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花的北宋市井生活

第八十八章 北宋典妾(一)

這張家換由馬氏當家,馬氏自然不可能再從公中劃錢給張光養小妾了———她巴不得把公中的錢都揣到自個兒兜里哩!于是張光納妾一事最終只能不了了之,翠鳥依舊是個沒過明路的通房丫頭。

倒是妙兒聽說了這件事后,記起古代的小妾似乎可以隨意買賣換錢的,于是妙兒心想不如讓尤氏偷偷的把張光的幾個妾給賣了,這樣一來能讓家里多出一筆收入,二來也能讓家里恢復清凈、省得尤氏看著那些妾傷心心煩。

心里有了這個主意后,妙兒便忍不住委婉的給尤氏提了個建議:“娘親,我們能讓三嬸娘把幾個姨娘賣了,換錢給您治病嗎?”

妙兒看似似懂非懂、十分隨意隨意說的一句,卻讓尤氏馬上陷入了沉思———尤氏雖然最后為了幾個孩子而妥協、不再提和離一事,但她心里那口氣卻是一直沒發作出來!且村里知情的人都在背地里說她平日里就是再兇悍,這一病還不就得乖乖的把當家的大權讓出來,且馬上就變得可以任人揉搓。

尤氏對張光已經死心、對張家也沒什么期盼了,因此她自是不在乎別人在背地里如何議論她。但尤氏卻擔心那起小人以為她好欺負后,會不把她的幾個孩子放在眼里,也擔心他們把什么鬼主意打在幾個孩子身上。

因此尤氏早就想尋個機會發發威、讓里里外外的人不要小瞧了她!于是妙兒這么一說,尤氏馬上就決定不管張光愿不愿意,都要尋個機會把張光的幾個妾都給賣了,當著里里外外的人給張光一個下馬威,也算是借口撒一撒張光偷人一事的怒氣。

正好張光要出門幾天,聽說是要和幾個文人聚會,一起去爬清源山。這清源山在泉州城外西行數百里,山上還著一座清源寺。因路途算是有些小遠,因此張光此去一來一回要花個兩、三天。

尤氏自是瞧準了張光不在這兩、三天的空擋,等張光人一走、她就遣了禾花到城里去尋個人牙子,打算等人牙子一到、二話不說就把幾個妾給賣了!然后讓人牙子把人領得遠遠的,讓張光回來后就是有心把妾贖回、那幾個妾也早被轉賣得遠遠的了。

讓尤氏感到意外的是,禾花前腳才剛剛出門、后腳就有一個妾主動求見尤氏,說是有些話想和尤氏說,希望尤氏能給她一個機會……

話說這張光這些年來一共納了三房妾室、一個通房,通房便是前不久張光為了氣尤氏到城里買回來的丫鬟翠鳥了;三房妾室分別是張氏、李氏、林氏,而主動前來求見尤氏的正是三妾之中的張氏。

話說張氏本是身世清白、不在賤籍的良家婦女,只不過家道中落加上父母先后病死,于是當年張氏為了埋葬雙親才會將自己賣身到牙行,后被輾轉賣到張家為妾,且在張家一呆就呆了兩年有余。

張氏到張家后倒是一直都老老實實、十分本分,從不惹是生非、也不會生出什么幺蛾子來勾搭張光,對尤氏也十分尊敬。因此新鮮感一過,張氏便不大得張光的喜愛了,否則張光也不會隨后又買了幾個新妾。

沒想到一向中規中矩從不出風頭的張氏,這一回一見到尤氏、就直截了當的說了些膽大的話兒:“我曉得夫人一向是個爽快人,因此我也就不拐彎抹角了、直接把來意對夫人你直說了———我今日來見夫人,是想求夫人一件事,還望夫人能夠答應。”

這些年來尤氏看到這些妾就心煩,因此這些妾平日里都不常來她屋里走動,大多都乖乖的呆在自個兒的小屋子里。因此妙兒雖然一直都知道張光有幾房妾室,但卻沒機會和她們正正經經的打回照面,更是從沒仔細的打量過那幾個妾。

一直到這張氏主動來找尤氏說話,妙兒才有機會好好的打量古代的“合法小三”———只見那張氏穿著一身淡綠色的衣裙,那衣裙料子一般、樣式簡單,加上張氏頭上只插了支成色不太好的銀釵,讓她整個人顯得十分素凈溫婉。

就是這么一個素凈溫婉的人兒,當尤氏問她有什么事時,竟大著膽子直接說道:“我曉得夫人已經讓禾花去城里請人牙子了,想必是要趁著大老爺不在賣了我們這幾個妾,因此我想斗膽請求夫人不要將我賣去別家為妾!”

張氏的話讓尤氏感到十分意外,不過尤氏對張氏的印象一直不錯,因此她只是挑了挑眉、并沒有直截了當的給張氏否定答案,反倒饒有興趣的問道:“你既如此聰穎曉得我要賣妾,那自是也能猜出我為何要賣妾了。那我倒想聽聽,你有什么理由能讓我留下你、不把你賣了?”

張氏雖是個妾,但言行舉止卻不顯小家子氣,只見她落落大方的說道:“家里眼下的狀況大不如前,的確是不該再養著這么些個妾室了,夫人也是想節源開流才會想把我幾個妾都賣了吧?”

張氏這些話并沒有說錯,因此尤氏也就大大方方的點了點頭,張氏見狀便接著往下說道:“夫人,我到張家為妾已有兩年半了,再過半年便可滿那三年典期、恢復自由之身……”

張氏頓了頓,才不急不緩的往下說道:“也就是說,夫人你眼下想把我轉手賣與他人,也只有剩半年典期可賣了。這半年典期說起來怕還是短了些,鮮少會有人愿意典我這樣的妾吧!”

&21407;來北宋律法明言規定:“為妾者,只可三年期。”

也就是說北宋女子為妾是有年限限制的,且北宋律法還規定,女子為妾年限需連續計算。也就是說,無論為妾的女子被轉賣給幾個主人,給主人當妾的年限都是累加在一起計算的,且一滿三年該女子就可恢復自由之身!

也就是說,張光兩年半前買了張氏做妾,現下想要轉賣,所轉賣的也只是張氏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而張氏在新主人那兒再做半年妾,滿了三年之期后、“所有權”就又回到她自個兒手里……也就是說,張氏雖然曾經為妾、但還是有機會重獲自由的!

這張氏本是清清白白的良家婦女,當年也是被逼無奈才賣身為妾,且她自從賣身為妾后運氣也還算是不錯———眼看著典期將滿,她前前后后也只服侍過張光一個男主人,并未被不斷轉賣。

也就是說,良家婦女張氏,這輩子唯一的污點便只有張光了……

既然再熬半年就能恢復自由之身,張氏自然不想在這最后的半年、被迫再服侍新的男主人,也正是因為如此、張氏才會主動來找尤氏,求尤氏不要把她典賣給他人。

當然,張氏既然敢來求尤氏不要轉賣她,自是準備了她自認為足以讓尤氏把她留下的條件,斷不敢平白無故的叫尤氏幫她這一把。

因此張氏才會一見到尤氏,就直接開門見山的把、自個兒只剩下半年之期一事挑明,并直截了當的指出期限只剩下半年的壞處———宋人納妾分為兩種,一是像張光這種好色、時時都想圖新鮮之人,會三不五時的納妾,這種人家境大多還算殷實;

二是家里正頭娘子的肚子遲遲沒傳出好消息,于是男方便想著納房妾室來開枝散葉、彌補不足,畢竟傳宗接代可是一等一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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