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盡管我十分的不情愿,卻還是在金祥的軟硬兼施下被迫站在了公堂之上,這家伙總有強迫別人做不愿意做的事的嗜好和能力。
宋大狀倒是已經在衙門外等候多時了,不過我看他那悠哉游哉的模樣,就有想痛扁他的沖動。完了,我被金祥傳染了,變得同他一樣,不,應該是比他更暴力起來。
“大人,三日前提議將此案押后再審,如今,我已經找到了新的證人。”宋大狀首先發難,“請大人傳證人上堂。”
子虛烏有的事他也能找到證人,算你厲害。“那就請大人傳人證。”我倒要看,堂堂宋大狀師費了三天才找到的證人,到底是何來頭。
證人踏著蓮步款款而來,雖然面色蒼白,身子骨弱不禁風,但行為舉止卻透著一股風liu裊娜的姿態,這不就是甜甜是誰?
“民女甜甜,見過大人。”
“甜甜,你不在床上養傷,到大堂上來干什么?”這宋狀師好大的膽子,居然要甜甜來給他做證,他不知道甜甜是誰的人嗎?
“小姐,今早晨宋狀師差人到客棧里說,小姐被鄂齊串通官府給抓走了,我一急,就和宋狀師趕到衙門來救你。”
原來是被騙來的,“宋青云,你好卑鄙!”
宋青云不理會我,轉身對甜甜說:“甜甜姑娘,你告訴大人,你和堂上所站的齊姑娘是何關系?”
“她是我們家小姐。”甜甜急沖沖的說:“大人,不關我家小姐的事,這都是甜甜的錯,你要抓就抓我好了。”
“住嘴,該抓誰,本官自有定論!”
“那甜甜姑娘,你和你家小姐和胡、金二人又是何關系?”宋青云正試圖一步步將甜甜導入陷阱中去。
此話一出,我就覺得眼冒金星,衙門的地板都快晃動起來——都怪我粗心,光想著甜甜受了傷需安心靜養,這幾天發生的事一件都沒有告訴她。這下倒好,給了宋青云可趁之機,忙和金祥一起使勁給甜甜使眼色。
甜甜一心撲在如何救我上,哪有多余的心思看我倆的眼色,忙答道:“小姐和他們什么關系也沒有,小姐只是在四天前與我重逢時見過他們一面,小姐是無辜的,求大人無論如何放了小姐!”
我和金祥對望一眼——大事休矣,如果做證的是別人,大不了我死撐到底,憑我的口才,還怕不能將死的說成活的?可要命就要命在,現如今指證我的是甜甜——我要是硬是反口,甜甜就是作偽證,按大清律,作偽證是要挨板子的。以甜甜今天的身體狀況,她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再挨打了。
宋狀師在這時當然不會輕易的放過我:“啟稟大人,按大清律,女子除為自己父兄,夫君等至親伸冤外,不可擅入公堂。齊姑娘以一介女子之身,謊稱是嫌犯義妹,行狀師之職事,按律應掌嘴三十,轟出大堂。”
掌嘴三十?那我不就當場成豬頭了嗎?我驚恐的望向金祥,大清律例上不會真有如此不人道的規定吧?金祥的樣子也不比我好多少,他看向我的神情就好像是在說——真的這樣寫的,我們完了。
“宋狀師,我只是開個小小的無傷大雅的玩笑,你用不著做得那么絕吧?”跟三十個耳光比起來,我的面子就變得無關緊要了。況且,三十個嘴巴下來,就算我想要臉,怕是我的臉也不能要了。
“齊小姐驚世偉才,怎么可能是開玩笑的呢?況且,宋某只是依律向大人言明此事,又何來做絕一說。”宋大狀依然很自在的搖著他的扇子,對我的窘狀視而不見。
甜甜看到我們聽完她的話后是這幅表情,又聽見宋青云如此說,嚇得不知道該怎么辦才好,一個勁的問:“小姐,是我說錯話了嗎?是甜甜又給小姐闖禍了嗎?”
“甜甜,不是你的錯,你說實話何錯之有?”我安慰她道,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我只希望甜甜她能安好。當初是我因為一己之私,陷害王家,同時也害的她幾乎殞命,流落江湖,現如今我又如何能親眼看著她重蹈覆轍。“要說錯,就錯在當初我沒能及時救出你。”
“大人,齊云會出現在大堂,純屬是受草民所迫,她本人并不情愿,望大人明斷,饒了齊云,處罰小人即可!”金祥突然在一邊說道。
我果然沒看錯人,金祥真真是條漢子,可當初我們約定時我就知道——刑罰又怎么是說替就能替的。
當初一時心軟答應時,就料想到會是如今這般結局,可還是忍不住。
原來,我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般無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