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薇記事

第二百三十四章:千字一章

崔玉過了年就已經二十六歲了。

她比周文康要大兩歲,也因此,平時里愛遷就著自己的男朋友。不過這也不全是因為年齡,更多的是她的脾氣本來就如此。

而周文康跟她認識多年,也將她的性格摸得透透澈澈。

如果不是林雙雙橫空出世插一杠子,這會兒事情的走向還不知道該如何發展呢!

但是如今,在眾人又鄙夷又好奇的目光下,周文康卻慫了。

論壇上的事,不管與崔玉有沒有關系,她剛才的問題自己都回答不上。

因為他知道答案是怎樣的。

崔玉為人踏實又本分,工作十年了,怎么會只存下二十萬呢?

自然是有人替她把錢花了。

這個人是誰,不言而喻。

崔玉高中沒上完就出來打工了。

那年頭,沒有文化,沒有學歷的女孩子出來打工,最常見的是什么工作?

當然是工廠里上班。

崔玉第一次打工進的是個化工廠,很大很大的一個廠,她年齡小,動作又靈活,被老鄉安排去工資最高的計件部門。

這時候,壓根也沒有化工廠長時間上班對身體不好的說法。

她底薪一千,全勤一百,但是一天上班十六個小時。

這已經被無數人羨慕了。

她手腳靈活,全神貫注,而且在家里吃苦耐勞慣了,也根本不會偷懶。

不算底薪,計件工資每天就有56塊錢了。

工廠里包吃包住,山村少女出來大城市,根本不舍得多花錢,一個月兩千七百八十的工資,基本能攢下兩千七百塊錢。

那會兒才九幾年。

九幾年,每個月能收入兩千七百塊錢,那是個什么概念?

那是萬元戶還值得人上幾句的好時候。

不過頭一年她傻乎乎的,每個月自己存五百,剩下的全寄回家去。

結果父母并不滿足,跟老鄉打聽她的工資,要求全寄回來。

一來二去的,崔玉就跟家里人鬧崩了。

過年回家,她媽拿不到足夠多的錢,已經給她先相看了一個愿意出一萬塊錢彩禮的男人。

那男人是隔壁村的。

崔玉的小姐妹告訴她:

那個男人今年三十多了,之前結過兩次婚,老婆都是被打死的……

這個消息把崔玉嚇死了。

她趕緊求著爸媽,然而爸媽卻說已經收了錢了。

除非崔玉肯承諾,每個月所有工資都寄回來,吃住廠里包,她自己留二十塊錢就夠了。

——他們也是有些小算盤的。

指望女兒,一年就能把這一萬塊錢掙回來。

但是如果女兒不聽話心野了,不肯把錢拿回來,以后說不定就會跟村里其他女孩一樣,給的錢越來越少……

所以這個苗頭一定要制止住,那還不如趕緊趁能拿捏她的時候把她嫁出去……

或者就此叫她聽話。

于是還叫了一大家子的人來做見證。

在眾人的逼迫下,崔玉答應了。

她以前是很聽話也不愛說話的姑娘,自從這件事后,心思就多了起來。

她回到那個化工廠眾多的沿海城市,給部門領導塞了一百塊錢,讓對方偷偷批準她的辭職,瞞著她的老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