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主:開局一本水滸傳

第一百七十八章軍制、軍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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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禎同張教頭在議事廳了商量許久,又一塊用過午餐。未牌時分,吳用、蕭讓、裴宣、欒廷玉、趙元禮、趙興、王倫、孫正、朱洪基、趙集十人依次走進議事廳。

趙禎坐在上首,眾人分列左右。趙禎將今日所遇到的問題說了一遍,詢問眾人想法。

眾人聽了趙禎所言,都皺著眉頭,都是一副深思熟慮的模樣。等了片刻,吳用先開口道:“莊主,今日既然討論軍伍、莊丁俸祿,軍伍最是要慎重,先定下莊丁,立下規矩,照此完善,再定下軍伍制度如何?”

趙禎點頭,眾人也覺可行,吳用接著說道:“既如此,小生先來拋磚引玉。正如張教頭所分,莊丁中粗略分為不成丁的、年老體弱的、壯丁三類。眾位覺得如何?”

見眾人點頭,吳用接著說道:“先說不成丁的,這些人要么是莊主收留的乞兒,要么是想要從軍的莊戶子弟,早早送來習武的,也有各村無人撫養的孤兒等等,這些人只能干些灑掃庭院,跑腿傳話的輕松活計。”

“未入階的常人,男夫20歲為丁,60歲為老。現今軍中也有許多十六七歲的,體格強健,武藝精熟。以此,我倒是認為莊丁以十五歲為限,判定是否成丁。因衣食住行都是莊主撥付,十二歲以下的,月俸5到10錢,十二到十五的,月俸20到30錢,這些莊丁以年齡為標準發放月俸。眾位覺得如何?”

蕭讓道:“學究,其他的也一次說完,如此也好一起評定。”

吳用繼續說道:“至于年老的莊丁,保留十個,做些雜事,月俸100錢,其余的都要裁撤了。至于壯丁,就按照禁軍軍中標準,分為上中下三等,月俸100到200錢。每年考核,武藝進步、做事勤勉的提檔,連續三年墊底的淘汰。”

眾人聽了,議論紛紛。蕭讓先說道:“不成丁的如此安排我無異議,只是年老的裁撤,是不是太過無情?壯丁分作三等,如何考核,定等還需要商討。莊丁許多肩負莊主保衛工作,月俸是否過低?”

吳用還未回應,裴宣起身道:“蕭讓兄弟,我倒是覺得年老的是應該裁撤,保留十余個表現好的,正好作為獎勵。至于裁撤的這些人,也不是不顧其死活,如今各村都無敲鼓打更的,這些人正能勝任,每個村子安排兩個,各村負責衣食,每月另給錢100,也十分好了。”

“至于壯丁,是不是把護衛工作取消,另選一都士兵,輪流護衛莊主?以此也能加深士兵對莊主的認可。”

眾人各抒己見,爭論許久,終于把莊丁月俸定了下來。

未成丁的:十二歲以下的,月俸10錢,十二到十五的,月俸20到30錢。

壯丁:以武藝、事功分為三等,對應100錢、150錢、200錢三檔,半年評定一次,日常巡視莊園,清掃庭院,上傳下達,護衛安全,有功另賞,殺敵之功比照軍中。也編為什伍,什伍之長由一等莊丁充任,什長加俸20錢,伍長加俸10錢,采用本俸加職俸形式。莊丁統領,比照上等莊丁,本俸200錢,職俸2000錢,階俸每階1000錢。

年老的按照裴宣所提議的進行。

好壞評定,以未成丁的為例,孫小二11歲,同齡中武藝第一;韓三兒,年10歲,灑掃庭院,捕獲劇毒蝮蛇,二人月俸可跳躍一檔,同十二到十五的童子一樣,月俸20錢。12歲以后,孫小二和韓三兒需要重新評定,初領20錢,若有新功,可上漲至25錢,30錢。功勞由管事、教頭評定,莊主簽字留檔后生效。

定下莊丁俸祿,眾人在此基礎上又商討軍士,軍制。

欒廷玉作為馬軍軍使先說,“諸位兄弟,我朝軍制:三人為一小隊,三小隊為一中隊,合五中隊為一大隊,再有五個軍官,隊頭、副隊頭、左右旗,加起來正好五十人。又會從這五十人里選擇一個能打的作為“旗頭”拿旗。目前已組建的重鋒都、虎都,在建的騎兵都、樸刀都等都是按此施行。”

眾人聽了,都不吱聲,似乎并不覺得有問題,趙禎想來,這些人都是一個時代的,自然對現在的兵制熟悉。

趙禎對朱洪基說道:“朱教諭,你也談談。”

朱洪基想了想道:“莊主,太祖曾言“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全靠衛所制。衛由衛指揮使統率,轄五個千戶所,計有五千六百人;千戶所由千戶率領,轄十個百戶所,共一千一百二十人,百戶所由百戶帶領,轄兩個總旗,共一百一十二人,總旗又轄五個小旗,共五十人,小旗十人。”

“太祖以為此是‘萬世不拔之計’,軍民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地方管束,優免一丁差徭。軍戶固定承擔兵役,父死子繼,世代為兵,并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

吳用聽了,不免多問了些,朱洪基也詳盡的回答了。

吳用說道:“莊主,軍俸先不說,首要的還是先定軍制,秦漢以來,用征兵制,成丁皆服兵役。隋朝沿襲西魏、北周府兵制。軍士依均田令授田,免納租庸調,平日生產,輪番宿衛,戰時出征,資裝自備。在鄉為農,在軍為兵,兵農合一、寓兵于農。”

“唐初繼隋,恢復府兵制,也屬征兵范疇。其后征戰益多,勛賞不兌現,軍士地位下降,府兵制日趨敗壞,募兵制逐漸興盛。唐末,各節度使控制地方政權,更是征募、豢養大批軍隊,與朝廷抗衡,募兵由此興盛。”

“太祖皇帝繼柴周,也行募兵制,國家出錢招募軍隊,派發武器,禁軍專職戰斗,不再務農生產,戰斗力提高不少。”

“聽朱先生所說,明朝先實行軍戶制,后軍戶制與募兵制并行,戚家軍、俞家軍乃至家丁私兵都屬募兵。”

“由此可見,兵制從大方向來說,不過征兵制、募兵制兩種。征兵制優點是壯丁都是士卒人選,戰時從征,平時務農,資裝自備,養兵費用少。缺點也很明顯,除去常設之軍,其他軍士缺乏訓練,戰斗力弱些,如果長期戰爭,務農壯丁減少,將造成田地荒蕪,農業荒廢。”

“募兵制,優點是以當兵為職業,不事生產,領餉服役,戰陣精熟。缺點就是耗費更多。”

“以此來看,小生認為還是募兵更好。只要軍餉按時足額發放,士卒自然用心。以軍士為職業,錘煉武藝,習練戰陣。軍士戰力自然更好。”

眾人討論一番,都認可吳用提議,仍舊用禁軍募兵之制。眾人又七嘴八舌的說起禁軍軍制壞處,認為禁軍最主要的問題還是軍士地位低下,階級固化,賞罰不公。

只要解決了這個問題,自然能夠保證軍士戰斗力。

趙禎結合眾人意見,仍舊用宋軍募兵之制,商量一番,將軍士仍舊分為三等,半年一考核,能者上,庸者下。

軍中什伍之長,隊頭、旗都由上等兵充任,除去本俸,也有職俸、階俸。戰時雙俸,立功獎賞。都頭以下,貴階俸,輕職俸,伍長、什長、旗、隊頭,職俸以此加10錢,階俸以千錢增遞。都頭以上,職俸、階俸并重。旨在鼓勵軍士錘煉武藝,奮發向上,增強戰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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