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枕不難眠

第二十二章男女關系

張文浩開門以后,幫忙把東西都搬了進去。一邊又把鑰匙遞給時念道:“學姐要不要采購生活用品,我可以跟你一起去!”

“我自己去就好了,你自己去忙吧!”

張文浩道:“那好,我明天拿租房合同過來!”

時念點頭,送走了張文浩。

雖然有一個房間被租了出去,但現在租房的人并沒有來,所以時念順勢選了主臥。等到收拾完東西,已經到了下午五點。

時薇責備的打電話過來叫她吃飯,時念懶得跑路,推辭了,隨便在外面吃了一點,然后去了超市。

棉被,棉絮,枕頭,牙杯牙刷等等,很多生活用品都要重新買,大包小包的,時念實在拿不上,導購幫她提了一部分東西到出租車上,時念道了謝,報了地址,等到回到住處的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了下來。

正在安放棉被的時候,手機又響了起來,明明時薇的手機號,接電話的人卻是楊靖維。

“喂,念念!”

時念有些錯愕,“姐……姐夫!”

“你怎么來了Z市還要出去住啊!住在姐夫家和你姐也有個照應不是?你姐還做了你的晚飯,你也不過來吃!”

“是這樣的姐夫,我租的這個房子是我一個學弟家的,他馬上要走,我得在他走之前把租房事宜都交接了!”

楊靖維應道:“這樣啊,那你不跟你姐說清楚,她還以為你生她的氣了呢!”

時念忙道:“我忙昏了,你幫我跟我姐解釋一下吧,還有爸媽。”

“好!沒其他事我就掛了!”

在楊靖維即將掛斷的空隙,時念急忙道:“謝謝姐夫!”

楊靖維接了一句“沒事。”

電話中很快傳來嘟嘟的聲音已然是掛了!

顯然張文浩短期內是不會離開Z市的,時念說這話,只是為了防止楊靖維還有自家姐姐和父母繼續追問。

天黑以后的城市沒有就此安靜下來,街頭巷尾,到處都是霓虹燈,很多人可能不曾見過早上六點的城市,但半夜十二點的城市卻一定見過。

有到了凌晨還在公司加班的人,有半夜還在跑滴滴的人,沒有關門的咖啡館,還亮著燈的便利店,高架橋上飛速奔跑的汽車,所有的聲音和光亮都仿佛在提醒你,這個世界上很多人都比你努力,也許是忙生活,也許是為了步步高升,其實性質也差不多。

時念很容易懷念起以往還在高中讀書的日子,雖然忙,但忙得理所應當,不像現在,忙得莫名其妙,偏偏有一大堆事情等著你去處理。

拆了東墻,補了西墻。

時光明手機上有一首歌,叫作《機器靈,砍菜刀》。

從歌詞看來,現在的年輕人大部分是不一定喜歡的,但時光明喜歡聽,連帶著時念也喜歡聽。

偶爾看見時薇,時念就會想起小時候和時薇一起在爺爺家玩的樣子。

那個時候的時薇就已經很懂事,時常護著她,甚至忍受著因為誤解從長輩那兒產生的怒火。

那個時候沒有什么錢,時薇用攢的錢給她買一顆糖她就可以高興一整天,后來時薇有了自己的工作,對時念仍舊很好,會給時念買衣服買鞋子,帶她到出去玩,各種各樣。

直到初三的時候,時薇和楊靖維要結婚了,那個時候時薇算是徹底從家里分了出去,時念就很少再收到來自時薇的禮物。

仔細的想從時念上大學以來,其實已經很少看見時薇笑了。

她總是責備著丈夫在生活中的毛病因為多多而擔驚受怕,因為失去工作時常感到迷茫。

每天買菜,做飯,洗衣,收拾屋子。

一所一塵不染的房子,離不開一個家庭主婦。

但是時薇依舊覺得自己很快樂,盡管時念一直不明白這份快樂究竟從哪兒來。

時念只是盡力讓自己不成為一個麻煩,因為她不同于爸爸和媽媽那樣的長輩。

時念躺在床上,沒有拉上窗簾,霓虹燈照進房間,印得天花板亮晃晃的。

也許是因為認床,時念一直沒有睡下來。

她想著如果可以的話,她是不會再談戀愛了的。

僅僅是簡單的恐婚。

不想失去工作,不想在丈夫的庇護下度日,雖然這一切不一定會發生,但是她還是覺得一個人挺好的。

忽而就想起林晚江有一次和同學聚會,因為時念那天有部門例會,林晚江又忘記給她留消息,時念開完會忙不迭的給林晚江打電話,但是一直沒有人接。

林晚江喝醉了,手機關了靜音,整個宿舍的人都醉醺醺的,互相扶著回宿舍樓。

時念就在男生宿舍樓底下默默看著一切。

張云瀧勉強有些清醒,注意到了一直看著他們的她,問道:“時念,你怎么在這兒?”

時念冷漠道:“我聯系不到他,所以在這里等!”

“江哥沒給你說嗎?實在不行你怎么不打電話給我們?”

“所有人的電話,都沒人接,要么就是不知道!”時念薄唇微啟,仍舊很冷淡!

醉醺醺的林晚江這個時候就來了一句,“有了感情就有了牽掛啊!”

在他之前,還有幾個人在咕噥著,林晚江這話,也許是回復那幾個人的,但是因為時念太了解林晚江,所以一次不落的聽了出來。

是啊,有了感情就有了牽掛,連出去喝酒都要擔驚受怕,還要忍受來自女朋友的怒火,林晚江,何必呢?

時念當時就是這么想的!

世界上有三種男女。

第一種是時薇和楊靖維這樣的,無論楊靖維在外面做什么,時薇都不會過問,所以楊靖維幾乎從來沒有受到過時薇的斥責。

第二種是時念和林晚江這樣的,性格和愛好有差異,連喝酒都要被過問,稍微不注意就引發戰爭,然后吵得不可開交!

第三種就是,男女雙方都喜歡喝酒,蹦迪的,他們做什么都在一起,因為志趣相投,所以幾乎很少因為這些事而吵架!

但是如果是第三種,那樣的男女,生活中往往成了受害者,因為當局者迷,沒有任何一個人會告訴對方不同的意見,大部分時候,他們都看不到事情的雙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