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誤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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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應該是混混發展最迅速也是最多的時期,這個時期,各種潮流進入內陸,社會發展也比較快,老百姓接收新事物的能力也比較強,古惑仔也從電視中進去年輕人的世界了,特別是他們的義氣,讓一些熱血沸騰的人恨不能馬上成為他們中的一員,于是就衍生出了這種時代特有的人物。.
十幾二十年前,人們稱那些偷雞摸狗且不干正事的人為混混,十幾二十幾年后的今天,混混卻與有錢掛上了鉤。
但他們做的事卻還是上街頭吹口哨叼煙卷一般的無所事事,可穿的行頭卻不一般,他們永遠是走在時代潮流的一批人,當然大多數人看不懂他們的潮流,就如韓連翹,春熙市也有混混,卻不成氣候,只是畫虎不成反類犬,穿的東西都是些假貸,質量也差,這些都是假混混。
而真混混就像眼前進來的這四個人,一雙diadora是不可少的,東都的混混們叫它“喋咧哆啰”,這“喋咧哆啰”原本是東都方言中的象聲詞演化而來的,漢字名字叫做迪愛多納,這種鞋的鞋底是橡膠的,而分辨真假的辦法就是看它的鞋底,這種鞋的鞋底會越穿越黃,穿到最后會成了一種很順眼的黃色,這種鞋一般三百多一雙,一般假混混可買不起,一般買假鞋或者用水彩顏料和碘酒自制,而這種是很容易分辨出來的。
四人身上穿著夢迪嬌的衣服,韓連翹聽說夢迪嬌在春夏秋三季中幾乎是這些要風度不要溫度的混混唯一的選擇,一件長袖或短袖最便宜的也要八百元一件,而且這種牌子的衣服類型花樣很多,價格也大不相同。
穿了褲子也是標配,千篇一律的太子褲,所謂太子褲就是貼腰、中間比較肥大、下口收小的西褲,褲腰打褶,四褶起,越多越好,最多十幾褶,褶子多褲腿才夠肥大,這種褲子被風一吹,嘩啦啦的,在旁人看來有些傻,他們就是追求這種風格。
可以說來到東都,韓連翹見過的混混沒有一百,也有幾十,這些混混經常來學校附近游蕩,有時還會與脾氣暴躁的學生發生沖突,其實大學里沒有幾個人看得起混混,覺得他們不正經,不過照楚云的原話:那些人明明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混混活的瀟灑,義字當先,而大部分大學生墨守成規,穿衣打扮生活費都比不上混混,厭惡的另一面就是羨慕,口上不屑,又何嘗不是另一種的羨慕。
四人進來,坐在韓連翹和楚云隔了半米過道的位置上,旁人一看他們的打扮就會覺得想躲開,所以除了臺球室、游戲廳之外,普通的商家不怎么歡迎他們。
不過,這四人打扮像混混,但他們的一舉一動卻總讓人感覺有些違和感,韓連翹以前見過的混混聲音總是很大,感覺一刻也安靜不下來,而且嘴里臟話與所謂義氣齊飛,哪像這四人這么安靜,臉上掛著嚴肅的表情,忽然坐在外面靠里的那男人看了韓連翹一眼。
正偷偷打量他們的韓連翹被逮了個正著,不好意思的把頭轉回過來,韓連翹的耳尖在他的注視下瞬間紅了,好似還聽到那人的輕笑聲,她更加覺得不好意思。
原作中,大啟將領中有叛徒,早就將偷襲的消息傳送給敵軍,敵軍早就集合了三十萬大軍等著,打頭陣的四百人,有去無回,敵軍進攻,而埋伏在丘林澗的寥寥百人,根本不夠他塞牙縫,也全部犧牲,梁京墨明著在撿石頭,實際上在探路,原身也是被選進這次行動的隊伍,大軍來犯,她不慎掉下山坡,被人救起,才逃過一劫。
夜是最好的遮蔽,林業帶著隊伍潛伏在營地周圍,等到月亮被烏云遮蓋,林業才向后比了幾個手勢,身后的人便依次悄無聲息的向四周散去,他們的目的是中間那一片帳篷,營地內不時有巡邏的士兵來回走動,來人手起刀落,沒有讓巡邏的士兵發出丁點聲音,便解決了他們,林業將匕首咬在嘴上,他的任務是刺殺敵軍的元帥,如果殺不了傷了他也行,讓敵軍軍心不穩,目的也就達成了,除了巡邏的人發出的腳步聲,四周一片安靜,他們應該陷入了深深的睡眠,將巡邏的人解決掉后拖在陰影中擋住身形,防止被人發現,所有的人則慢慢向中間聚攏,輕手輕腳地往帳篷里走去。
突然,沒等到他們靠近帳篷,亮光就染遍了營地,林業等人如待宰的羔羊暴露在光下,所有的楚兵都穿著兵甲,拿著武器,根本不像現在發現他們,反而明顯是早有準備。
遭了,計劃敗露了,林業心下一抖,知道自己這一行人落入了陷阱,看了一眼身后還有一張張稚嫩的臉龐,心下愧疚,“殺,”便率先沖向站在敵軍中間的將軍,有著戰神之稱的楚軒和,還沒來得及靠近,便被楚軒和一刀致命,一雙眼睜大,倒在了地上,漸漸的沒了聲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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