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蠻荒:異世夫妻靠種田稱霸!

第381章 珍珠

第381章珍珠第381章珍珠→:“珍珠!”

“好漂亮的珍珠!”

即便是鹿角大首領也不由得瞪直了眼睛,發自內心的驚嘆羨慕:“你們這珍珠成色也太好了!我、我能看看嗎?”

鹿角大首領這么一說,其他人不由得也露出眼巴巴的渴望的神情。

但是他們沒有發出請求,因為他們覺得這樣會顯得有些過分、顯得無理要求了。

要知道,那可是上等的好珍珠啊!不是誰都能碰的!

林瑯、厲弦皆沒想到鹿角部眾人對珍珠居然如此看重。

驚訝之余心里暗喜。

原來他們喜歡啊,喜歡就好啊!

水部落的巫和大首領送了她好多好多珍珠呢!這一匣子算的了什么?就像這樣這么大顆的,她還有上百顆!

而比這樣的次一等的、以及黃豆那么大的米珠,數都數不清多少。

對于鹿角大首領的要求,林瑯自然不會拒絕,笑盈盈道:“當然可以啊,鹿角大首領請吧!”

“多謝林姝!”鹿角大首領大喜,小心翼翼的拿起一顆珍珠端詳,驚嘆連連:“太漂亮了!太好看了!”

其他人也紛紛看過去,眼珠子都挪不開。

“這么大顆的珍珠我還從來沒見過呢!”

“真羨慕林姝啊,她有這么多漂亮的珍珠。”

“是啊,東荒原真是個好地方!”

林瑯和厲弦萬萬沒有想到,珍珠在此果然十分受歡迎。看來這一趟,他們真的來對了。

有道是百鳥在林不如一只在手,林瑯總覺得落地為安才是最重要的,溫順的活鹿暫時可以不要,畢竟不太合適一直把它們關在空間里,但是小麥可以啊!

這樣要緊的好東西,不早早收入囊中,林瑯覺得自己都沒有辦法安安心心的離開。

這會兒人多,倒也不好談什么,但是過后卻可以跟他們大首領談的。

鹿角大首領雖然很戀戀不舍,但并不是卑鄙無恥的貪婪之人,欣賞夠了手中的珍珠,便還給林瑯了。

林瑯稍稍透露了點兒意思:我們帶了這么些珍珠過來,是打算用來交換各種物資的,所以想要在鹿角部多住幾天,看看若有合適的東西,未嘗不能交換......

這話令鹿角大首領精神一振,在座眾人眼睛也亮了,這是不是說明他們還是有希望留下幾顆珍珠的?

眾人頓時都來了精神,對林瑯和厲弦笑得更加熱情和殷勤了。

第二天,林瑯、厲弦便借口格外喜歡小麥粉做的食物,所以想要跟他們交換小麥。

“實不相瞞,我的異能力便是擁有一個可隨身儲物的空間,雖然不算大,但是裝下幾百上千斤小麥還是可以的,不知道大首領能不能換一些小麥給我呢?”

鹿角大首領頓時愣住:“你——你們是說,要用珍貴的珍珠換麥子?你們是不懂中州大陸珍珠有多珍貴啊!”

鹿角大首領十分厚道,主動一五一十的細細告訴了他們。

像這樣漂亮的珍珠,或者其他罕見的漂亮寶石、玉石,在中州大陸都是非常受歡迎的。大部落的那些掌權者都非常喜歡各種珍珠寶石,最大的樂趣就是從各地搜刮購買這些好東西。

而所有的珠寶當中,像這樣大顆、又沒有一絲一毫瑕疵的珍珠是最最稀罕珍貴的,因為太難得了!

其實中州大陸也有大顆的極品珍珠,但那都是屬于海族的。海族散落在沿海一帶,他們不是一個部落,而是無數個。但所有的海族對于本族所出產的極品大珍珠基本上都不會拿出去做交易。

一來呢,海族人自己非常喜歡用珍珠做各種裝飾品,海族出品的珍珠裝飾品在中州同樣是天價。

二來,海族人因為住在海邊,皮膚容易因為太陽曝曬而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他們把珍珠碾磨成珍珠粉,加數種藥材碾磨成粉,用水一塊兒調和之后,涂抹在皮膚上,能令皮膚得到恢復與保養,并且還會變得更加白皙細膩。

越大顆的珍珠,碾磨成珍珠粉之后的效果越好。

所以,海族人就更加不可能用極品大珍珠跟外人做交易了。畢竟,極品大珍珠他們也并不容易獲得。

各種小珍珠倒是舍得用作交易,但也不多,所以,無論大小的珍珠,在中州各地真的是很受歡迎。

林瑯、厲弦聽得又恍然大悟又新鮮。

海族么,倒是個挺有意思的地方,到時候也過去走一走......

鹿角大首領嘆道:“你們拿我們鹿角部當朋友,我們鹿角部當然不能坑自己的朋友,像這樣的一顆珍珠,可以換一萬斤小麥都不止啊。如果碰到實在喜歡的大部落人,甚至能換更多的東西。我不能占你們的便宜!”

他們部落可換不起這樣的好東西。

部落里上萬人,麥粉是主食,雖然每年有所剩余,但到了此時所剩下的夠部落里吃而已,剛收獲下來之后便用來換過東西了。得明年春天播種、過上半年多才有收獲。

沒錯,他們并不知道小麥的生長習性其實是深秋播種、經冬反而會長得更好,中州的小麥,都是與水稻差不多時候播種的。

鹿角部落所處的地帶水的溫度太冷了,不適合種水稻,水稻生長需要的時間更長不說,產量還格外的低。萬一一場大雪提早降落,甚至會顆粒無收。

所以鹿角部并沒有種植水稻,只種小麥。.jújíáźý.ćőm

中州發展得更好,人口也更多,像鹿角部這樣上萬人的部落很常見,他們只能算是普通部落,算不上大。

鹿角大首領口中的大部落人口在十萬以上。

鹿角大首領的坦誠相告令林瑯、厲弦更生好感,這個朋友是真可以放心的結交了。

厲弦想了想,便微笑道:“鹿角大哥,你看這樣行不行,我們要一千斤小麥,再要六十頭鹿。這六十頭鹿一般雄一半雌,要那種正當青壯年好生幼崽的。這鹿我們暫時不帶走,你們先幫忙養著,等我們離開的時候再帶走。怎么樣?”

鹿角大首領有些心動:“這——這是不是有點兒......”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對什么都很是淡漠。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里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么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于后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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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晉升,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于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著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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