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穿越指南

0358【觀政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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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城縣,高堰鄉。

這里是山河堰的第二堰干渠起始點,

如果把西縣境內的堰渠也算上,山河堰一共有三條主堰。

一隊又一隊農民,帶著工具往更上游走。

他們有些是地主送來的,地主攤派的錢糧上交,再負責送來佃戶為役夫,這些役夫由官府統一給工錢。

有些則是自耕農,出不起錢或舍不得攤派,只能出人挖鑿山河堰,不拿工資但是要管飯。

在疏浚堰渠之前,得先修復褒水出山的三座攔河堰壩。

這三座堰壩,是為了抬高水位,蓄水之后,引入三條干渠分流灌溉。還得建造水量控制裝置,根據各條干渠的灌溉量,按畝來分配下游引水量。

“想要灌溉整個漢中,三道攔河壩是不夠的,等一期水利完成,恐怕還要新增兩三道堰壩。”一個年輕人突然出現在工地。

符行中正在指揮調度聞言轉身:“閣下是?”

年輕人拱手說:“趙逢吉。”

被朱銘認定為“水利95”的趙佺,受人舉薦做太常寺少卿,因給太子多說幾句好話,已被貶去宿州收酒稅。

而趙佺之子趙逢吉,則是考中了進士,初授昌元(榮昌)縣尉,被林沖、白祺帶兵給抓住。

趙逢吉在大明村住過幾天,跟白祺是認識的。

趙逢吉拿出腰牌:“承蒙朱相公看重,我現在是水利司的司副,協助符司正疏浚山河堰。家父曾在漢中做官,對山河堰也有些了解,并做了相應規劃。可惜百姓不信官府,沒有地主愿意出工出錢。”

符行中搞不清楚這人什么來頭,拱手道:“還請不吝賜教。”

趙逢吉說:“攔河堰壩,增至六座為宜。干渠臨江一側,還須增修兩道溢流堰,防止干渠引水過多,對漢江下游土地灌溉不利,也可在洪災時向漢江泄洪。還要加設排泄瀝水的渡槽和涵洞。渠底鋪設石板或鵝卵石,作為每年疏浚深度的標識。”

符行中一聽就知道來了行家,連忙道:“還請細說。”

趙逢吉帶著符行中,前往幾個關鍵處,現場進行分析解釋。

一番暢談之后,符行中佩服之至,開始講自己的各種規劃。

兩相結合,工程量大增,還得追加經費,工期也得往后拖。僅一期工程,就得修到明年秋天(農忙時節必須停工)。

趙逢吉從賊,比很多人都干脆。

一來他爹已經被貶官,家里也沒啥大員;二來他跟朱國祥認識,并且頗為欽佩;三來可以立即參與山河堰修鑿。

朱銘在成都府路和梓州路,還抓到不少官員,有十三個進士官愿意投靠。數量如此之多,當然是因為打下蜀中,割據之勢已初步確立。

咱朱大將軍也不是什么貨色都要,那十三個進士官當中,有五個名聲實在太臭,直接砍了拿去安撫民眾。剩下八人,趙逢吉被送到漢中,其余都安排在蜀中做官。

趙逢吉坐在堰壩上,望著工地發呆,感覺世事真特么離奇。

他的祖宗,是魏王趙廷美,也即趙匡、趙光義的四弟。因為不滿趙光義繼位,暗中多有怨懟之言和小動作,被扣上圖謀不軌的帽子貶為涪陵縣公,安置在房州不準亂跑,說白了就是遭到軟禁。

軟禁還不算,三十八歲壯年暴斃。

趙光義悲戚大哭之余,又爆料四弟不是太后親生,而是奶媽耿氏所出,徹底摧毀趙廷美一脈的正統性。

趙廷美留下十個兒子,第五子趙德鈞又生十一個兒子……延續到趙佺、趙逢吉這兩代,已經不能算宗室了,不但是旁系,而且是庶出的庶出。

但趙逢吉終究流著趙宋的血脈,如今選擇從賊實在有夠扯淡。

趙逢吉突然自嘲發笑拍拍屁股上的灰塵,起身去協助符行中做事。

陳東也來到了工地,問一個正在搬運淤泥的役夫:“閣下家中田畝,可有清丈完畢?”

役夫說:“俺是劉員外家的佃戶,沒有啥田產。”

陳東又問:“可曾欠那劉員外錢糧?”

役夫說:“欠了不少。”

陳東再問:“可知減租減息令?”

“啥令?”役夫搖頭,“沒聽過。”

陳東立即掏出竹管筆,等他加了墨水,役夫已經挑著淤泥走遠。他疾步追上去:“敢問閣下,是哪個縣哪個鄉哪個里哪個保哪個村的?”

役夫說:“褒城縣高堰鄉第二里第一保牛塘村,你問這些干啥?”

陳東說道:“經略相公有減租減息令,以往欠地主的高利貸,按年息一分來還。已償還利息超過本錢的,不用再算利息,只還本錢就行。已償還利息超過兩倍本錢的,啥都不用再還。從明年起,新貸錢糧,年息不得超過兩分半……”

役夫直接把擔子放下,不可置信道:“還有這種好事?”

陳東說道:“此令已頒布一個月,從明年元旦開始施行,但官府早就該告知百姓。你竟然沒有聽到絲毫風聲,必是有人故意隱瞞,我得好生記上一筆。明年元旦之后,那個劉員外若不減租減息,你就去褒城縣告官。若褒城縣不管,就去漢中府城告官,經略相公會為伱做主。”

“俺肯定去,能少還恁多錢糧,拼了命也要告官!”役夫的雙眼在冒光。

陳東又問:“你這次來做工,可領得多少工錢與口糧?”

役夫說道:“每天兩頓,一頓干的,一頓稀的,這活累人得很,也吃不怎飽。工錢每天30文說是干完活再給。”

陳東懷疑有人克扣糧食,立即去找符行中。

符行中卻說:“是我讓扣的,經略相公的錢糧,還未完全籌措。地主攤派的錢糧,也還有許多沒運到,只能暫時省著點吃。堰壩這邊我親自盯著,口糧與工錢肯定不會出錯。還有幾段主堰渠在疏浚,派了些官吏分段負責,閣下可以去那邊看看。”

陳東鬧了個烏龍,又去問其他役夫。

忙活大半天,終于有個自耕農說:“俺家總共典出六畝地,這回丈田只剩四畝,還剩兩畝找不見了,官府已另給了田契。”

陳東說道:“這種事情查不清楚,你可以去報官,能拿回一半田根(田骨)。其實丈田的時候,你就該給官差說,自動一人一半的。”

這屬于歷史遺留問題,朱國祥為了快速方田,讓官吏快刀斬亂麻,查不清楚的直接一人一半。

大宋開國之初,也曾打算搞授田制,原則上所有土地都屬于朝廷。

但阻力太大,不可能成功。

于是已經收歸國有的土地,佃租給農民耕種,其余私有土地發給田契。隨著時間推移,佃耕官田的農民,自動獲得永佃權。

而官田經常賜給文武百官,文武百官獲得所有權,但無法獲得使用權。這就出現第一批“一田二主”,在宋代叫做田根、田面,在明清兩朝叫田骨、田皮。

王安石為了獲得變法啟動資金,大量出售官田的田根,“一田二主”全面私有化。

與此同時,許多擁有完整田產的地主,遇到困難想要籌措資金,卻又不愿把田產徹底賣掉。于是,就出售田產的使用權,這種行為叫做“典賣”。

典賣一般設有年限,擁有田產所有權的田根主,只要給得起錢,到期可強制贖回使用權。

而擁有使用權的田面主,如果原主不贖回,到期可優先購買所有權。

如果田根主拿不出錢,田面主也不想買,田根優先出售給親戚或左鄰右舍。親戚或左鄰右舍不買,其他人方能擁有購田資格。

田根和田面,不論期限,皆可轉賣。

給官府交稅,是田面主的義務,也就是土地使用者交稅。

簽訂典賣合約,必須在官府交過戶稅,否則打起官司來很難說得清。

發展到北宋末年,一塊地的田根和田面,早就不知轉手過多少次,完全就特么是一團亂麻。所以才有那么多隱田逃稅,所以太監李彥能夠亂收租,因為大部分田產都難確權。

朱國祥現在清查田畝,還得理清田根和田面。

對于那些歷史遺留問題,實在無法確權的土地,能拿出田契或合約的,那就一人分一半,或者干脆多人平分。

而且規定,從明年元旦開始,此后的私契官府不認。田主在典賣使用權時,如果不到官府報備過戶,該處田產的賦稅依舊由田根主承擔,等于把田賣了自己還要繼續交稅,如此才能避免田冊與賦稅的管理混亂。

肯定有無數小民,由于信息不暢而被坑害,但這屬于陣痛,朱國祥是不會管的。

另外,田根、田面合一的田主,因為擁有完整田產,交稅時按照正常田賦收取。只有田面的田主,要多交一筆“田產分離稅”,這是逼著田主擁有完整產權。

陳東對這役夫安慰一陣,心里忍不住嘆息。

若非是造反,哪能理得清田畝?完全就是一筆糊涂賬!

只有真正掌握刀子,才能快刀斬亂麻。

王安石那會兒,是方田令的最后希望,因為大量田根掌握在朝廷手中。

王安石把官府的田根賣掉,田根自由轉手之后,換成天王老子來都搞不明白。蔡京方田均稅是必然失敗的,就算基層官吏兢兢業業,也沒那個本事把隱田理順。

陳東突然覺得,只有造反才是唯一出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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