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出發回京第13章出發回京←→::mayiwsk
正在喬諺以為她成功忽悠住了小閨女時,小家伙戳著小手手冒出一句:“可是寶寶覺得爹爹不是壞人呀~”
喬諺捶胸頓足,還沒緩過來,她的寶貝兒子冷漠的小奶音傳出:“他字寫得不錯。”
喬諺:“”
好吧,她需要靜靜!
才半天,她的兩個小寶貝就被收買了,她到哪兒說理去!
識海里的小奶統被逗得睡在地上打滾,那魔性的笑聲充斥著喬諺的腦海。
喬諺抽了抽嘴角,給自家統子一個傷心的眼神:“我在這里傷心難過,你卻笑得開心,你還是不是我的好統子了?”
小奶統聞言,立刻捂住小嘴。
憋笑?她可是專業的!除非忍不住!
隔壁慕溱臻嘴角高高翹起,眼底也有了笑意,但是面上卻一派傲嬌之色。
哼!女人,還敢挑撥離間他的孩子們的關系!他家兩只崽都是好樣的!
第二天清晨,喬諺像往常一樣起了個大早,親了親兩個熟睡的寶貝,心情大好地出了房門。
然而剛出門就看到那狗男人在晨練,想起了昨晚上兩個崽崽對他的親昵,頓時拉下臉色,還暗戳戳給他翻了個白眼。
練拳的慕溱臻原本想和這女人打個招呼,結果話還沒說出口就收到了一個白眼,頓時閉嘴了,裝作沒看見,繼續練拳。
喬諺洗漱完就扛著鋤頭準備去挖紅薯,高卓遠幾人像鬼一般從角落里冒出來,熱情似火地要幫喬諺的忙。
喬諺相當不客氣,指了指院子角落里放著的一堆農具,讓幾人一人扛一把鋤頭,教他們挖紅薯去。
慕溱臻心下好奇這紅薯究竟長何樣,抬腳跟了過去。
別小看這簡簡單單的挖紅薯,怎么下鋤頭,怎么使力都是有講究的,不然好好的紅薯能被挖得稀爛。
喬諺親身示范,揮舞鋤頭的動作相當嫻熟,力氣得當,就連侍衛中的幾個種地好手都暗自贊嘆王妃有一手!
喬諺邊挖邊講解,幾個侍衛都是干過農活的,稍微一點就明白了,揮舞著鋤頭干得起勁。
一鋤頭下去,挖出幾根又大又紅的紅薯,幾人喜得尖叫,這么大一根足夠一個成年人填飽肚子了!
貪吃的康華還沒吃了昨天偷吃辣椒的教訓,用手刨了一根紅薯,不洗也不削皮,在紅薯葉子上擦了幾下泥就直接上口啃。
生的紅薯和煮熟的味道差別甚大,熟的軟糯香甜,而生的則硬脆甘甜,總之都十分好吃!
高卓遠幾人看他啃得咔嚓作響,兩眼放光地問:“好吃嗎?”
康華話也沒說出口,點了點頭,又咬了一大塊紅薯進嘴里。
高卓遠幾人開干了,也有樣學樣地扒拉了一根紅薯來啃。
喬諺看著幾個比豬還啃食的人,臉上掛著意味不明的笑,慕溱臻看得心里發毛,總覺得這女人在打什么壞主意。
待幾人快要啃完一根紅薯時,喬諺收斂了笑意,清了清嗓子,聲音溫婉柔和:“好吃嗎?”
幾個侍衛同時點點頭,對他們的王妃豎起了大拇指,臉上滿是被紅薯驚艷的神色。
慕溱臻嘴角微微扯了扯,面露嫌棄,總覺得把這么群二貨帶出來是來丟自己臉的。
但嫌棄歸嫌棄,某王爺手指微動,躊躇著是否也要去扒拉一根紅薯嘗一嘗,就聽喬諺叉腰笑道:“我辛勤用一瓢瓢糞水灌溉出來的能不好吃嗎?”
眾人:“”
嘴里的東西突然就不香了是怎么回事?
有了幾個免費勞動力的幫忙,紅薯收得很快,約莫四畝地的面積,挖出了好幾車的紅薯,饒是一向鎮定的慕溱臻也驚嘆于紅薯的產量。
五天的時間,喬諺將她打拼三年的小家一一處理好,菜地里的菜都收了賣給合作的酒樓,紅薯留了一部分做種,其余的也賣給酒樓,順便把做紅薯粉的方子也賣了。
一張方子賣了三百兩,從長期來看,是她虧了,但她違約在先,再加上那酒樓東家為人不錯,她便低價賣了。
但賣的并不是死契,待她到京城后依舊可以做紅薯粉生意。
五日后清晨
一大早,偏僻的小農莊就已經熱鬧起來,一輛輛馬車候在農莊外圍,等待上貨。
一筐一筐的紅薯、幾個大醬缸、瓶瓶罐罐的咸菜壇子、一袋袋用干凈的麻袋儲存著的菜干,甚至還有腌好的火腿、臘肉、風干野味。
小小的三間瓦房,搬出來的東西卻可以塞滿好幾輛馬車,但幾個忙得大汗淋漓的侍衛卻笑得見牙不見眼,恨不得將屋里的所有東西都帶回京城。
為什么?難不成他們京城人還沒吃過咸菜、臘肉嗎?
那當然不是,關鍵得看這些東西是誰做的!
他們跟著王爺這幾年,就是京城最繁華的酒樓也去吃過,可那些山珍海味和王妃做的這些農家菜比起來,總覺得缺點味道。
就拿這臘肉來說,他們以往吃過的要么太咸,要么咸中帶酸,再不然就是顏色難看滋味寡淡,而王妃腌的臘肉,切出來一片片紅潤透亮,滋味也是麻辣咸香,好吃得他們恨不得用炒肉的油汁去拌飯!
東西收拾完畢,馬車緩緩啟動,喬諺帶著兩個孩子坐在寬敞豪華的馬車里,掀開簾子看漸行漸遠的小瓦房,心中有千般不舍。
兩個孩子這幾天跟著他們的爹爹已經要野瘋了,不是纏著他講故事就是要看他舞劍,才短短五天,父子三人就好得形影不離,讓喬諺酸成了千年檸檬精。
知道要和爹爹一起去京城,兩個崽崽都很激動,可是此刻要離開他們的小家了,也不舍起來。
小魚兒懷里抱著小黑狗,小嘴癟著,大眼睛淚汪汪,將小身板靠在娘親身上:“娘親~我們還會回來嗎?”
就連小船兒一如既往板著的臉上也泛起一絲憂傷,小眉頭緊緊地蹙著。
喬諺嘆一口氣,將兩個崽崽摟緊懷中,輕輕拍著他們的背,沒有說話。
她也不知道還會不會回來。
四日后,一行人馬風塵仆仆到了京城
慕溱臻身披黑色暗紋披風,面容冷峻,身姿挺拔,騎在馬背上走在隊伍最前方,而他身后跟著的是一輛標有肅王府標識的豪華馬車。
幾個侍衛駕車跟在馬車后方,負責駕車拉運貨物。
一行人穿過鬧市街道,街上行人分站兩側駐足觀望。
不少女子看到肅王,面色發紅,捂臉嬌羞淺笑,更有甚者自以為風情萬種地給肅王拋媚眼,但慕溱臻目不斜視,滿臉威儀,絲毫沒將那些人看進眼里。:mayiwsk←→新書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