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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4章終于離開第674章終于離開→:八三看書83ks,夫人,全球都在等你離婚!
秦明晨說:“白小姐還要工作,不可能一直留在這里的!”
秦國強看了一眼白錦瑟,白錦瑟說:“明天周一,我還要上班的!”
秦國強有些失落:“可是……你媽還沒回來呢!”
秦明晨沉默了兩秒:“你可以跟她說說,以后還會再見的!”
秦明晨說完,秦國強只能閉著眼睛,點了點頭。
白錦瑟帶著秦明晨和秦萌萌離開。
秦國強和村長站在秦家門口,秦國強神情有些難過:“我家晨晨有出息了!”
村長點了點頭:“是啊!”
秦國強又說:“可是,我心里還是難受的慌!”
村長安慰他:“你家晨晨這些年就沒離開過大灣村,所以,你難受也正常!”
秦國強嘆了口氣,點了點頭,不知道為什么,看著秦明晨的背影,他心里有一種說不出的慌亂,好像兒子距離他,越來越遠了。
而且,這種遠,不是距離上的。
白錦瑟和安妮帶著秦明晨和秦萌萌,走了三個小時,天都黑了。
只不過,他們運氣也不算太差,路上終于攔了一輛三輪車,給了兩倍的價錢,被送到鎮上。
晚上,他們四人住在破舊的旅館,開了兩個標間。
白錦瑟這邊,安妮洗完臉,看向白錦瑟:“錦瑟,你這算是直接給那個秦明晨支付了三十萬吧,你那么相信他的水平?”
雖然安妮也挺相信秦明晨水平的,但是,這種提前預支這么多錢的,她還沒見過。
白錦瑟看了一眼安妮:“怎么說呢?我們那樣做,也算是救了秦萌萌,秦明晨以后一定會對我們工作室忠心耿耿的!”
安妮點了點頭:“這倒是真的!”
白錦瑟躺在床上,盯著掉漆的墻皮,神情有些恍惚:“其實……也不光是因為這個,不知道為什么,看到那個秦明晨的時候……我有一種說不上來的親近!”
安妮傻眼了:“啊……”
她錯愕過后,立馬反應過來:“你是不是看他第一眼就很順眼啊?”
白錦瑟搖了搖頭:“不光是因為這個,而是……怎么說呢,這是一種感覺,只可意會不可言傳,你不懂!”
安妮無奈的聳聳肩:“OK,我的確不懂,只不過,好在挖了一個好苗子,你開心就好!”
白錦瑟“嗯”了一聲,沒有再說話。
隔壁,秦萌萌躺在床上,聲音有些怯弱:“哥哥,我們要跟那兩個姐姐,去哪里啊?”
秦明晨盯著昏黃的白熾燈:“去大城市!”
秦萌萌從小就沒離開過大灣村,有些向往:“大城市是什么樣的啊?”
秦明晨眸子閃爍:“大城市啊……就是有很多高樓大廈,夜晚到處都是閃爍的霓虹燈,很容易讓人迷失自我的地方!”
秦萌萌側身,露出巴掌大的小臉,眼睛又大又圓,看向秦明晨的側臉:“哥哥,你怎么知道的呀,我記得,你也沒離開過大灣村啊?”
秦明晨表情微怔:“哥哥從書上看的,好了,時間不早了,我關燈,你早點睡!”
秦萌萌今天經歷了太多事情,她知道秦明晨最疼她了,會護著她,在秦明晨身邊,她倒是沒有在家那么膽小了。
她舍不得睡著,害怕睡一覺,醒來發現這一切都是夢。
她抿唇道:“哥哥,我不想睡,睡不著!”
秦明晨聽到她的話,還是關了燈:“不說話,一會就睡著了!”
秦萌萌在黑暗中咬了咬嘴唇,還是忍不住問:“哥哥,我們跟那兩個大姐姐去大城市,要住在哪里啊?”
在秦萌萌眼里,村里的村長家的房子,就已經夠好了。
她覺得,能有村長家那么一套磚瓦房,就已經到達人身巔峰了!
秦明晨自然不知道秦萌萌的想法,他說:“等到了銘城,我跟白小姐預支點工資,給咱們租個小公寓,萌萌放心,哥哥會養活你的!”
秦萌萌“嗯”了一聲:“我相信哥哥,只不過……公寓是什么啊?”
秦明晨有些無奈,秦萌萌沒上過學,對什么都很好奇,尤其是沒聽過的東西。
小山村封閉,一些東西,別說見了,聽都沒聽過。
他沉默了片刻:“等到了銘城,你就知道了,乖乖睡吧!”
秦萌萌沒有再說話,不一會,秦明晨聽到了她均勻的呼吸聲,他微微松了口氣,緊繃的神經,有些許放松。
他睜著眼睛,盯著黑漆漆的房間,心想,終于離開這里了。
說實話,他之前一直想離開這里,現在真的要離開了,他心情倒是無比復雜。
今天看到白錦瑟的時候,他真的有些難以置信,完全沒想到,時隔六年,白錦瑟居然會出現在這樣一個又窮又偏遠的小山村。
是的,他認識白錦瑟,或許,這話說出來都沒人會相信,他就是認識白錦瑟13年的秦無端。
從白錦瑟13歲到26歲,他一直都認識她,可惜……她現在怕是早就不認識自己了。
秦明晨自嘲的笑了笑,別說白錦瑟不認識自己了,估計連父母,也不會相信,這個叫秦明晨的人,會是當初的秦無端吧!
當初,為了從袁封手下救下白錦瑟,他跟袁封搏斗,卻完全不是袁封的對手,被對方割喉。
幸虧他臨死的時候,千鈞一發之際,一擊斃命,殺死了袁封。
他以為,自己肯定必死無疑了,他能感覺到,自己靈魂飄出了身體,慢慢的上升,后來就處于一種渾渾噩噩的感覺中。
當他從這個叫秦明晨的人身體里醒過來的,他還以為,這是人死了要來的地方。
可是,當他真的明白了大灣村的秦家生活,這才徹底清醒,他居然帶著記憶,重生栽了這個叫秦明晨的人身體里。
他知道了,自己還在原來的世界里,這個地方,也有銘城那個地方,而他重生的大灣村,屬于青城。
他在醒來的一年時間里,身體枯瘦如柴,簡直不像是十八歲的人。
他昏迷了五年,用了整整半年多時間,才站起來,慢慢學會走路,直到現在,他還走不快。
他看著一貧如洗的秦家,他想過無數種辦法,去聯系以前的人,想要改變目前的生活。
可是,他唯一記得的,只有自己助理的電話。
他在能走路之后,好不容易湊了點零花錢,去村長家,打電話給助理,卻被對方罵了一頓,說他是神經病,滾遠點之類的。
那會,他才被當頭棒喝,徹底清醒了,他如今是秦明晨,不是秦無端。
重生這種荒謬的事情,說出去誰會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