萍,心中卻想著,海峽那邊的那位大神,應該已經從偶像離婚的陰影中走出來了吧?也許那本網絡里程碑地位的長篇巨著已經開始連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