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萬事隨心

286、我只把你當妹妹(4)

»科幻小說»»正文卷286、我只把你當妹妹(4)最新網址:77nt正文卷286、我只把你當妹妹(4)文/嗅單樅本章:2327:

晚飯是林時初做的,林父林母下班的時候已經八點多了,她不做晚飯要等父母回來做的話,那就不是晚飯,而是宵夜了。

“初初,今天上課怎么樣?知識點都掌握了嗎?”林母扔下手里的包包,問把晚飯端出來的林時初。

林時初點點頭:“還行,能掌握。”

“那就好。”林母無所謂地說道,她其實并不是真的關心女兒的學習,只是例行公事地詢問一句罷了。

林父林母都是普通的上班族,有房有車,但買房的錢是貸款,所以每個月要還不少錢,壓力不小,下班回來就累得連話都不想說了。

除了林時初一個女兒,他們還有一個六歲的兒子林聰,不過這回兒林聰不在家,前兩天回了鄉下老家,說是生病的爺爺想他想得不得了,讓他回去陪陪爺爺。

林父林母倒不是那種很明顯重男輕女的人,相反,他們嘴里還常常說要富養女兒、窮養兒子,要把女兒當小公主寵,兒子就隨便養養行了這種話。

但實際上呢,光是看林時初這會兒快十八歲了,卻有一個六歲的弟弟就知道他們內心真正的想法了,林聰并不是意外有的,而是林父林母特意去了醫院做的試管嬰兒。

他們就是那種嘴里說著女兒、兒子一視同仁,甚至在日常生活中還常常說最疼女兒了,但在說到以后房子的歸屬時,卻一點也沒猶豫就說房子要留給兒子,還說是因為相信女兒能憑自己的努力買房,但兒子沒本事,只能繼承父母的了……

這種父母不能說不愛女兒,但比起兒子來,只是不那么愛罷了,如果沒什么巨大的利益糾紛,可能一輩子都不會暴露這一點,但一旦有利益沖突了,那他們絕對是站在兒子這一邊的。

林父林母愛林時初嗎?大概愛吧,畢竟是養了十幾年的孩子,就算養條狗都有感情了;但也沒他們口里說得那么愛,畢竟上輩子,原主一放學就跑去照顧別人家的老人,節假日和周末都一樣,可林父林母卻從來沒發現過原主的異常,如果是真正關心孩子的父母,會是這樣的嗎?

而且原主高考考砸了不肯復讀的時候,林父林母可是直接把她趕出家門,要跟她斷絕關系的……當然這大部分的原因在于原主腦子進水,太過愚蠢下賤,但如果林父林母能真的關心她,采取措施糾正她的做法,或者直接把她送去嚴格的不能隨便離校的寄宿學校,說不定能拯救原主,改變她的命運。

但林父林母選擇了最簡單粗暴的方式,直接放棄了她,大概是看見這個女兒徹底廢了,沒用了,所以拋棄了也無所謂。

當然,這并不能太過責怪他們,畢竟他們都把原主養到十八歲成年了,原主非要一條路走到黑不聽勸告,那林父林母放棄她也無可厚非,只是在外人看來,太過冷漠無情罷了。

林時初對林父林母的做法沒什么太大的異議,事實上,如果她是林父林母,有原主這樣一個女兒,很可能也會把她趕出家門,可時初本來只是一只獸啊,獸就是獸性多于人性,對兒女這么冷漠是符合本性的,但林父林母……可是人類。

當然林時初并不會因為林父林母對原主并不真正疼愛就報復他們,畢竟人家還把原主養大了,盡了父母的責任了,但要讓林時初多尊敬、愛戴他們,那也是沒有的,最多就當做是有血緣關系的同居人罷了,等她以后考上大學,那就一年也見不了幾次了,實在無關緊要。

“聰聰回老家也這么久了,該接回來了吧?幼兒園請太久的假也不好。”林母吃著飯,忽然說道。

林父點點頭:“這周末我就把他接回來。”

“那我周末去買幾條海魚回來,聰聰愛吃魚,小孩子多吃海魚人也聰明……”林母興致勃勃地說道,余光看到默不作聲的女兒,愣了一下,又說,“當然,初初讀著高三,正是學習壓力大的時候,也要補充補充營養,海魚正好營養價值高!”

“謝謝媽媽。”林時初很識趣地感謝了一番林母。

林母果然心滿意足,疼愛地給林時初夾了一塊茄子,說:“初初懂事又孝順,媽媽花高價給你買海魚吃都是值得的。”

明明是買給林聰吃的,這會兒倒是說成專門花高價買給自己吃的了,林母倒是會趁機表功勞。

林時初無所謂地笑了笑。

“對了初初,你弟弟周末要回來,你明天放學了先幫他把床單被套之類的洗了吧?”林母說道,“我明天還得加班,所以就靠你了。”

“抱歉啊,媽媽,我明天下課后老師說要開動員大會,不知道什么時候才回來呢。”林時初面帶歉意地對林母說道,“家里沒有其他干凈的被套床單了嗎?”

“有是有,既然你明天沒空那就用其他的吧。”林母微微皺了皺眉頭,不太高興地說道。

林時初可不管她高不高興,林聰又不是她兒子,她每天下午放學回家要買菜做晚飯都很累很花時間了,吃過晚飯還要做各科作業,根本沒有空閑的時間洗弟弟的被單、被套。

林母吃完飯之后就對林時初道:“把碗洗了吧,我去倒垃圾。”

“媽媽,我還有很多作業要做,再不做就兩三點都做不完了,你這么疼愛我,肯定舍不得我做作業做得這么晚的,對不對?”林時初眨著無辜清澈的眼,對林母說道。

林母被她的話噎得心口氣悶,但又無法反駁,難道她能說她其實也沒那么疼愛女兒,讓她洗完碗再做作業?

于是林母只得自己洗碗去了。

林時初拿著衣服洗澡去了。

林母每天晚上都會用扔垃圾的借口下樓,然后一扔就扔半個小時、一個小時,其實她是散步或者看別人跳廣場舞去了,等原主洗完碗、拖完地再回來,就是想逃避洗碗、拖地。

她上了一天班很累沒錯,但林時初也上了一天課,回來還做了飯啊,難道林時初就不累嗎?既然說疼愛女兒,那就要付出實際行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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