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白月光是如何練成的

平生不會相思,才會相思,便害相思(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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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真的沒有想到會鬧的這么嚴重,這個小傻子差點因為他死掉了,就差一點就會變成冷冰冰的尸體。

只要稍微的一想,就讓他有些后怕,他不知道是道德上的譴責,還是單純的只要想到小傻子一死,心臟也仿佛跟著她一起驟停了。

這個小傻子,怎么就這么招人疼。

溫希恩歪了歪小腦袋,眉眼明媚精致,聲音軟的就像一塊軟糖:“竟然大哥哥都道歉了,我就不氣了。”

她好像從來都不知道什么是記仇,哪怕是他做了這么過分的事,小傻子竟然連一點怨恨和恐懼都沒有。

果然是個傻子。

這次他想著并沒有惡意,就是單純的感慨,怎么會有這么傻的人。

黑皮膚的少年,只是十五六歲的年紀,該了解的都了解到了。

而現在,他看著對方在笑容,有個特別疑惑的問題,為什么要笑?他們的接觸的時候好像并不愉快,不知道在笑什么。

只是那一刻有一種陌生的、新鮮的、未知的感覺出現了。

溫希恩太乖了,長的又實在是太漂亮了,這樣就讓人覺得好像可以對她為所欲為,不管怎么樣,她都不會生氣。

然而事實也是如此。

身體像打了興奮劑那樣充滿了活力,心臟的每一次跳動都猶如……剛剛長出的翠綠的嫩葉。

他感受到了一種東西,叫“美好”。

在溫希恩天真的目光下,林華從口袋里掏出好幾個糖,有各種顏色的軟糖,有玉米形狀的,黃黃的,還有草莓形狀的,還有西瓜形狀的。

這幾顆糖果一下子就吸引了她的全部注意,她小小的吞了吞口水,滿是渴望。

林華見她那么饞的樣子,冷硬的輪廓微柔。

“吃吧。”

溫希恩的眼睛亮晶晶的:“全都給我嗎?”

小貪心鬼。

林華低眸笑了一下,“都給你的,就當是賠罪好不好?”

他冷硬了十幾年的心,此刻就如同化成了水,讓人溺的窒息。

這一個刻他突然有個很大的想法,他要把溫希恩的病治好,他要小傻子快樂無憂無慮的活著。

江慧琴突然發現了一個現象,從來都不務正業的林華竟然認認真真的開始聽課,這可是從來都沒有過的場景,第一次看到的時候,她還以為她眼花了。

林華是出了名的不愛讀書,小時候成績就爛的要死,林父拿到成績單經常氣的半死,拿著棍子追著林華打。

他們說林華腦子蠢,不是讀書的料,但是只有江慧琴知道這個孩子是很有天賦的,特別是在數學這個方面,可能就是因為從小不被人看好的緣故,這小子就自暴自棄了。

如今看到久違的場景,江慧琴覺得很欣慰,講課都講的越來越起勁了。

林華不愿意在家里做作業,如果有作業的話他只會在教室里做完再走。

這次林華做完題目已經很晚了,他背著舊書包,漫步的走回家,在穿過小巷子,林華被人叫住了。

“華子。”

他轉過頭,就看到幾個穿著花襯衫的男子笑著走過來。

領頭的男子上有一塊丑陋的疤,他穿著紅色的花襯衫,耳朵上夾著根煙,渾身散發的氣質就是一股地痞流氓的氣息。

林華的眉不動聲色的皺了起來,但是他還是叫了一聲:“強哥。”

名為強哥的人好像和林華很熟,他看了一眼林華的書包,覺得很稀奇。

“這幾天怎么不找哥們玩啊?”

林華也有叛逆期,他在把叛逆期的時候做過很多壞事,有一半都是這個強哥教的,那時候他也是這些流氓中的一員,天天跟著四處鬼混,就是覺得很帥,覺得自己獨一無二。

在那會兒,林華天天鬧事,經常和村里的人發生糾紛,反正兄弟之間都是講仗義的嘛,一方有難,八方支援。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他在那時候是覺得特別自在的,特別是在打架這個方面,讓他整個神經都亢奮了起來,他享受這種刺激的快感。

強哥也欣賞他這股猛勁,去哪兒都帶著他,混了幾年也就熟了,而且他們也完全不把林華當個少年,因為他們已經見識到這個少年太狠了,發起瘋來跟不要命似的。

后來還是林父把林華給抓了回了,拿只手臂般粗的棍子追著他打,鬧得全村人都知道。

這才讓林華安分了一點。

但是現在林華突然覺得他們很礙眼,他甚至都不想和他們多呆一秒。

強哥笑著拍了拍比他高半個頭的少年,擠眉弄眼的說:“華子,三毛那開了新店,咋們去給他捧捧場去。”

三毛在這個村可以說是地主的兒子,生活質量都要好一點,家里開了個小賣部店,好像最近開了一個小飯店。

林華不想去,他想去和小傻子玩,但是他想到家里的糖快沒了,不如去小商店多買幾包糖回來。

小傻子喜歡吃草莓味的奶糖,他得多買幾包草莓味的。

于是林華跟著強哥他們去了。

晚上也就留在三毛家吃飯,他們開的新店,請了好多的人。

三毛是和林華差不多的年紀,他長得高高瘦瘦,面容清秀,但是皮膚卻很黑,笑起來露出的牙齒很白。

三毛是個很熱情的人,可能是家里有點小錢的緣故,為人也比較大方,是一個很討喜的性子。

按道理說,向三毛這種人應該不會和這種地痞流氓混在了一起,可是三毛就是腦子缺了一根筋的,他覺得那些流氓特帥,死皮賴臉的要加入流氓的一員。

要不是他出手大方,經常會請客,不然誰愿意鳥他。

到底三毛就是這些流氓的冤大頭,但是三毛卻樂在其中。

在吃飯的時候林華喝了幾瓶啤酒,夏天的夜晚還是很熱,有一瓶冰的啤酒那是一件很奢華的事情。

這些啤酒完全不至于讓人喝醉,林華的頭腦一直很清醒。

強哥他們這些成年的男人完全把啤酒當水喝,他們更喜歡喝的是白酒,喝了好幾瓶,他們有些飄忽忽的了。

這一桌都是男人,而且還是流氓,說出來的話無非就是圍繞著女人,或者開著下流的玩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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