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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前朝一場夢(1)
那日在碼頭接待她的人,是庚款獎學金派遣的留美學生,據說在這里一年就取得了碩士學位,學校要留他教書,被他拒絕了。
“我來這里,是要學好本事回國的。”那個男人如此對她說。
在安置她住下來的第二個月,他回國了。
唯一一個算是熟悉的人的離開,讓沈奚十分不安。她像被人流放在了這個光怪陸離的世界。她在那人安排的房子里擔驚受怕地睡了三日,想了無數種下場,比如在這里被當作異類除掉,或是賣去隔著一條街的房子里做妓女……
這里的每一樣物件,都讓她感到陌生,感到不安。
她把家里能吃的東西都找到,用以果腹,可到了第四日,再也不能找到任何多余的吃的。老柜櫥里被她翻了個遍,最后只有一個金屬扁長型盒子里的放著的東西吸引了她。
褐色的,塊狀,讓她想起了大煙膏。
湊在鼻端嗅嗅,又好像是食物。
她蹲在老柜子前,借著窗口照進來的日光,仔細看它。
有人在叩門。
沈奚心一顫,下意識將這個東西攥在手心,警惕地看向三步外的大門。
再次,叩門聲。
“沈奚。”門外喚出了她的名字。
是誰?
她去開了門,伴隨著室外的喧鬧,兩個提著老皮箱子的人同時出現在她面前,一男一女。兩人約莫二十來歲,都是洋人的裝扮。男人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笑著脫帽:“沈小姐。”
女人反倒更大方活絡些,直接笑著,握住沈奚的肩:“傅侗文的弟妹?”
她握著一塊不知是否“有毒”的食物,怔怔出神地望著面前的兩個人,過了會兒,從唇角溢出笑來。
這就是她和她未來兩個鄰居的初次見面。
當晚,這對男女住進了這間房子,女的叫竇婉風,和沈奚住在隔壁,男的是顧義仁,在樓下。在將沈奚的肚子填飽后,婉風將桌子狠狠擦了一遍,讓它露出了應有的潔凈光澤,又鋪了一塊桌布上去,最后才將一盞燈放在桌上:“真是拖了你的福氣,我們兩個原本是要幫小朋友教書去賺學費,現在全都不用了。”
沈奚聽懂了這句,是在說,傅侗文為他們出了日后的學費。
“說說看,你想要去學什么?”顧義仁坐下來,笑著打量沈奚。
沈奚抿了嘴唇,尋思半晌說:“學醫。”
兩人詫異對視,顧義仁竟問出了讓她意外的問題:“是因為傅侗汌?”
沈奚略錯愕,記起這是自己的“丈夫”,因為不曉得該如何作答,就沒吭聲。
倒是婉風用腳踢顧義仁,截斷了這場問話。
“我們來給你安排。”婉風告訴她。
不知是他們的本事大,還是傅侗文的人幫助了他們。很快,沈奚確定了讀書的學校,離正式入學還有三個月,婉風儼然成了她的私人教師,事無巨細,衣食住行著手讓她適應這里的生活。到夏天入學時,她已經習慣了穿短袖子的襯衫和西式裙子。
傅侗文的信始終壓在她的枕頭下,在入學前一夜,她鼓起勇氣問婉風,自己是否能寫信給傅侗文。說完這句沈奚察覺到不妥,又說:“好讓他轉寄給我的家人。”
婉風自然認為理所應當:“這倒沒問題,只是往來信箋要耗費很長時間,你要有耐心。”
沈奚頷首:“我知道,他一月一日寄給我的信,二月下旬才到。”
“這么快?”婉風倒是驚訝,“沒有寄上一年,算是好的。”
婉風給了她鋼筆和墨水。
沈奚將信紙鋪在桌上,握著鋼筆的手懸在紙上良久,適應著這個筆的手感,也在心底拼湊要給他說的話,斟酌半個時辰,落筆記下的卻是瑣碎的事。她想這里是美國,他先前是在英國,那么多寫一些經歷他也不會覺得煩悶,畢竟從未來過,總會有新鮮感。于是越寫越有了力氣,甚至連人生中見到的第一塊巧克力的形狀都給他畫在了信的結尾。順便標注:苦中帶澀,澀中有甜。
一封信寫到天將亮,鄭重折疊好塞入信封。
可過了一日她后悔了。她是因家道中落,幾歲就從廣東被送到了鄉下老宅,才會對這些感到新鮮。可傅侗文何許人也,怎會不認識這個。
到了十二月也沒有任何回音。
沈奚倒是很會寬慰自己,只是可惜了十三張信紙的內容。
這期間她從一個完全跟不上的學生,到已經開始聽得懂教授在講些什么,總算是喜事一樁。就連僅用一年讀完碩士的顧義仁也驚嘆她的聰慧:“你比你的……”顧義仁的話再次被婉風打斷,兩個人都是抱歉地對她笑。
沈奚猜到,顧義仁想說的應該是自己比傅四爺還要學得快?
這一晚,她又在燈下寫了封信給傅侗文。
學著傅侗文的習慣,在信尾寫下:
十二月二十三日
鋼筆才剛放下,她再提筆補了幾句,大意是告訴他,在自己到這里沒有多久,有一艘很有名的船叫Titanic沉沒了。它是從英國出發的,目的地是美國。
這個航路看上去完全是和兩人不相干的閑話,可在沈奚心里,似乎任何能和“英國”、“美國”有關的,都像是和他們兩個有關系。
信照舊被封好,寄了出去。
這次的信很厚,里邊有她收集的三份報紙《紐約時報》、《紐約論壇報》和《紐約晚報》。這是她選的一門政治系課程的老教授推薦的報紙。今年恰逢美國大選年,那位老教授對這門課程的要求就是讓他們緊跟大選,做報紙摘要和報告。她選這門課程就是因為傅侗文,作業也做了兩份,一份交上去,一份留下來送給他。
總不能到了她讀完醫,還寄不到吧?
翌日,她把信交給婉風時,反復確認這封信是否真的會寄出去。婉風連連保證,她絕沒有收到過任何“吩咐”,阻止沈奚和傅家通信,說完還笑著用信敲她的頭:“早說了,海上變數大,書信這種東西你要隨緣。”
沈奚摸摸額頭,對婉風含糊解釋:“寫一封信耗心神,丟了可惜。”
“好了,我保證這信能到傅家。還有一樁要緊的事,明天是耶穌誕節,我帶你去我的老師家做客。”婉風神秘地對她笑笑。
這個節日沈奚也曾聽同學說過,但并不太放在心上,畢竟這是當地人的節日。而且據婉風所說,傅侗文因為猜到這里的基督家庭都十分熱情,會響應號召招待從中國去的留學生,所以特地囑咐了他們兩人,讓沈奚盡量避開這些。安心讀書,靜心讀書。
可是婉風在這里生活了三年,早已將慶祝耶穌誕節作為了習慣。
沈奚晚上也無事,跟她赴了晚宴,宴后倒是有趣,主人搬出一筐收到的節日贈禮,一一拆開。臨行前,招待的主人也給沈奚和婉風備了禮,幸好婉風早有準備,替她備了回禮。
到了家里,兩人嬉笑著拆開盒子,是兩份精致的月份牌。
沈奚翻看著,婉風竟然探手,從她的棉被下掏出了一個被綢緞包裹的物事。
沈奚笑著,用光著的腳去踩婉風的腳背:“干凈嗎?放在我睡覺的地方?”
婉風搖頭,嘖嘖感慨:“漂洋過海,不算干凈。”
沈奚呆了一呆,心忽地被頂了上來。
婉風輕笑,催促她:“快拆。”
手指觸上綢緞,拆開,是個扁長的木匣子。
什么?裝信的?要如此大嗎?
掀開盒蓋,又是兩個用綢緞包裹好的東西。沒有信。
沈奚忙亂地拆開,是巧克力和鋼筆。
“這個東西,我剛聽到同學說,”婉風先搶過來嘗了一口,愜意地蹙了鼻尖,又拿起一顆塞到她口中,“你那顆是什么味道?里邊有什么?”
“像糖……奶糖。”
婉風還想要再吃,被沈奚攔住:“你行行好,不要都給我吃了。”
婉風笑起來:“好,好,我們看這個。”
她拿出鋼筆來,仔細讀上邊的字:MontBlanc。
“哦天啊,這鋼筆太漂亮了,”婉風抓住沈奚的手,“你太讓人羨慕了沈奚。”
沈奚反握住她的手:“信呢,還有信對不對?”
婉風笑,變戲法一般將信交給她,還頗為識相地趿拉著鞋,先一步離開了房間:“家書萬金,哪敢私藏?慢慢看。”
她將那信封裁開,展開信紙。
時隔一年,他的回信仍是惜字如金:
帶給你的軟心巧克力,是領事館所贈,比利時的新物事,想能抵消苦中帶澀。鋼筆亦是。卿勿念,善自珍攝。
傅侗文
九月二十八日
哼哼哈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