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開局娶女知青,狩獵威虎山

第一卷 第388章 來考察的老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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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邊,此時的何小曼躲在家里,哪有想要去看沈大洪的打算。

看著已經四處漏鋸沫子,前幾天刮風下雨,已經開始漏雨的房子。

她都差點起了要死的打算。

想要將房子弄塔,將陸三叔家所有人都砸死,這是因為有了接盤俠后的計劃。

就像縣里面醫生心里擔憂的那樣。

其實她也害怕醫生對她的報復。

她之前是有過用孩子威脅醫生的打算,不過,這么長的時候過去了。

那個醫生不僅沒有來看過,甚至她和陸永家去醫院檢查,醫生連看她一眼的想發都沒有。

都是千年修煉的狐貍,誰互相還猜不透這小心思。

特別是看向身邊這個,比自己小了許多。

膽小怕事,睡覺打呼嚕放屁磨牙的陸永家,讓睡不著的她恨的牙癢癢。

這全家人都是只會耍無賴的孬種,根本沒有一個人有陸永尚的膽量。

陸永尚?

何小曼想到這個名字,屁股上被狗咬的那個地方就刺撓起來。

可是如今,整個林場包括之前所呆的三合村,只有陸永尚最符合她的心意。

沈大洪現在連個男人都不是,聽說他那個小官都沒人管了。

這么一算,也就陸永尚是最好的接盤人員。

盧玲靈,白文心與陸永尚的關系她自然知道。

畢竟拉幫套在這個年代很是普遍。

要是。。。萬一。。。房子塌了,將全家人都給砸死。

她作為陸三叔家唯一的親人住進陸永尚家里。

是不是陸永尚也能像拉幫套一樣,一起照顧她呢?

想到這的何小曼越發的興奮起來。

要論姿色,她自認為不比盧玲靈差。

要論床上的手段,勾引人的手段,她感覺自己更遠超常人。

這么一想,只要自己能脫光了衣服趴到陸永尚懷里。

她就不信一個正常的男人能夠忍得住。

何小曼此時越想越感覺這種辦法可行,甚至都有現在起床,在多弄出來幾個磚頭的打算。

新房子就比老房子結實太多,要不就以沈大洪對建筑的理解。

這場夜雨過后,房子早就塌了。

至于還在迷迷糊糊中不斷叫著何小曼名字的沈大洪。

依舊可憐巴巴的蜷縮在沒有點火燒炕的知青點里瑟瑟發抖。

以前他看書說,人有兩次死亡,第一次死亡時生理上的死亡。

第二次死亡時被所有人遺忘的時候。

可是現在的他怎么感覺,自己的順序顛倒了呢,率先經歷的竟然是被人遺忘的死亡。

另一邊,同樣在炕上受折磨的陸永尚。

看著擠在小炕上的三個女人,心里的苦哪是其他男人所能想到的。

盧玲靈走后,白文心自覺的做到了大嫂的位置上。

睡在了他的旁邊。

而與她關系比較好的陳秋心,自然跟她鼓丘在了一起。

兩個女人嘰嘰喳喳,大半夜了都聊的不停。

還好刁月無比的聽話,只是在一旁聽著,偶爾添油加醋的插幾句話。

只是在幫著白文心倒水的功夫,偷偷的在陸永尚身上揩了幾次油。

“文心,你肚子還大著呢,老村長讓你多多休息,還是早點睡吧。”

“秋心,你再不睡覺我給你綁回去送你家去了!”

“刁月。。。哎,你隨便吧,反正你也不說話。”

陸永尚沒說一個人,就能被藏在被窩內的小手掌揩油幾次。

特別是陳秋心,隔著白文心這么一個大活人,竟然還能將腿伸進他的被子里。

那巴掌大的小白嫩腳丫,弄的他心里亂亂的。

時間一長,就連他都睡不著了。

“永尚,給我們講故事唄,反正你也睡不著,講講你上山打獵發生的事。”

“是呀是呀,就秋心妹子見過你跟狗熊摔跤,我和文心姐都沒見過呢。”

見三個女人一臺戲,而且他那蠢蠢欲動的小家伙也沒有低頭的想法。

陸永尚無奈只能拉下電燈。

披上一件外套,去廚房弄一些吃食回來。

野生榛子,野生松子,還有不少紅紅黑黑的野果子。

陸永尚可以說是放牛村的大恩人。

是真正的用真金白銀發給了大家。

所以來酒廠打工的村民,看到廠長夫人挺起的小腹。

熱情的將他們在山上采摘的舍不得吃的榛果和果干送了過來。

包括那些有營養的野山核桃。

陸永尚看著這熱情的村民,也沒有拒絕的理由。

人情往來就是這么來的。

他又不是什么官員,想要以放牛村為酒廠的根基。

根村民處好關系也是工作的一部分。

“我就給文心夾核桃,你們想吃自己弄哈。”

小炕桌上,四個人圍坐在一起。

陸永尚回憶了一下后世那些驚天動地的網絡小說。

開始一點一點的講了起來。

“從前有一個人來自小山村,他總是被炕桌下的腳丫子勾引。。。不對,那個講錯了。。。”

“那成年的棕熊就愛攻擊男人的。。。咳咳,我有點緊張哈。”

被不同的兩人手腳并用的騷擾,就是陸永尚的定力都有點抵抗不住。

終于,在天蒙蒙亮,外面風雨停歇的時候。

幾個女人扛不住疲勞,這才放過了陸永尚。

將白文心小心的放進被窩,陳秋心這才一排腦瓜子,想起了一件事。

“永尚哥,前一陣子我爸想要找你來著,說是老毛子那邊有考察團要去省城考察,

我爸的木器廠也是被邀請的廠子之一,他聽說你這個酒廠干的不錯,

想幫你弄個名額去試試呢,正好也是個賺外快的好機會。”

陳秋心平復心情后,才想起正事。

“老毛子,賺外快?”陸永尚聽到這眉頭一喜。

這不跟盧母說的不謀而合么!

老毛子喜歡喝酒,還是那種高度數的白酒。

后世的時候,他去過綏芬河等邊境地區,那時候的老毛子,逛街喝的不是什么飲料奶茶。

而是人手一瓶啤酒。

更是喜歡喝那最便宜的白酒,由于兩國文化不同。

他們國家的全都是不同釀造手段的伏特加。

按照老毛子的說法,那玩意喝起來沒有糧食燒酒來的痛快!

如果真有機會,或許真可以將酒賣向國外!

甚至有去國外打獵的機會。←→新書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