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戒指_獨善其身_都市小說_螞蟻文學
第160章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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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善說完就后悔了,萬一他沒準備,多尷尬。
所以孟既明拉著她進房間時,什么都沒再說就跟著去了。
床頭柜里有個文件夾,梁善莫名覺得熟悉,就像在上京時丁媛交給她的那個。
果然,也是個房產證,是安城的房子,就是他們現在住的百安路的房子,一千平的那種,就在他們樓上。
如果這是新年禮物,可真是有點大,她那對領撐才十來萬,這房子……梁善算不過來。
孟既明解釋:「不是給你的。」
梁善不解,寫的是她的名字呀。
「是給顧姨的。」孟既明又說:「現在這樣,顧姨肯定不愿意再去我家住了,也不可能過來和我們一起住,你說呢?」
梁善懂了。
顧惠的脾氣,以前為了養女兒可以在孟家工作,一做就是二十幾年,現在知道女兒和孟既明在一起了,絕對不會再回孟家,哪怕是工作都不會再去。
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顧惠的名字,她不會收,用梁善的名字最合適。
就是太貴重了。
只是談個戀愛而已,顧惠也會覺得收不起。
「其實,也不是我出的錢。」
孟既明這樣說的時候還有點不好意思,把東西收好放回到原位,說:「房子是我選的,錢是我大哥出的,他說如果我出,顧姨肯定不要。」
聽著還有點心酸呢,梁善忍著沒笑,聽他繼續。
「當年,我大哥在上京創業的時候,沒從家里拿過錢,是顧姨給他的。本金早就還給顧姨了,但是說好了有紅利和分成,這么多年也沒拿過,一是顧姨不收,再一個我大哥就想著日子長呢總有時候,這不時候就來了。」
這回聽懂了,也徹底聽懂他的酸是怎么回事。
梁善好奇的是,她媽到底給了孟既景多少錢,都能創業了。
以孟既景的手筆,就算是白手起家,也絕對不可能寒酸。
孟既明伸出一只手,比了五個手指頭,梁善試探地問:「五百萬?」
「嗯。」
「我媽這么有錢?十年前?」
可不是,十年前的顧惠拿出自己省吃儉用在孟家掙的五百萬給了孟既景,那可真是當親兒子在疼。
這錢在孟家兄弟眼里不算什么,充其量也就是輛車的價格,還是停在車庫里落灰的那種。對顧惠不一樣,孟既景嘴一張,她就把全部積蓄都給了他。
難怪孟既明能酸成這樣。
「行。」梁善拍了拍他,邊笑邊說:「挺好,終于不在我這找醋吃了,換個人來。你可得好好表現,爭取讓我媽把你也當兒子看。」
多會氣人,知道哪疼,可勁扎。
孟既明說:「不。」
抱著她就往床上一倒,臉埋在脖子里癢得她直笑。
「我不當兒子,我要當女婿。」
梁善不笑了,仰在床上看著天花板,壓在身上的人也沒動,就是抱得緊。
「孟既明,我喘不過氣來了。」
「我也是。」
「你……松開。」
「我不,你不答應,我不起來。」
這是干什么?求婚?
梁善就算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誰求婚是這樣,要什么沒什么,光憑一張嘴,還有一顆較勁的心?
「孟既明……」梁善連掙扎都放棄,只得說道:「你是在求婚么?」
好一會,貼在脖子上的嘴動了,「是。」
那顆猛烈跳動的心一下子平靜下來。
梁善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會這樣。
他這速度著實是有些快了,才剛在醫院半是求半威脅的討了顧惠的嫌,馬不停蹄在交際圈里公開戀情,進了家門就要求婚……就像在壓著新年的倒計時爭分奪秒。
倒是孟既明的風格,喜歡就要,一分一秒都不肯多等。
可是這會又沒了動靜,趴在她身上睡著了似的,一動不動。
「孟既明……」梁善實在喘不過氣,努力伸長了脖子大口呼吸,他才松了力,跟著她往上拱了拱,又把臉埋回去,張著嘴去咬,落口卻輕。
「至少,你得有戒指——」
一枚戒指舉在眼前。
人沒動,只抬著手,亮晶晶一枚鉆戒。
梁善傻眼,看不出他從哪里變出來的,只覺得快,一瞬間就堵住了她的話。
嘴也堵住了。
沒給她再說什么的機會,因為他要說。
「我準備了花還有酒,本來還有燭光晚餐,可是開會給耽誤了。」
「求婚是不是得有個儀式?我想了,可是來不及,我等不了,我想從今天開始,往后的每一年都是我和你。」
「梁善你知道么?家里每個人都知道的事,連顧姨都知道,只有你不知道。」
「我等了你那么多年,說不清楚多少年,等我發現的時候,可能已經很久了。」
「你知道我在說什么嗎?」
「我說,我喜歡你,不是現在才開始的,是在很久很久以前。」
「可能是你上初中的時候,可能是你被他們欺負知道還手的時候,也可能是你知道家里的貓丟了,哭的時候。我不知道。」
「我可能把順序給弄錯了,我覺得只要把你放在我身邊就行了,等你長大了自然就是我的。我以為我喜歡你這件事不用說,你肯定知道,你肯定也喜歡我,我以為前面那兩年就是和你在一起。」
「我沒喜歡過別人,也沒和別人交往過,不知道怎么談戀愛——」
梁善不想聽了,學他的樣子把嘴堵上。
沒有人生下來什么都會,在她眼里,二少爺樣樣會,唯獨不知道怎么去表達對女孩子的喜歡。
有什么關系呢,她也不會,她甚至不如他,都不知道原來自己也是喜歡他的。
清靜了二十四年的生活,連個異性都沒有出現在她生命中的生活,原來有人喜歡她那么久,那么久。
用最笨拙的方法,把她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帶在身邊,原來,是因為喜歡她。
口口聲聲不會,卻還是他先學到了,再半學半賣地教給她怎么樣去喜歡一個人。
都是第一次,像兩個傻瓜,一起摸索。
哭過,笑過,也怨過,唯獨沒有分開過,也許就是因為有一個人,堅定地喜歡著,不管幾歲。
也許,這就是戀愛。
或者,是他給她的喜愛。
梁善覺得,這樣就很好。
她說好,換來他的驚訝。
這就同意了?:mayiw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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