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含章當然不止和傅庭涵論功行賞,也會問汲淵和明預的意見。
問汲淵:“先生以為封明預、曾越等人為侯如何?”
問明預,“先生以為當封為國公的功臣有幾人?”
還問了趙銘的意見,于是名單改了又改,在這個過程中朝廷并沒有閑下來,趙含章留下了拓跋猗盧,賜了他一座宅子,然后讓拓跋六修帶上圣旨回代國。
北宮純已經接到帶著三萬戶的箕澹,衛雄也被黃安找到,趙含章想要見一見這倆人,然后再決定代國長史的人選。
在此之前,代國暫由拓跋六修代郡守之權。
朝廷還在準備太后和傅庭涵的封典,趙含章又下旨追尊祖父趙長輿為高祖,父趙治為世祖。
追尊叔祖趙仲輿為靖王,加封其孫趙奕為靖國公。
封傅庭涵為趙王,趙淞為汝南王,趙永為秦郡王,弘農公主為鎮國長公主,駙馬傅宣為北地郡公,追封傅祗為涇原王。
這些都是很容易確定的,等這一批封完,趙含章這才開始大肆論功行賞。
她封汲淵為宋國公,因他出身豫州梁國睢縣,梁國在周朝時屬于宋國,同時將梁國改為梁郡;
封北宮純為英國公,這自然是因為他的英勇堅毅了,同時加封大將軍,領北地諸軍事。
加封趙銘為蔡國公,升戶部尚書,這是汲淵和明預共同的建議,他為宗室,位置應該更高一些。
明預為魏郡公,中書令;祖逖為北平郡公,除領冀州刺史外,還領任兵部尚書一職;趙駒為西平郡公,領兗州刺史職。
曾越為勇毅侯,升任禁軍統領,元立為忠信侯,升任察事部正卿;陳慧娘為宣德侯,領任禮部右侍郎并國子監司業;范穎為宣平侯,升任中書侍郎。
秋武為忠勇侯,晉工部左侍郎;季平為長信侯,晉宣威將軍,左營都護;
趙程被封為信義侯,晉禮部尚書及國子監祭酒;石勒被封為宣武侯,明威將軍……
除他們外,王導被封為宣文伯,王儀風被封為平西伯,劉琨、米策、常寧、趙寬、孫令慧、李天和、謝時、趙信、胡錦等人皆加封為伯。
等禮部官員將加封的圣旨念完,趙含章便道:“國家新立,因女子、孩童、庶民在國家建立中所做的大貢獻,國家當回報之。周朝雖年久,但自東周之后,周王室式微,自春秋之后五百年戰亂,秦二世而亡,漢分西東,也只四百零九年,不論是周朝,還是漢朝,皆因百姓困苦而亡。”
“周漢如此,更不要說前朝,百姓苦戰多年,所以王朝要長久,需得愛民。孟子有言,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是故得乎丘民為天子,天子既是民心所愿,自然當為民心。”趙含章道:“所以現所用律法當變,命汲淵、明預、趙銘、趙程、賀循、祖逖、陳慧娘和范穎同理新法,確認華國新律法。”
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其實自秦朝建立之后,中國就一直是人治和法治的結合,其中法治占的地位可不低。
秦朝被推翻之后,漢朝卻繼承了大半部秦律,只修改了部分條款,而后一代一代修訂,改變法律,讓它為統治階級服務。
可以說,法律是維護一個社會有序發展的最有利武器,趙含章想要這個國家隨著自己的想法改變,最先要改的也是律法。
可惜秦簡因這多年的戰爭,以及一些不可說的原因遺失許多,想要找到完整的秦律暫時不可能了。
但皇宮里收藏的竹簡里還能找到不少秦律舊本,以及漢朝剛建立時的法律范本。
當年劉邦是第一次當皇帝,呂雉也是第一次當皇后,整個國家也是第一次迎來帝后共治,所以一切都是摸索著前進。
呂雉是直接參與政治的,她當時提出來好幾條偏向女性的立法,可惜,在她死后,這些法律都被抹除。
不過沒關系,趙含章又給翻出來了。
魏晉距離漢朝還很近,一些法律文本不能在外流傳,但皇宮里是有收藏的。
除了漢簡,還有秦簡。
趙含章特意接見了劉琨和王儀風,從他們二人族里借來了不少漢朝和秦朝的書簡。
再有她默寫的各種律法條文,立法小團隊這就開始干活兒了。
當然,這項工作雖然重要,卻屬于兼職,每個人有負責的類型,先自己寫下法律條文,然后每兩天湊在一起開會商討,其余時候,大家還是要做本職工作的。
而除他們八人外,朝中官員,以及天下有識之士,凡是對律法有見解的,都可以上書立法部或趙含章。
趙含章命人在洛陽皇城門前修了一個大信箱,用木頭做的,只留了一個投遞的口子,然后全封起來。
每五日才會用鑰匙打開一次,將里面投遞的信件拿出來看。
這個信箱只針對立法,一開始投遞信件的人特別少,有時候隔了五天去打開信箱,里面空蕩蕩的一片什么也沒有。
今天又是信箱打開的一天,趙含章照例往宮門口去散步醒神,看到開箱的人什么都沒開出來,便失望的往回走。
路過側殿的立法部時,聽到里面傳來的激烈的討論,便走進去。
明預憤怒的道:“范侍郎,陛下雖說多參照秦簡,卻沒說讓你照搬,這什么夫為寄豭,殺之無罪,這樣的酷法怎樣再存?你是想讓華國成為暴秦嗎?”
“什么暴秦,我又不是只立此法,還有后一句呢,妻若偷情,殺之無罪,夫婦偷情同罪,何錯之有?”
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的意思是,男子要是在外面和別人有染,妻子殺之無罪;同理,女子在外偷情,丈夫殺之也無罪。
明預臉都黑了,道:“此法不行,一項法律并不是只對男女公正就可以,偷情罪不至死……”
“但前朝律法中載明,男子若因妻子偷情而殺妻,可不受刑,而妻殺夫,不論什么理由皆大罪,不可赦,這可不公平。”
明預:“可以改這條,但不能改成秦律這條,范穎,你下次想改法直接就說想改的,不必這樣旁敲側擊的試探。”他怕他會被氣死。
范穎理直氣壯的道:“下官正是想改成此法,覺得此法甚好。”
明預:……
祖逖輕咳一聲,插嘴道:“改成徙三年至十年不等如何?不分男女,同用此法!”
范穎皺眉,“通奸之罪怎么算?”
祖逖道:“通奸者,不論夫或妻,一經發現,皆罰坐監三年,與之通奸者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我看了一下書友們的建議,發現我還漏了不少人,有些地方考慮的也不夠周到,所以對這一章小修了一下,大家可以重新掃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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