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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蘇荷的時候艾瑪黃確實已經喝多了。眼神朦朧,面色潮紅,更可怕的是周圍纏繞著四五個男人,都是油頭粉面意氣風發,乍看起來有點像精英男,但底子里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桃樂絲以蛙泳手勢刨開眾人,擠到了艾瑪黃身邊。
有個男人趁著艾瑪黃起身拉窄裙的瞬間坐到了她的椅子上,導致艾瑪黃坐下去的時候直接坐在了他雙腿上,另外幾個男人立刻哄笑起來。
桃樂絲一把抓住了艾瑪黃以幾乎憤怒的姿態將她拉到自己身邊。
“嗨,美女?”
“我不叫美女。”
“那請問怎么稱呼比較禮貌?”
“我叫湯姆。”在對方面面相覷的表情中,桃樂絲自得其樂,“她叫杰瑞。我們是couple。”
對方以為自己聽錯了,彼此間交流著眼神確認她所說的信息。在這里couple不是隨便稱呼的,就算是戀愛中的男女也不會自稱couple,最多是partner。只有雙方無名指上戴著戒指的人才會自稱couple,而多數的人會在來之前就將戒指摘掉。
而兩個女生自稱couple……男人們臉上的表情精彩了起來。
“那請問妹妹們,能接受我們一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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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有潔癖。”指了指臂彎中的艾瑪黃,“如果我太太出軌的話,我會親手,一刀,捅,死,她。”
眼前的世界瞬間——安靜了。
艾瑪黃不知是真的喝多了還是驀然清醒了,咯咯咯笑的像個巫女,趴在桃樂絲肩膀上喘的上氣不接下氣,“怎么辦,怎么辦,被我老公抓到現場了。”
男人們掃興的翻了個白眼一哄而散,桃樂絲連拖帶拽的把女伴拉出了人群,“你說你這么大個人了,干點什么不好?朝三暮四,拈花惹草,萬花叢中過,除了我誰還會來救你。”
“Honey,要不……咱兩下半輩子一起過得了?”
“我很直。”
“不。你不近男色,遲早是要彎的,噗!”
“敢吐我身上試試!”
“其實除了江洋,大學里不是沒有男生追你,不喜歡國外的,國內的也有。一開始看你挑三揀四還以為是因為江洋,但是人家都跟你求婚了……”
“他沒有!沒有!那不是求婚……我求求你了,別再提求婚這檔子事了。”
“知道么,那個網紅臉,其實仔細看起來跟你有點像。”
“什么?你說我長了個網紅臉?不能啊。要不我去整個容?”
“一直不承認有意思么。江洋自己都認了,出國留學根本就是為了你,他的專業粗糙的說在哪里念都是一樣的,精細的說最好還是去歐美金融圈發達的國家,他說你看起來生活能力很強,但是一遇到事會慌,追女生都追到國外去了,還有什么不滿意的?”
“喝多了吧你。”
“我追過他,你知道么,我追過他。別人都行,就我不行,知道為什么?他說因為我是你最好的朋友,你對我的標記是BFF,所以他可以碰任何人就是不會碰我……懂了么。”
“你現在住哪兒來著?”
“別覺得那家伙看起來沒有心,他有的,就是裝作沒有而已。一個沒有心的人會為了護著你,拖著那樣的身體去打架?為了幫你湊人數去比賽?一個學金融的男的去參加寫生社團?長點心好么。”
“行了,別說了。喝多了。送你回去。”
“好,那說你。半夜幫他買藥,連著一個星期又是趕due還每天幫他熬粥做早餐,進醫院的時候一刻不離的守在床邊,告訴我,到底圖什么?”
“他身體不好,做過手術。”
“就因為青梅竹馬,所以什么都知道?”
“對。沒有人比我更了解他的身體情況。他欠我的,是一顆心臟。”
“說對了。他在感情里是欠你的!”
“不。我指的就是一顆心臟……”
“嘔!”
“別、別吐!鞋子,吉米周的……”
因為不想把一個全身又酸又臟的人拖回自己家里,對方又死活不肯說出家里地址,所以只好帶去了幼夏。
偷偷給一個比較熟的前臺同期妹子掛了個電話。
“算你運氣好,今晚正好預定上員工房,不然的話打七折還是要付錢的。”
“謝謝,謝謝。大恩不言謝。”
“下次請我喝焦糖海鹽拿鐵,超大杯,別忘了。”
“一定。”
躺在KingSize大床上的艾瑪黃看起來脆弱單薄極了。
側身蜷縮在白色床罩上,酒氣的緋紅已經蔓延到了脖子。桃樂絲不敢想象如果自己今晚沒有去找她,結果會是個什么樣子。
艾瑪黃喜歡過江洋,她一點都不意外。艾瑪黃是個重體驗感的女生,也可以形容為偏歐美化的女生,在感情上比較奔放。不僅喜歡過江洋,還喜歡過許多人……多到加上腳趾都數不過來。
但是被江洋拒絕這件事倒是沒聽說過,兩人誰也沒有在她面前說起。還以為是兩人玩過了,和平分手而已。他們都是灑脫的人,跟桃樂絲的拘束不在一個階層。
那次被誤認的求婚其實也是在彌留之際,江洋吃了過期變質的漢堡肉,擱在那些橄欖球隊員身上最多就是吐一場就結束的小毛病。在江洋脆弱的小身板上卻引起了驚濤駭浪。
桃樂絲還記得大概是在凌晨4點,她一點的時候寫完批注剛剛睡下,江洋的室友打電話給她,說一直喊著她的名字,桃樂絲沖過去,送他去了醫院,吊水、洗胃、留院觀察。
她已經習慣了這種緊張,從她14歲開始,他15歲,她就像他的貼身管家,甚至比他的父母更嚴厲,是他欠了她的。
清醒過來江洋大概以為自己死了一次,臉色刷白,牢牢的握住她的手,劫后余生道,“剛才昏迷的時候我就告訴自己,這次如果能夠活下去,一輩子都不會再松開你的手。”
那一刻晨曦方起,連她自己都忘記了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他背誦了一段冗長的可怕的大概是舞臺劇的臺本,那時學校正好在公演,他憑著姣好的容貌,病嬌公子哥的形象,成功出演了一個角色。
當時他的室友,和匆匆趕來幫她墊付醫藥費的艾瑪黃都聽到了他那一段煽人淚下的“臺詞”,并成功誤以為是他的求婚誓言……
從哥哥撿到那個傻傻的,連公交車都不會坐,非要在大雨中等自己家司機的公子哥,桃樂絲就隱約意識到自己有一點喜歡他。
他雖然病嬌、脆弱、脾氣拗,但是心地善良,為人坦白,而且很擅于及時出手相助。絕對不會等到別人開口,等到別人流露出哀求的姿態,或者在他面前低下頭來。
可能由于身體的病弱,他比常人更敏感更能體會到別人需要他幫助的心情,并且樂此不疲。
艾瑪黃初次見到他的時候把人形容為“人傻、錢多、帥”,一點都不為過。
所以應該是喜歡他的,否則以前不會那么勤奮的跟在哥哥身后做一只小蜜蜂。
但是……心底里卻有著某個人影一閃而逝。
如果不是因為哥哥的心臟……但,那個人卻是在哥哥出事以前,就出現了的。
那個看起來穿著破舊,狼狽,匪氣,卻眼神堅定、剛毅的少年。
去而復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