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蘇青鸞的話,趙天寶嚇得面皮抽搐了一下。
然而他混不吝這么多年,也不是沒見過虛張聲勢的情況。很多時候,只要他抵賴到底,通常別人是沒有法子對他怎么樣的——畢竟他雖然經常手腳不干凈,但通常都是小偷小摸。
更何況,許多年下來,他攀扯對方都是很有“經驗”了——說話含糊,模棱兩可,尤其碰到女子,便往那污人名節的事情上編排,很多人為了不把事情鬧大,不在外人面前丟丑,也就咬咬牙吃了啞巴虧。
然而今天這蘇家的大丫頭不知道怎的,竟然絲毫不把自己攀扯的話放在心上,竟然還說自己“不打自招”?
難道他真的在無意之中說溜了嘴?
不不不——趙天寶暗自搖搖頭——他并沒有說這錦囊在何時何地得了,想要對質也沒什么辦法的。
就在趙天寶拼命自我安慰的時候,便聽得蘇青鸞冷笑一聲:“看來你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了,既然你說這香囊自我‘送給’你之后,你都是掛在脖子上貼身放置,我且問問你,這香囊你是如何掛在脖子上的?!”
眾人聽到蘇青鸞這么問,紛紛下意識抬頭朝那香囊看過去。
原本蘇青鸞的手是捏著香囊收口的部分,依稀能看到握住的部分是有一根收緊一團的線繩,但是亂糟糟一團,并看不分明到底長短如何。
不過大抵香囊都是系于腰間的。
蘇青鸞則是明白,如趙天寶這種臨時偷了香囊的,自然不會說是“系在腰間”的——畢竟若是那般說辭,這紅色的香囊又十分惹眼,且鄉里農民沒見誰佩戴香囊的,如果單方說佩戴多日,偏偏沒人見到,這種謊言十分容易戳穿。
既然不能“系在腰間”自然要換個地方——而且是聽上去不能把香囊露在外面的地方。M.23sk
既然如此,那么“貼身掛在脖子上”這種就很不錯,既不容易被對質是不是真的帶了,也更容易增加曖昧香艷的色彩,若是碰到面皮薄一點的女孩子,怕是要羞憤欲死了。
然而趙天寶可是想錯了,蘇青鸞并不是尋常的小娘子,已經死過一次的她,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可以臉皮比城墻還厚,這種程度的“謠言”對她來說簡直比蚊子叮一口還不如呢。
蘇青鸞把那糾結成一團的線繩一點點梳理平順,讓它慢慢展現原本的樣貌——那不過是充其量能有三寸長短的細繩,莫說是套在成年人的脖頸上,也就勉勉強強能夠套在小娘子的手腕上而已。
“還請這位……恩,趙家小郎君告知,”蘇青鸞壓了壓自己想要祖安的想法,到底沒有把“小兔崽子”“王八羔子”之類的“錦繡文章”宣之于口,“你到底是如何用如此短的線繩掛在脖頸上面的?”
“我……這……”趙天寶支支吾吾半晌,倒是有幾分耍無賴的急智,“我用的是另外一根草繩穿過去的,不知道什么時候磨斷了!”
其實花溪村的鄉親們雖然都是淳樸的性子,但是大家只是性格憨厚,又不是傻子弱智。看到趙天寶這么心虛,前言不搭后語的樣子,基本上已經明白,他就是嘴硬,不肯承認偷東西罷了。
因此就算他又扯出了新的理由,有些人還是起哄道:“你就快些承認偷了吧——又不是頭一次,大家都習慣了。”
“哈哈哈哈哈哈……”周圍的人哄笑一片。
趙天寶倒是夠無賴,梗了梗脖子,面色漲紅不服氣道:“我說了不是我偷的!你們沒有證據,不能這般平白污蔑好人!”
蘇青鸞心說你這樣的要是算是“好人”,那天下的“壞人”都要死絕了!
不過她也看得跟對方掰扯什么好人壞人,她只想趕快解決掉眼前這個人,然后好好休息一下——今天的她太累了。
于是她手掌一翻,朝向大家:“大伙兒請看!”
“誒呀!”蘇廣福看著大女兒的手心,嚇了一跳,差點把鉗制住的趙天寶給放跑了。
趙天寶原本感覺身上鉗制的力道減輕,想要奮起一躍跑掉,結果被蘇廣福一回神再次按趴下了,又是疼得齜牙咧嘴鬼哭狼嚎。
“大丫你手出血了?”蘇廣福重新按住手下的小雞崽子一般的趙天寶,雙眼卻盯著蘇青鸞的手心。
蘇青鸞見自家阿爹這么大的反應,很顯然是被嚇了一大跳,她連忙擺擺手安慰道:“阿爹莫要擔心,只是掉色而已。”
在場不怎么跟洗衣服打交道的大老爺們都有些沒反應過來,倒是那兩個來幫忙做大鍋飯的媳婦恍然大悟:“誒呀,蘇家大丫頭,你方才不是捏著那個紅顏色的香囊么?”
另一個也點點頭,接過話茬:“誒呀,這么一會兒掉色就如此厲害了?到底是哪一家的布料,下次可買不得了!”
蘇青鸞笑著搖搖頭:“哪一家倒是記不得,不過正因為這布料掉色如此嚴重,所以顏色新鮮,卻一直沒有被我阿娘拿來給我們裁制衣裳。”
說著,她隨意擦了擦手心的位置:“我只不過手心出了點汗就讓布料掉色如此嚴重,不知道這位‘貼身保管’的,衣服被染色得如何啊?”
眾人見狀,又看向趙天寶。
有幾個好事者上前一步嚷嚷道:“搜身!他說貼身帶著,就看看扒了他的衣服,有沒有這紅布的印記!”
既然一點手心汗就能染色如此嚴重,若是貼身攜帶,無論衣物或者皮膚不可能一點都不染色。
于是幾個人便七手八腳去扒趙天寶的衣服。蘇青鸞雖然沒有什么“非禮勿視”的自我約束,但是也明白,至少在外人面前,她還是不能做的太過火的。
于是她十分自覺地轉身過去,任由趙天寶鬼哭狼嚎。
最后,趙天寶的衣服和皮膚上自然十分干凈——倒是雙手有些不同于血色的淺紅色,很顯然是偷東西的時候站上去的。
這下子證據確鑿,若不是趙天寶之前信誓旦旦說這香囊“貼身攜帶”,倒也不至于坐實了偷竊的罪行。然而現在,由于他慣常想要誣賴女子清白的想法,反而讓他的罪行變得板上釘釘。
這下子人證物證具在,按照晟朝的律法,即便偷竊的物品價值再低,只要被證明偷竊,至少要鞭笞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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