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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都市言情作者:黃金戰士本章:
一股刺耳的聲音,惹來外面駐扎的海豹突擊隊的一點點不適。
人體天生對這種過于高頻的聲音,是承受不能的。哪怕一點點,也會惹來人體本能的抗拒和排斥。實際上來說,噪音污染,在西方不少州都是受到極為嚴厲的法控。
例如紐約,布隆伯格擔任市長之后,對于紐約的噪音,就是采取了嚴控。不管是餐館、人行道上、還是垃圾車發出噪音都不合法。狗叫和人行道上的噪音罰款70美元,夜總會最高罰款達8000美元。至于工地噪音,更是處罰嚴格。
如果超過85分貝,無論是否白天,晚上都會受到不會低于2萬美元的嚴懲。如果某些機器啟動,聲音會超標,那么需要審批,并且要告知市政官員,其機器會達到多少分貝,會使用多長時間,四周有無工作人員等等。(當然,紐約也依然存在許多違章作業,許多工地依然肆無忌憚使用高分貝的機器作業,這個和取證難有關。通常紐約市政官員接到舉報過去,人直接關了機器,或者采用低功率運行,保證其噪音在許可范圍之內。)
這充分說明了噪音對人類的傷害。而眾多噪音中,高頻噪音對人體傷害尤其之甚。低頻噪音,那大家去觀看一場演唱會,或者在酒吧,夜店,都會深有體會,有種心臟都要跳出來的感覺。但這種低頻噪音,是人類可以承受的。
但是高頻噪音,卻完全是反人類的。尤其這種泡沫擦玻璃所發出的那種刺耳聲音,那完全是令人作嘔的,是完全抵觸的,這人類dna中就有著對這種聲音厭惡的密碼程序。
所以,當林風動用大喇叭,用‘獅子吼’模擬出這種高頻聲音時,整個百老匯歌劇院所有海豹突擊隊成員,都無法抵擋的了這種高頻聲音,那種身體素質稍微差一點的。是直接嘔吐昏迷。
當然,林風是不會就此罷休。被海豹突擊隊追逐了這么久,這心頭可是憋著一口惡氣,現在就趁此機會逃跑。那可不是林風的風格。
林風直接反攻,拿著大喇叭,口中不斷發出這種泡沫擦玻璃的高頻聲音開路。一路的刺耳尖銳高頻聲音,一路的嘔吐反胃海豹突擊隊員,所有試圖靠近林風身邊50米的海豹突擊隊員。都是捂著耳朵跑開。
此刻,這并非他們違抗命令,而是身體本能讓他們逃跑。這已經不是信仰所能解決的問題,除非有瘋狂之人,刺破耳膜,那就不會再聽到這種聲音。不過顯然,這還沒有海豹突擊隊隊員會選擇如此自殘身體的方式去抓捕林風。他們只是將其上報。現在不動用武器,是無法擊斃林風了。
依靠電擊槍或者塑膠子彈,那需要靠近足夠近的距離,才能有殺傷力。而一旦靠近足夠近的距離,50米內,那人是完全受不了,100米內,都會受到影響,命中率根本難以保證,這種情況下,你讓他們如何攻擊林風?
“該死的!他是怪物么!”老杜邦氣惱大叫。
現場傳遞回來的視頻,那高頻的聲音,讓他們聽了都全身不舒服。惡心想吐,他們就不知道,這人類嘴巴里怎么可能發出這樣的聲音來,而且還是那么的尖銳刺耳。
“看來想要活捉他。太難了!”老摩根一臉遺憾,“既然無法活捉,那就擊斃!”
擊斃也比讓林風逃掉好。今晚這么大陣仗,他們不可能放過林風。這已經是錯失幾次機會了,是他們的貪心,讓這一場鬧劇還在繼續。現在。他們就不能繼續這樣的過失了。
“砰”的一聲槍響。這是遠處的狙擊手開槍了。不過受到黑夜影響,以及距離的原因,加上林風這高頻聲音對氣流的微弱影響,第一槍打偏了。但是海豹突擊隊的狙擊手可是不少,這一次偏了,下一次可未必會偏。
該死的!這些家伙不準備活捉我了么!林風心中暗罵一聲,連忙躲到一輛海豹突擊隊的防彈裝甲車后面。原本林風敢出來,就是因為仗著對方要活捉自己,而自己擁有這一手高頻獅子吼,足以讓人不能近身,有這優勢,林風才敢橫沖直撞。
但是現在對方敢開槍,那林風就不行了。雖然近距離依然沒人敢靠近,但是遠距離的狙擊手卻不會受到影響。畢竟這里不是密閉空間,這要是在下水道,那你隔著幾公里遠,林風都可以讓你惡心想吐,這種開放空間,林風就沒辦法了。
不過好在,現在除了狙擊手外,其余人受林風高頻聲音的影響,也無法靠近。當然,現在海豹突擊隊也在想辦法,找更為高效,可以過濾這種高頻音波的耳塞,只要不怕這些耳塞,那林風就是甕中捉鱉,跑不了了。
此刻,下水道的馮軍,已經到了生命危急的時刻,肺部的氧氣近乎耗盡了,他必須沖出去了,不然,就只能活生生憋死了。但他現在需要一個契機,至少可以讓他沖出去的契機,不然直接冒頭,被活活爆頭。他透過水,已經看見上面隱約閃現的海豹突擊隊,他沖上去,就是送死。
遠處,蚩尤已經靠近這里,他們也已經聽見了林風不斷發出的高頻聲音,從聲音他們也聽出了林風的危局。但是海豹突擊隊對其嚴防死守,人數占據絕對優勢的海豹突擊隊,他們現在還沖不進來。他們是武林高手不假,但不代表他們就可以飛天遁地。
至于王猛,還在靠近老杜邦途中。畢竟摩托只是摩托,遠沒有鳥類更為方便。烏鴉可以直飛過去的路,他有時得繞好大一圈。而擁有飛行器,對于王猛來說,是最為渴望的。單兵飛行器,如果擁有這樣的東西,那么‘狼牙’的戰力將會提升到陸軍無敵的地步。
此刻局勢看上去,馮軍無法幸免,而林風遲早會被包圍,端餃子。一切,似乎無法改變了。
但就在這時,變局出現了。
閃光!依然還是閃光!在黑暗的環境下,閃光是最為有效的武器。而這一次,出現的不是一顆,而是幾十顆閃光彈。整個華爾街,突然間是亮如白晝。
所有人,包括林風在內,都被閃了。誰都是猝不及防,誰也沒想到,會出現這么多閃光彈,要知道,這閃光彈的效果是很有限的,對于一個戰術小隊來說,身上攜帶的閃光彈絕對不會太多。通常一個人也就一顆,畢竟有效殺傷敵人才是王道。你閃光彈再多,又能有什么用!
結果,誰能料到‘狼牙’會帶那么多閃光彈。當然,實際上來說,這并非是‘狼牙’的,而是‘華興社’的。這是唐峰之前準備的。唐峰從來都不是一個按常理出牌的人,他覺得在紐約,‘華興社’動用手雷,很容易惹來警方和fbi這些部門的抓捕,相反動用閃光,那就沒有那么大麻煩。畢竟,閃光不會有太過猛烈的聲音,不會有沖天而起的火光,不會有大爆炸,就是‘嘭’的一下,一道白光一閃而過。
這對外界的影響最小。但是只要使用得當,對敵人的殺傷力一樣巨大。這是一種非常適合‘華興社’的黑幫武器,畢竟‘華興社’招收的成員,有一個最基本條件,那就是身手要好。當然,你可以入會的時候身手不好,但是入會了,必須練武,必須保證在身高體重差距不太大的情況下,你具備完勝普通人的實力。所以,唐峰儲備了很多。而在美國,購買這種東西,那也沒有什么禁令。警方追蹤的是大型軍火武器,這種閃光彈,雖然也查,但相對而言,查的就不那么厲害了。畢竟你戴個墨鏡,都能很有效的抵擋閃光的危害。就算閃到了,也是暫時致盲而已。
所以,唐峰儲備了很多,很多。數字嘛,那都是以上千來計算的。當初林風這邊過來,唐峰就送了一批過來。這一下,是剛好派上運場。
至于誰扔的,自然是鄭吒和魏濤了。他們兩人追林風而去,也是一路追進了百老匯歌劇院,結果也被林風的高頻獅子吼,給震了出來。他們也一樣受不了林風的這種高頻獅子吼,那也是感覺全身不舒服,惡心想吐。
退出來之后,他們就到了唐峰給他們準備的一個小型軍火庫里面,裝備齊全。見閃光彈多,也就多了拿了一些。眼下,見林風遭遇危險,自然是全部扔了出來。
“老板,走!”鄭吒和魏濤拉著林風趁著閃光效果還沒完全消失,躲進了附近大樓。
這里得虧是華爾街,街道狹窄,最寬處也就11米,這種距離,三人幾秒鐘就跑過去了。等眾人恢復模糊視線時,林風已經消失不見。當然,也有沒有被閃到的,畢竟閃光彈,那需要雙眼直視閃光彈,只要背對過去,那基本上就沒什么影響了。
就在海豹突擊隊,準備指點林風方位進行抓捕時,一個人突然從下水道跳了出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