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慈禧

十六、財源水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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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財源水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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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咸豐五年八月十三日,黃河在河南蘭陽北岸銅瓦廂決口。黃水先流向西北,后折轉東北,奪山東大清河入渤海。銅瓦廂以東數百里的黃河河道自此斷流,原本穿蘇北匯入黃海的大河迅即化為遺跡。這是黃河距今最近的一次大改道。河決之后,黃水將口門刷寬達七八十丈,一夜之間,黃水北瀉,豫、魯、直三省的許多地區頓被殃及。而清政府采取“暫行緩堵”的放任態度,無疑更加劇了這場災難的廣度和深度。一時間黃水浩瀚奔騰,水面橫寬數十里甚至數百余里不等。由于銅瓦廂地處河南東部,改道之后黃水北徙,流向直隸和山東,因此河南主要受沖的災區只有蘭儀、祥符、陳留、杞縣等數縣,“泛濫所至,一片汪洋。遠近村落,半露樹梢屋脊,即漸有涸出者,亦俱稀泥嫩灘,人馬不能駐足”。直隸的開州、長垣、東明等州縣,也成了黃水泛濫的區域。

這次黃河改道,受災最重的還是山東省。山東巡撫崇恩向朝廷奏報:“近日水勢疊長,滔滔下注,由壽張、東阿、陽谷等縣聯界之張秋鎮、阿城一帶串過運河,漫入大清河,水勢異常洶涌,運河兩岸堤埝間段漫塌,大清河之水有高過崖岸丈余者,菏濮以下,壽東以上盡遭淹沒。其他如東平、汶上、平陰、茌平、長清、肥城、齊河、歷城、濟陽、齊東、惠民、濱州、蒲臺、利津等州縣,凡系運河及大清河所經之地均被波及。兼因六月下旬七月初旬連日大雨如注,各路山坡溝渠諸水應有運河及大清河消納者,俱因外水頂托,內水無路宣泄,故雖距河較遠之處,亦莫不有泛濫之虞。”半月后,他在另一份奏報中進一步統計說:“黃水由曹濮歸大清河入海,歷經五府二十余州縣”。按照當時的建制,山東省被劃為十府。其中魯西南西北諸府均淪為災區。

南行與北行進行了長期的爭論。直隸總督、,湖廣總督,漕運總督等都主張黃河北流,反對復歸故道。而山東巡撫則多次提出讓黃河復歸故道。這些在外頭上書的大臣除外,連在勤政殿里頭議事的軍機大臣還有工部戶部尚書都各持己見在,吵成了一鍋粥。

“好了!”聽到吵鬧聲,咸豐的頭越來越痛了起來,些許的鼻煙抹了再抹都不頂用,特別的肅順的大嗓門,吵得自己頭上的青筋直跳,“這些都不頂用。南行北流眼下都不重要。關鍵是山東的災民怎么辦!如今水患泛濫。若是災民安撫不當,山東從此永無寧日,如今發逆在江南還猖獗著,山東可千萬不能鬧起來!”

“喳!”肅順在軍機大臣沒發話之前搶著應下。“如今只能將之前定好的事兒發下去辦了,皇上。”

“唔,那個東西朕斟酌了一番,還是修改了一番,群臣的俸祿就不必降了,京官不必地方官有孝敬,若是再降,這也難生活,朕這里寫好了幾個條子。軍機處拿去和戶部商議著辦,捐例如何、大錢如何,細細地想一個章程出來,還有那厘金,即刻在山東、兩江、浙閩操辦起來!”

肅順有些不解這和之前皇帝許可的政策不太一樣啊。怎么又修改了。

“就這樣吧,把山東的事兒給朕料理好,跪安吧。”皇帝不耐煩地揮了揮手,肅順縱是有千重疑問,也不得不隨著中樞的大臣們一起跪下退出了勤政殿,皇帝木然坐著發呆,杏貞悄悄地走了出來,手搭在了這個苦命皇帝的肩膀上,無聲地嘆了一口氣。

“皇上,這黃河的河道恐怕改不回來了,”杏貞回想起后世之中的黃河河道,的確就是在山東入海的,百多年未曾改變,“該按照黃河北行的河道來做河工了。”

“恩,朕叫河道總督會同戶部工部,還有山東巡撫商量著辦吧,皇后你寫,朕說,寫一道旨意出去給他們罷了。”皇帝無限疲倦,蕭索地說道。

“是。”杏貞拾起筆,一字一句地寫下皇帝口述的命令。

肅順走過了軍機簽押房,到了自己戶部的班房,打開那皇帝御筆寫的條陳,細細地看了一遍,閉目沉思不語,這幾個主意極好,但必然不是皇帝自個想出來的!

那就只能是皇后娘娘了,肅順冷哼一聲,把折子丟在了一邊,端起茶默默地想怎么當這次差。

怎么樣不輸給宮里頭的那位!

這一日杏貞在翻著山東巡撫的奏章,讀給皇帝聽,內容是有關災后救濟和修筑河工的工作,絮絮叨叨地說了許久,通篇除了哭窮要錢之外,就沒別的了,如今皇帝身子有些不適,看字看久了就頭暈眼花,只閉目聽著,等杏貞堪堪講完,皇帝說了句:“知道了。”吩咐杏貞朱筆寫上“交戶部工部辦理”

過了一會皇帝又說道,“如今這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戶部雖然還有些錢,但是不能輕動,肅順昨個遞牌子見朕,他掌著戶部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到底給他想出來了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皇帝從案邊揀出來一個折子,遞給了皇后,“你瞧瞧,朕看了看,有些心動,倒是可以解燃眉之急。”

杏貞拿過來那個折子,打開一看標題,“奏請削減旗人丁銀折”連忙合上,心下碰碰劇跳,這肅順,實在是膽子太大了!

八旗制度是滿族的社會組織形式,最初具有軍事、生產和行政三方面的職能,對早期滿族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八旗制度是滿族的社會組織形式,最初具有軍事、生產和行政三方面的職能,對早期滿族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

八旗起源于“牛錄”。明神宗萬歷十一年(1583),努爾哈赤將牛錄加以改造、充實和強化,成為固定的戰斗組織。萬歷二十九年(1601),在牛錄制度基礎上,正式創建旗制,設立四個以不同顏色旗幟命名的組織,即黃旗、白旗、紅旗、藍旗(皆純色),分管各牛錄。規定每牛錄編為三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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