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大佬的農家媳

第468章 僥幸

“這利滾利還不上,就賣田賣地,賣兒賣女。”這世道楚九見得太多了,“老子最厭惡的就是放印子錢的,那要債的兇神惡煞的,能活活將人給逼死。”

“這地都到了士紳豪強手里,官紳又不納糧,自有地的莊戶人家都成了佃農。朝廷無稅可收。”姚長生目光清冷地看著他繼續道,“關于稅收方面,真是小孩兒沒娘,說來話長。看看現在的燕廷,風雨飄搖中,被拖垮了。”

“等這場硬仗打完了,你給咱詳細的說說。”楚九面色凝重地看著他說道。

“好!”姚長生看著他重重地點頭,也不知道能否改變這循環。

“咱在想,咱是不是暴露了。”楚九擔心地看著他問道。

“你是說去亳州打探的事情。”姚長生聞言心領神會地說道。

“是啊!總覺得忽略了什么?”楚九緊皺著眉頭想了想道。

“主上派去的可都是精兵強將!”姚長生說完閉上了眼睛,一臉的懊惱道,“壞了。”

“怎么了?”楚九看著一臉沮喪的他道。

“精兵強將,必然暴露。”姚長生睜開眼睛看著他手道。

楚九也意味過來道,“這身上的痕跡太重,與普通百姓有很明顯的區別,這扛鋤頭的手,與拿刀槍的手磨的繭子都不一樣。”焦急地搓著手道,“這下子糟了,他博爾汗不會掉頭打咱們吧!”

“這倒不會,跟顧大帥相比,咱這縣城沒有油水,咱在博爾汗眼里連蝦兵蟹將都算不上。”姚長生臉色難看地說道。

楚九聞言不知道該哭還是該慶幸了,還是太弱小了,連成為別人對手的資格都沒有。

“那也得加強戒備,以防萬一。”楚九面色冷峻地看著他說道,“雖然咱們在別人眼里渺小,但咱也不想他們突襲時,咱毫無準備。”

“嗯嗯!”姚長生請如朗月般的雙眸看著他點頭道。

“沒事的話,在下告辭了。”姚長生站起來雙手抱拳行禮道。

“沒了,你趕緊忙去吧!”楚九看著他點點頭,目送他離開。

姚長生回去立馬安排,將花名冊先拿來,上面記載著兵卒的擅長,首先找山里長大的孩子,能跑,熟悉山林,生活經驗豐富。

會打獵就更好了!

在集中起來訓練,最后在進行考校,有些倉促,但時間不等人,沒有時間等他們做好一切準備。

就在姚長生緊鑼密鼓的準備的時候,陶七妮花了近半月的時間才摸到了城墻下。

是的,她還沒能進城,不愧是名將,博爾汗將亳州城給圍的水泄不通的,就連她的身手都沒能順利爬上城墻。

甚至危險的差點兒被博爾汗給抓住了。

也讓自己清楚的看見那殺神長啥樣?老實說讓陶七妮很是意外,年紀不大,人長的斯斯文文的,一派風流瀟灑書生模樣。

面如美玉,兩道八字利劍眉,扎巾劍袖,腰中懸著三尺寶劍,背后是鹿皮套,背著明晃晃一把鞭子,那鞭子在皎潔的月色下閃閃發光。

就這鞭子如陰森森的毒蛇一般,差點兒將自己脖子給卷住,被勒死。

想不到他的功夫那么高,幸好自己草上飛跑得快,帶著他繞了半天圈子,才甩了他。

回到山里的陶七妮很是狼狽,披頭散發的,氣喘吁吁,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喘著粗氣,跟拉風箱似的。

渾身因為劇烈運動,不自覺的抽搐著。

可把陶家夫妻倆和鐘毓秀給嚇了半死。

“妮兒(陶妹妹)你怎么樣?”陶十五和沈氏將她給攙扶著坐在石頭上。

“水,水,快端水來。”鐘毓秀沖著山洞里喊道。

“來啦,來了。”春桃端著茶杯和水壺蹬蹬的跑了過來,倒滿了水,遞給了陶七妮道,“陶姑娘。”

陶七妮奪過她手里的茶杯,咕咚……咕咚……一飲而盡,下巴點點手中的茶杯。

春桃立馬又給她倒了一杯,看著她一口氣喝完,“還要嗎?”

“不要了!總算活過來了。”陶七妮長出一口氣道。

“怎么回事?看看這汗都不落。”沈氏擔心地看著她說道,“沒見你這么累過。”

“差點兒被他給逮著。”陶七妮看著他們一臉的慶幸道。

“什么?”陶十五和沈氏跳起來道,沈氏直接緊攥著她的胳膊道,“你給俺把話說清楚了。”

“娘,別緊張,差點兒,就是沒有,你看我這不是好好的回來了。”陶七妮安撫地拍拍她的手道,“我現在相信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了。”

“好好的?”沈氏顧不得其他人在場,將陶七妮上下給摸了個遍,才確定她沒有受傷。

“癢癢!”陶七妮躲避著沈氏的手,不停的笑著,真要受傷了她忍疼的能力無人能敵,這點‘手段’不夠看的。

“誰?”鐘毓秀關切地看著她問道。

“娃娃臉,年紀不大。”陶七妮忽然想起來道,“啊!對方還是個灰藍色眼睛的,很陰郁,陰沉沉的跟誰欠他錢似的。”回手以指帶梳,將自己的長發編成了麻花辮,垂在了胸前,“手上的兵器是鞭子。”

“啊!十八棱紫金鞭,那就是博爾汗。”鐘毓秀聞言驚呼一聲道,震驚地看著她又道,“你能從他手里逃脫,我的天啊!”

“他很厲害嗎?”陶七妮食指蹭蹭鼻尖心虛地說道。

“厲害!至今沒有活著從他手里逃脫的人。”鐘毓秀重重地點頭道。

“可能是我跑得比較快吧!”陶七妮抬眼看著她臉不紅心不跳地說道。

娘的!使出吃奶的力氣了,用足了輕身術,用武俠小說來說那就是輕功了。

“他怎么是藍眼睛。”陶七妮長睫輕顫抬眼看著鐘毓秀說道。

“他的母親有異族血統,是番邦進獻的美女,皇帝又賜給宗室王爺了。有些事情,我只是聽說的,就因為和別人的眼睛不一樣,從小沒少受欺負,不過天生神力,年少時在軍中嶄露頭角后,把曾經欺負他的人一一用最最殘忍的手段給折磨死了。”鐘毓秀忍不住打了個冷顫道,“我不知道是不是傳聞太厲害了,反正他高興的時候殺人,生氣的時候殺人,以殺人取樂,還有他最喜歡挖人家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