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華嫡秀

關于架空背景

小說背景:

雖然是架空背景文,可是總有一個參考。

本人鐘愛魏晉時代,縱觀歷史,中國古代自宋朝后,文人越發拘泥呆板,像魏晉名士那樣的豪邁不羈幾乎不見。

魏晉名士有一種不同於流俗、甚至不同於任何歷史時期的言談舉止。

風度不僅僅是、個人文化素質與精神狀態在言談與儀表上的反應,對於一定的社會階層來說,風度集中體現了他們的人生觀和世界觀,集中塑造了他們的社會形象。

魏晉風流是魏晉士人所追求的一種具有魅力和影響力的人格美,或者說是他們所追切的藝術化的人生,用自己的言行、詩文、藝術使自己的人生藝術化。

這是在魏晉玄學的大背景下出現的,魏晉玄學的形成改變著士大夫的人生追求和生活時尚、價值觀念。構成魏晉風流的條件是:玄心、洞見、妙賞、深情,其外在特點是:穎悟、曠達、真率,代表人物是:陶淵明,王羲之,以及竹林七賢等。

此外想說的是,關于女子。

封建社會對于女子一向是嚴苛的,可是也是隨著統治者,衛道者對女子長期壓制,才漸漸變得越發拘謹。

其實在漢代,女子改嫁、甚至離婚也是有的。

據史料記載,在漢代,上至皇親國戚,下至庶民百姓,人們的貞節觀念相對后世來說比較淡薄,女人有自擇佳偶、再嫁他人的自由和權力。

原因是當時生產力不發達,再之自然環境衛生條件差,人口稀少,統治者也極力鼓勵民間多生育,尤其兵荒馬亂時,女人再嫁乃平常不過之事。

例如,漢景帝的王皇后原來已嫁給金王孫,并生過女兒,后來被當時尚為太子的景帝看中,不久便被封為了美人。王皇后的父親王仲去世以后,王皇后的母親又嫁給了姓田的人,生下了田蚡。另外,士宦家再嫁的情況也有很多,蘇武出使匈奴被扣后,她的妻子誤以為他已經死了,就再嫁他人了。在普通的百姓中,女人改嫁更是常見,據《漢書·陳平傳》記載,“盧牖富人張負,有女孫,五嫁夫輒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最后,張負“以女孫予陳平”。喪夫五次的婦女都可再嫁,說明當時社會對女人再婚的事情還是支持的,并不像后世那些封建社會里不近人情。

稍懂得些歷史常識的人都清楚,班昭的《女誡》和劉向的《列女傳》,皆都成書于漢代,其在歷史上的影響力,不愧是“規范中國婦女兩千多年德行貞節的兩大范本”。盡管我們說,這些書提倡男尊女卑、禁錮女性自由,存在很多弊端,給后世的女性地位逐步降低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但它們同時出現在貞潔觀還比較寬松的漢代,就頗有些意思了。

寡婦再嫁,在漢代也被認為是合理的事情。

譬如,漢武帝的姐姐平陽公主初嫁平陽侯曹時,曹死后再嫁大將軍衛青;漢宣帝的女兒敬武公主初嫁富平侯張臨,再嫁臨平侯趙欽,趙欽死后,又嫁給高陽侯薛宣;漢元帝妻馮昭儀之母初嫁馮昭儀父,再嫁鄭翁;漢桓帝劉志的鄧皇后之母初嫁鄧香,再嫁梁紀等等。由此可見,寡婦再嫁猶如家常便飯。

因為寡婦不愁再嫁,所以當時女子要求離婚的現象也很普遍。據《漢書朱買臣傳》記載,朱買臣家貧,賣柴為生,常擔柴道中,誦書歌謳,“妻羞之,求去”,“買臣不能留,即聽去。”后來前妻與其夫家一同上墳,見朱買臣依然饑寒,還曾經“呼飯炊之”。朱買臣之妻敢于主動提出離婚,這在漢代以后的封建社會里是難得一見的。所以大詩人李白曾有《妾薄命》一詩云:“雨落不上天,覆水難再收。君情與妾意,各自東西流。”

當時不單盛行寡婦再嫁和離婚,還有女追男、甚至追求有婦之夫的現象。漢光武帝劉秀,其大姐湖陽公主新寡,劉秀有心試探其意向。公主說:“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表示對大臣宋弘的愛慕。劉秀當即愿意撮合,為此專門接見了宋弘,讓大姐坐在屏風后面,劉秀問宋弘:“都說人一尊貴就會換朋友,一富裕就會子,這也是人之常情吧?”宋弘道:“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劉秀失望地告訴其姐:“此事沒戲矣。”雖然宋弘明確拒絕了公主的“單相思”,但湖陽公主敢于主動追求有婦之夫的行為,足以反映當時女性的社會地位與社會風氣。

可見漢代女人居然如同兩千年后的現代女性,可以無拘無束地談戀愛、找對象,這一點兒著實讓后人佩服,不難看出漢代民眾的自主精神和開放意識!而如今,仍有一些滿腦瓜封建意識的人,對婦女的離婚、再嫁說三道四甚至橫加干涉,他們連古人都不如矣。

其實,這種現象并不奇怪。現實中往往是缺少什么,才會提倡什么;泛濫什么,才會禁止什么。也許正是因為漢代初期,人們對女性的貞潔觀并不看重,并不在意,故而一些封建禮教的衛道士就挺身而出,拿自己的現身說法或研究成果,倡導一種與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倫理觀念。于是乎,班昭的《女誡》和劉向的《列女傳》應運而生,大行其道,受到統治者歡迎。

有學者指出,漢代是儒家禮教形成的重要時代,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始,政治制度以及社會風習均發生變化。但一般來說,制度變革快捷,而以“禮”化民乃至風習約之,那就緩慢得多。我們知道,即使有了教化的書乃至法律的支持,到形成一定的社會觀念并為人們遵從且固化于人心,那也是漢代以后幾百年的事了。

事實上,漢代的婚戀觀確實比較人性化,無論男女各方既有結婚自由,也有離異自由,甚至是再娶或改嫁的自由。不像宋明以后禮法甚重,僅把女子壓得抬不起頭來。只要翻開《漢書》,我們會發現許多再嫁之例:如西漢朱買臣因其赤貧,其妻提出離婚一事。女子尚有自主婚配的自由,再嫁也該不復困難才是。特別是蔡邕之女文姬的故事,影響很大。文姬初為衛仲道妻,衛死無子,回至娘家,后值興平之亂被匈奴左賢王擄據為妻,并憐愛之,居十二年,生下二子,后來曹操念邕無嗣,以重金贖蔡文姬歸漢,并嫁給當時的名士董祀為妻,董祀與之恩愛甚篤。

這種例子不僅在漢代史料記載中屢見不鮮,在當時的文學作品描繪里也常有發現。漢樂府詩中,有篇《上山采蘼蕪》寫到:上山采蘼蕪,下山逢故夫。長跪問故夫:“新人復何如?”“新人雖言好,未若故人姝。顏色類相似,手爪不相如。”“新人從門入,故人從閤去。”“新人工織縑,故人工織素。織縑日一匹,織素五丈余。將縑來比素,新人不如故。”此詩講述的故事,故夫故婦是如何離異的,我們不得而知,不過從二人對答中,我們仍可以品味出這對離異夫妻還是有感情的,只是今非昔比:不僅勞燕分飛,且都另組家庭了,但詩詞語氣的克制和對舊情的追憶,卻讓人分明感受到了他們的心理活動。試想,這一對離異夫婦,在故婦采蘼蕪下山的途中相遇,能坦然敘述起舊情、關心起離異后彼此的生活,且能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內心的遺憾和情感,如此看來,離異之舉,在漢代乃屬正常,并且民風世俗也都能寬坦以待,習以為常,足見當時觀念之一斑。

需要說明的是,漢代女子雖并不被所謂的貞潔觀所束縛所限制,但她們并不會心猿意馬、三心二意,而是執著熱烈、大膽率真地追求豐富的情感世界、美滿生活。在《白頭吟》一詩寫道:“愿得一人心,白頭不相離”,這顯然是漢時女子的理想追求,也正因為如此,她們才敢逾越尚未成熟的禮法,才能表達“我欲與君相知”的渴望。由此可知,漢代女子的愛情觀、家庭觀、貞潔觀并不愚昧落后,頗有現代之風。

當然,我們分析問題,必須看全面看大局。漢代的這種狀況并不意味著當時的女人皆很自由。西漢董仲舒提出“王道之三綱可求之于天”,奠定了綱常名教的基本理論,在“夫為妻綱”成為三綱之一時,女人受到的束縛肯定愈來愈重。只是由于習俗觀念的轉變,與禮法政策的貫徹之間總會有一段時間差,儒家標榜的“從一而終”原則還遠未在民間立刻得到普遍認同和接受,才因此有了漢代比較常見的女人自由再嫁局面。

文中出現的官職:

駙馬都尉

“駙馬”,就是皇帝的女婿,公主的丈夫,為什么要這樣叫呢?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制國家——秦王朝。他自稱始皇帝。他經常出巡,每次出巡都前呼后擁,聲勢浩大。

在博浪沙(今河南原陽),張良會同大力士阻擊秦始皇,只擊中副車。這一下使秦始皇吃驚不小。因此,在以后的巡游中,他乘坐的車輛常有變換,同時安排了許多副車。他還特地設了一個替身來掩人耳目,借以表明皇帝在“副車”上。從此以后,歷代皇帝出巡時,都仿

效秦始皇的做法,親自選定一個替身,而這個替身又大都是自己的女婿。因為女婿是皇室的人,不會損害皇帝的威儀和尊嚴,而且女婿總比其他人可靠。若萬一發生意外,女婿又是外姓,死了也不過是一犧牲品,皇子是絕對不會去乘“副車”的。這樣,由于皇帝的女婿常作為替身乘坐在副車上,跟隨皇帝出巡各地,后來,人們就將皇帝的女婿稱為“駙馬

駙馬都尉

從西漢到東漢,“駙馬”與帝婿無關,據權威典籍所載,“駙馬”一詞系由“駙馬都尉”演化而來。

駙馬都尉一作副馬都尉,顧名思義,是掌副車之馬的一種官職。什么是副車呢?

其義有二。一是指古代帝王外出時的從車。《史記·留侯世家》中說張良為給韓國報仇,不惜重金收買了一個壯士,命他用大鐵錘“擊秦始皇博浪沙中,誤中副車。”副車之數有多少呢?司馬遷的《史記》索引認為有三十六乘,這么多車子需要有一個頭領統管,所以,要置副車(馬)都尉。副車的另外一個意思是指清代的分試副榜貢生。《稱謂錄》“今以舉人為公車,其以副車稱副榜,固其所也。”與駙馬有關的“副車”顯然用的是其第一種含義。

在西漢時,駙馬都尉一職多由宗室、外戚及公侯之子孫擔任,鮮有由帝婿擔任著。為了說明問題,我們不妨把兩漢的公主及丈夫官職羅列如下,以便說明:

魯元公主,其夫張敖,趙王世子;館陶公主,其夫陳午,黨邑侯陳嬰孫;昌平公主,其夫周勝之,絳侯周勃子;平陽公主,先嫁曹壽(官平陽侯),后嫁衛青(官大將軍);南宮公主,其夫彭申,封張侯;鄂邑公主,其夫王充,封蓋侯;衛長公主,其夫樂大,封五利將軍;陽石公主、諸邑公主均早夭,無夫;夷安公主,其夫姓名不可考,封昭平君;江都公主,其夫岑娶,封烏孫王;漢公主(楚主),其夫有三,①岑娶、②翁靡、③狂生,均封烏孫王;陽邑公主,其夫張建,封博城侯;平陽公主,其夫夏侯頗,無職。

新野公主,其夫鄧晨,無職;湖陽公主,其夫胡珍,封騎都尉;寧平公主,其夫李通,封固始侯;舞陽公主,其夫梁松,封延陵侯;館陶公主,其夫韓光,無職;酈邑公主,其夫陰豐,無職;獲嘉公主,其夫馮柱,無職;沁水公主,其夫鄧乾,封高密侯;浚儀公主,其夫王度,封鞅侯;魯陽、樂平、成安、武德四公主未嫁;平邑公主,其夫馮由,封黃門侍郎;陰安、修武、共邑三公主未嫁;臨穎公主,其夫賈建,封即墨侯;聞喜公主未嫁;舞陽公主,其夫鄧褒,封少府;陰城公主未嫁;濮陽公主,其夫耿良,封好疇侯;舞陽、冠軍、汝陽三公主未嫁;陽安公主,其夫伏完,封不其侯;內黃公主,其夫寶穆,無職。

官名。

西漢時郎官給事于黃門(宮門)之內者稱黃門郎或黃門侍郎。東漢合并黃門侍郎與給事黃門之職,設,為侍從皇帝左右之官,傳達詔命。獻帝時曾改為侍中侍郎,旋復原名。魏、晉時尚系侍從官。齊、梁以后,因執掌詔令,備皇帝顧問,地位逐漸提高。隋煬帝除去“給事”二字,為黃門侍郎,參見“中書侍郎”。

《后漢書·獻帝紀》:“初令侍中、員各六人。”李賢注:“《漢官儀》曰:‘,六百石,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使,關通中外。’應劭曰:‘黃門侍郎,每日暮向青瑣門拜,謂之夕郎。’《輿服志》:‘禁門曰黃闥,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門令。’然則黃門郎給事黃闥之內,故曰黃門郎。本既無員,於此各置六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