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文魁

第七章、寄身豪門

一路上,為了防備意外,阿飛的左手始終緊握著那張舊弓,而一支鵪鶉羽箭就藏在包袱當中,露出一點點羽尾,右手略微一彎便能抽出。創客◎W。H。cM○他自學成才的箭術當然乏善可陳,但論起連射的速度來(雖然是使弱弓,并且完全不保證精度),卻已可勉強躋身次九流高手的境界了。

所以說,他完全有機會抽出箭來,半拉開弓,給那領頭撲來的猛犬正當狗臉,狠狠一發。但是右手才剛觸到箭羽,他卻突然猶豫了——“這可是氏家的狗啊,又不是野狗,萬一傷了它們,這種大家族為條狗當場把人打死都是很有可能的……”

就這么一猶豫,那條猛犬便已然撲中了他的胸口,撲得他仰面便倒。隨即就覺得脖頸上微微刺痛,并且非常的溫熱潮濕,很快,同樣的感覺又從雙肩、雙臂、雙股和雙臀上陸續傳來……

“我靠這是要把老子分尸啊!”心下無邊的驚恐,卻全身都僵住了,一動也不敢動。

時候不大,一個粗豪的聲音如同驚雷一般在耳畔響起:“哪里來的小賊,竟敢來我們莊里踩盤么!”

“我不是賊!”阿飛急忙大叫,“我是來尋氏公子的,包袱里有他給我的信物!”

“信物”只聽那聲音吆喝幾聲,立刻全身上下的溫熱都瞬間退去了,只有潮濕和刺痛還在。阿飛才掙扎著想要爬起身來,雙眼一瞥,卻見一柄寒光閃閃的環首大刀正橫在身前,距離自己的脖子還不到兩厘米遠……

只好躺在地上摸索,好不容易從包袱里把氏公子氏勛所給的那條竹片給抽了出來,雙手捧著,遞給來人。他這時候才有機會打量,只見此人身高塊兒大,一張黑臉如同涂炭,雙眼圓如銅鈴,絡腮胡子根根直立似針——“我靠這家伙去演張三爺形象無敵啊!”

那人右手持刀不動,左手接過竹片,就著昏黃的夕陽仔仔細細,看了很久。“那個……”阿飛大著膽子提醒道,“老兄你拿反了……”

“拿反了又如何!”那人狠狠地一瞪銅鈴般巨眼,“反正我也不識得字!”

——我靠不識字你還有理了不識字你盯著瞧那么半天……

后來才知道,此人也有一個頗為偏僻的姓氏,姓倫,單名一個令人無比抓狂的“家”字……乃是氏家世代的忠奴。

且說倫家拋下一條麻繩來,讓阿飛自己把自己雙手反背,纏了好幾圈,然后就挺著刀,牽著繩,在兩排惡犬的注目禮下,押著阿飛進了氏家莊院。

阿飛被迫在柴房里蜷了一宿,因為據說倫家的主公和少主正在用膳,用完了膳還得算賬,算完了賬還得沐浴,沐完了怨得睡覺,所以,今天沒時間搭理他。

直到第二天將近中午了,饑腸轆轆并且因為雙手被綁而無奈尿濕了兩腿的阿飛,才終于見到氏勛。當下他發動了自己兩輩子全部的表演天份,跪在氏勛面前是磕頭如搗蒜,痛哭流涕地備述自己如何家破人亡,也不求那一百五十錢了,只求賣身到氏家為奴,以茍延殘生啊。

氏勛捏著鼻子擺擺手:“先押下去好生洗刷一番,給他換套衣裳,再來見我。”

于是阿飛就被倫家和另外幾個姓倫的大漢一擁而上,剝了個精光,隨即在淫笑聲中被兜頭幾瓢涼水,拿刷驢馬的刷子上上下下一頓好搓。直到洗刷完畢,幾件寬大的粗麻衣服被扔到他臉上,膽戰心驚的阿飛才終于松開了自己捂著菊花的雙手……

氏勛在空曠的曬谷場上“召見”了阿飛,見面后第一句話就是:“你在夢中,究竟讀了些什么書”

早就預料到會被探問類似問題的阿飛,腹稿都打過好幾遍了,當即跪倒在地,回答說:“有《論語》,有《孫武》,有《孟子》,有《詩經》,小人也記不得幾段,那老人嘆氣道:‘資質不足,究是無用,還是放汝去吧,將來遭遇貴人,且好生輔佐著。’我就醒來了,原本記得的幾段,卻又忘了大半……”

很久以后,已經徹底騙得了氏勛信任的阿飛,才知道自己當時的應答是多么精明,多么可貴。原來就在他遭數名大漢和涼水、刷子蹂躪的同時,氏勛將此事稟報給了其父氏伊,氏伊沉吟半晌,回答道:“此子既有非常際遇,將來必成大器,只可惜他是個夷人,從來外夷而為中國之患者,莫不有此神授傳說。還是殺了的好。”

氏勛阻攔其父,說:“夢中得書,終是虛妄,且待兒子細細盤問過了真偽,那時大人再殺他不遲。”

好在類似危險,經過一路的跋涉,阿飛已然思前想后,考慮得很清楚了。當初編這樣一個大瞎話是形勢所迫,不得不為,既然有了時間,那就得把前因后果全都描圓滿了,以免節外生枝。所以他先說自己其實沒學到什么東西,然后又編“遭遇貴人”,“好生輔佐”云云,就是想把這頂“貴人”帽子往氏勛頭上安。在縣城內的短短幾天接觸當中,他已經看清了這位氏勛公子自視甚高,而且野心勃勃,相信會很喜歡這頂大帽子的。

果不其然,氏勛聽了他這一番話,當場便打消了取他性命的念頭。但氏勛內心還有疑惑,就問他:“還記得些什么,且背誦來我聽——嗯,先說《論語》。”

阿飛張口就來:“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就開頭這句”

“嗯,還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那么《孫武》呢”

“孫子曰:兵者,詭道也……不對,應該是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你小子就記得開頭啊!那么《孟子》。”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

“《詩經》。”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識得幾個字”

“幾年不曾溫習,大半忘卻,也便還記得二三十個。”

氏勛拋給他一根樹枝:“寫來我看。”

阿飛竭力裝出苦思冥想的樣子,然后用執鉛筆的手勢拿起樹枝來,在土地上寫了個“一”字,想了一想,又在“一”上面添了一橫,然后在下面再添一橫,最后在這“三”字后面又加了個“人”字——“見了面或能認得,不見面,卻委實的想不起來了……”

氏勛不禁“哈哈”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后便跟在某的身邊。”

就這樣,簽完賣身契,按過手印,阿飛就是氏勛的人了,從此以后,不管氏公子要他往東還是向西,要他活著還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來奉獻菊花,就理論上來說,他都沒有推三阻四的權力——還好,就現階段而言,氏勛的性取向還算正常。

阿飛就這樣留在氏家為奴了。應該承認,雖然沒有人身自由,理論上每天二十四個小時,隨時都必須支楞起耳朵來,等著主家吩咐,然后拼盡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暫時主家還沒提過什么超出他能力范圍或者道德底線的指令。比起在窮坳所過的日子,不但充實了很多,而且住屋雖然簡陋,好歹四壁俱全,食物雖然粗劣,基本能得個半飽。

尤其是,氏勛經常會帶著他和倫家等人馳出莊院,在附近山林中游獵,那就有機會撿兩根少主沒啃凈的骨頭來解饞,或者舀一碗少主沒喝完的肉湯來暖身。為了協助少主狩獵,阿飛終于有了一張還算看得過去的獵弓——橘木為干,牛角敷內,牛筋敷外,涂之以漆,以鹿筋為弦;還經常能領到銅簇葦桿野鴨羽的箭矢。

因為年紀還小,力氣也小,所以阿飛那張弓的弓力還不到半石。倫家常用的弓就要強得多了,據他本人吹噓,竟然接近了三石——阿飛根本就拉不開,也試驗不出來,只好由得倫家說嘴。

但是隨著多次跟隨氏勛出獵,再加上日常無事時,也被獲許在場院中習射,阿飛射箭的準頭倒是有了長足的進步,基本上三十步內水缸口大的固定目標可以十發九中,慢速移動目標可以十發五中,快速移動目標偶爾也能十發一中,瞬移目標……當然不可能射得中……

除此以外,阿飛無事時還跟著倫家等倫氏漢子們習武。必須承認,他這具軀體雖然是從饑餓中成長起來的,筋骨的堅韌性還算不錯,有了足夠的碳水化合物填充后,很快膂力就有所增強,再加上他那來自于另一世的理解力、領悟力,短短半年的時間,就已經練得十八般武藝,樣樣——稀松。

武藝稀松是正常的,因為倫家那幾個家伙完全仗著力大招猛,真要考究起武藝來,恐怕還不如后世滄州大街上隨處可見的賣把式的,還得是最弱那種。但是阿飛跟著他們,好歹能把各類步戰兵器,長的短的,帶刃的帶尖的,都能耍上那么一回,戰翻一個半個傷兵不在話下。據倫家說,他要是好好地再練上幾年,等成年了,就算當兵也能做個陣頭。

于是就在氏家莊院中,阿飛終于平平安安,無風無雨地活到了十六歲——按虛歲算的,實歲應該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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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章為止,可以說開篇已終,鋪墊已畢,后面情節就該如同水之就下一般噴瀉千里了。所以說……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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