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全能網紅

第九百章 精彩的改編

Jason問劉嫚,“你的曲子改編好了嗎?”

“嗯,曲譜在這里,”劉嫚從書包里拿出一張紙。

Jason仔細看了看,他發現樂譜下面還寫了許多漢字,“這是什么?”

“我在改編的段落部分添加了一段來自中國古文中的詩詞,作為和聲歌詞,”劉嫚把《關雎》的意思簡單給Jason解釋了一遍。

Jason挑眉,他明了劉嫚的意圖,也覺得有趣,“我和中國古代人的詩句撞詞了?所以你打算再加一段和聲?”

“抱歉,我自作主張加了和聲,如果您覺得和聲多余......”

“沒關系,你現在表演給我和Scott聽聽吧,”Jason從來沒有在自己的歌曲中加入中文和聲,他隱隱有些期待。

劉嫚點頭,不再耽誤時間,Jason很紳士的幫她搬了一把椅子,讓她可以坐在茶幾前面彈琴,不過茶幾太矮了,沒辦法坐著,站著彈也不得力。沒有專業的琴架或琴桌,不如放在膝上彈。劉嫚把古琴從茶幾上拿起來,還是席地而坐。

這種鄭重的撫琴架勢一擺出來,氣場十足,讓Jason和Scott也認真起來,他們二人在劉嫚對面的椅子上坐下。

劉嫚沒有對他們倆說“獻丑”之類的客套話,手指撥弄琴弦,改編后的旋律即刻從她指尖響起,悠遠深沉,是與原曲截然不同的風格,如果是外行,根本聽不出來,它們是同一首曲子。

劉嫚張口唱道:“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何路深只在YouTube上傳了劉嫚演奏樂器的視頻,Jason沒想到她的歌聲這么好聽——雖然他完全聽不懂劉嫚在唱什么,高深莫測的漢語,在他耳中跟念咒一樣,念的卻是清心咒,Jason就跟剛中國,聽劉嫚彈琴的Peter一樣,腦海里閃過那些為數不多的對中國的印象,中式的宮殿與廟宇,博物館里的青銅與陶瓷,寬袖長裙的少女,和心儀她的男人......一個個的意象,無須理解歌詞,便自動在意識中成型,這便是音樂的魅力。

Jason心里最后一絲對劉嫚的質疑消失殆盡。

他想起他和Peter聊起劉嫚的話題,Peter對她的贊不絕口,他當時還有點不以為意,原來Peter一點也沒有為劉嫚吹牛,劉嫚這樣的女孩,就像一個萬花筒,每搖一圈,就有新的花紋出現在自己眼前。

Jason也為自己的眼光獨到而洋洋得意,他最初對漢朝公主的一見鐘情,果然沒有錯,與其說他喜歡劉嫚,不如說他更喜歡才華橫溢的女孩帶給他內心的激越,讓被外界傳言江郎才盡的他能夠再次拿起紙筆寫出這首新曲。

劉嫚全神貫注的彈琴,把這首對她而言滾瓜爛熟的詩詞唱出來,她要在Jason和他的經紀人面前展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據說,當年Jason出道之前,也是自己拿著一把吉他,走到Scott的辦公室,自彈自唱了一首曲子,贏得了他的賞識。

別看Scott一身油膩大叔樣,他年輕時也是專業學音樂的出身,而且母校還是茱莉亞音樂學院,只不過他半路棄樂從商罷了,當然,他自己家里也有礦,做生意可以沒有后顧之憂。

除了Jason,Scott的唱片公司還發掘了不少美國知名歌星,Scott對聲音有著敏銳的辨識能力,一個歌手能否賺錢,他聽對方唱一兩句就夠了。

現在,他可以肯定劉嫚不僅能靠彈琴賺錢,還能靠唱歌賺錢。

她清絕干凈的嗓音有種令人心曠神怡的魔力,Scott由于上午價格談判和Jason產生了分歧,以及匆匆忙忙來中國,打亂其他工作而浮躁的心,漸漸沉靜下來。他面對劉嫚一直沒怎么表情的臉,微微有了一絲笑容。

劉嫚演奏完自己的改編部分,有些忐忑不安的望著Jason和Scott,就像學生寫完作業,等待老師的指導或者批評。她不是對自己的古琴技藝沒有自信,而是她不知道外國音樂家能否體會到中國樂器的風韻,能否理解她想要表現出來的東西。

再者,改編終究只是改編,劉嫚覺得好也只是自high,作為曲子的原作者,Jason是否滿意才是最重要的。

令她驚訝的是,Scott先于Jason鼓掌,“非常棒,哦不,是太棒了,我從沒想過,中國風能這么酷,我已經可以想象到融入這一段中國風的新歌,能在J的歌迷心中造成多么驚艷的效果。”

“是的,我比你更想看到那樣的場面,”Jason恨不得現在就拉住劉嫚背著古琴,跟他回美國,去他的專屬錄音棚,把這首歌錄制下來。

看到兩個外國人喜歡她的表演,劉嫚的嘴角也忍不住翹起來。

沈墨臻之前告訴過劉嫚,她在國家民樂團的時候,跟著樂團去歐洲巡回演出,每一場的觀眾上座率不到二分之一,觀眾多以華人、其他亞洲人為主,她覺得西方觀眾對中國民樂毫無興趣,這種跟完成任務一樣演出是在浪費她的生命,她不想對牛彈琴,所以才毅然決然的選擇辭職。

可是,如果外國人真的沒興趣,為什么《秋月》以及劉嫚和李小茹的YouTube音樂視頻會大火?為什么Jason會專程從美國遠道而來?

或許原因是表現形式的差異,外國觀眾對那種正統的中國音樂演出不感冒;又或許僅僅是民樂團的運氣不好,他們沒有得到好的宣傳。

不過如果要正式和劉嫚合作,用她的伴奏,她的和聲,肯定不能再繼續仗著自己是騙局受害者,讓劉嫚對他無償工作。他們得與她簽合同,敲定合作細節,還要談價格。

又到了關鍵的價格問題,邀請劉嫚,多少錢合適?

兩個人低聲討論,富有經驗的Scott說,“100萬美元夠了,與你合作,她能夠獲得更大的利益。”

在娛樂圈,無論國內外,咖位大的和咖位小的合作,后者肯定是占便宜的一方,有些小明星為了能蹭到大腿,免費幫大明星服務的也不在少數。

Jason覺得100萬有點少,但Scott態度堅決,他都讓步700萬,還要讓多少?Jason回頭,看著特意回避他們,站在房間角落低頭看手機的女孩。

腦中忽然有了一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