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游171失去
171失去
一陣大風吹來,盛錦天背后,那一望無際的金色麥田連綿起伏,宛若金色的海面,發出沙沙的聲響,有金色的麥穗隨著大風呼嘯過來,都被盛錦天的背擋了下來,錦憶閉上眼睛聆聽那穗粒打在盛錦天衣袍上的聲音,她不再焦躁,只等風漸漸歇了,才是睜開眼睛,幽幽說道:
“盛錦天,你幫我個忙,我不想等著被人趕出盛家,你能不能替我把我的戶口遷出來?我什么都不要,一分錢不分盛家的,能嘛?”
從豪門獨立出去,其實并不是單純在媒體發個公告那么簡單,上輩子錦憶當著盛家所有親朋好友的面發誓,再不入盛家門半步,可她并沒辦什么手續,也不知道要與盛家斷絕關系,需要辦什么手續。
后來錦憶嫁給馬嘉平,也曾考慮過要不要將她的戶口從盛家遷入馬家,可是馬嘉平和季彩夢都強烈反對,以前錦憶不明白為什么,就剛才這會兒才想明白,只要錦憶的戶口還在盛家,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有朝一日盛老太太死了,她若想爭,也還是能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到一點利益的。
但是這樣是最丟人最憋屈的行為了,明明盛家已經對她棄之如敝履,她卻還將戶口留在盛家的戶口本上,不是等著分錢那就是犯賤了,也不知上輩子有多少人輕視她的這種行為,可憐上輩子的錦憶,真的沒考慮的那么深遠過。
所以這輩子經過郁鳳嬌一提醒,她忽然就看明白了,縱使盛家有金山銀山,錦憶也不要一分,她要做自己。做一個獨立的自己,要讓郁鳳嬌看看,她是不是真的不要盛家給的榮華富貴。
讓盛錦天幫這個忙,其實是比較難為盛錦天的,因為盛家的戶口本,一直都由盛老太太保管著,錦憶說要與盛家斷絕關系。盛家所有人都以為她只是嘴上叫囂的厲害。那也是因為錦憶想要脫離盛家,并不是那么一廂情愿的事,至少讓錦憶去與盛老太太打交道要戶口本。錦憶就做不到。
所以她也比較難以想象,盛錦天如何替她把戶口遷出來,但因為對象是盛錦天,所以這件事。除了盛錦天外,錦憶還真不知道還有誰能幫她做到這件事。
緩緩消停下來的微風中。盛錦天低下頭,凝著認真的眸光,看著錦憶,將錦憶從自己懷中推出來。雙手握著錦憶的雙肩,問道:
“你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嘛?”
“嗯,必然的。”
得到錦憶這樣的回答。盛錦天的眉頭緊緊鎖了起來,他放下握住錦憶肩頭的手。轉身,靠在墻上,尋了墻角一塊石頭坐了下來,雙目看著遠方,沉思了很久,才是重重的點了下頭,
“好,大哥替你辦了,你要遷戶口出來不是難事,只是你沒有結婚對象,那就得需要一套房產,想在哪兒買房子?”
“還要房產?”聞言,錦憶有點兒吃驚,在盛錦天身邊蹲下身來,偏頭看著盛錦天,“我沒錢買房子,也沒男朋友。”
“所以我問你想在哪兒買房子?獨立出來的戶口,總得有個戶籍地址接收你,不入丈夫的戶籍,就自己買套房子,買房子的錢大哥先替你出了,以后等你有錢了再還給大哥。”
“那,那就在恒大華庭買套別墅!”
點頭,錦憶鄭重下了這個決定,她才剛剛意識到要與盛家徹底斷絕關系,就得遷出自己的戶口來,然后被立即告知如果要遷出戶口,就得需要套房產,所以錦憶根本就沒有積蓄來做準備,那就只能先借盛錦天的錢買房了。
恒大華庭是湘城的高檔別墅小區,據說安保措施也是做得相當到位的,就是房價很高,一套別墅少說也得好幾千萬了,聽說還有上億的,還好錦憶認為自己賺得了錢,所以花個幾千萬買套別墅,也對得起自己的生活品質了。
一聽錦憶居然要在恒大華庭買別墅,盛錦天不由得笑了,低頭看著蹲在身邊的錦憶,輕輕嗤了一聲,喃喃道:“口氣不小,確定自己有那么多錢還我?”
“嗯啦,等我把我訂的貨賣出去了,肯定有錢能還你。”
錦憶自信心滿滿,將遷戶口一事全權交給盛錦天,便放下一顆心來,蹲在地上,看著遠方那片金色的麥穗海洋,一時之間,再找不到什么話題與盛錦天說了,而盛錦天也是屬于那種不會聊天的人,很快,兩人又陷入了沉默,一起安靜的看著前方。
也不知過了多久,天色漸漸黯淡下來,錦憶清了清喉嚨,終于決定打破沉默,站起身來,揉了揉血液循環不良的大腿,對盛錦天說道:
“我要走了,房子買好了你找我。”
“去哪兒?”
“去尋純靈門......”
遼闊的天空下,大風忽然刮了起來,錦憶轉身,抬起一只手,頭也不回的對盛錦天做了個拜拜的手勢,因為盛錦天與她跳窗跑了,接下來可能會有很長一段時間,盛錦天得專心應付郁鳳嬌的鬧騰,所以決然沒有可能再去刷靈畫卷軸了。
所以錦憶決定自己去找純靈門,她小小的背影,在盛錦天的注視下,放出了小麒麟,騎在麒麟背上越走越遠,漸漸的變成了遠方一個小點兒,一直沒有回頭,一直那般堅強的筆直向前,盛錦天看著錦憶,一點點從自己的視線中消失,眼中的疼惜一直就沒有散去過。
他想,郁鳳嬌不會明白她除了失去與盛和歌20年的親情,也已經失去了這個自己撫養長大的女兒,可憐的是郁鳳嬌居然還站在高處,自以為錦憶無論如何都不會舍得離開盛家。
盛家縱然有萬般的好,可該不稀罕的人,就是不稀罕,那些所謂的榮華富貴,也只不過是郁鳳嬌自己舍不得罷了。
**************作者有話說*****************
別急別急慢慢來,慢工出細活兒。(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