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這位阿飛就是一枚穿越人士了,但是他穿得非常糟糕。
前一刻還在翻橫欄偷過馬路,隨即一輛八卡挾著可怕的勁風呼嘯而至,后一刻睜開眼睛,他就已經穿越了。
穿越后的第一印象——“我靠你起碼給我個家徒四壁啊……這連墻壁都不全是怎么回事兒?”
他從新軀體家人的穿著打扮上,勉強可以分辨出是在中國古代,可具體哪朝哪代,卻一點兒都找不到線索——唯一可以確定的,老爹前發不剔光,腦后沒辮子,應該不是清朝。
等搞清楚了自己的奇詭經歷后,他就開始裝傻,什么話都不說,光聽新軀體的家人們說,從中搜索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但是很快他就不必再費心思考了,因為這具軀體原本的意識,或者不如說意識的殘片,一點點浮上腦海,幫他補完了前半生的經歷。
原來這具新軀體還是個十三歲的少年,名叫阿飛——也說不定是阿非、阿肥、阿灰啥的,反正家里沒人識字兒。最要命的,竟然還不是漢人,可是自己究竟屬于哪個民族呢?居然毫無頭緒。只知道是本地的土著,和漢人混居,逐漸的服裝、語言也漢化了,除了某些習俗外,跟漢人也沒有什么兩樣。
阿飛的家庭成分是根紅苗正的佃農,一個爹,一個娘,再加一個自己,佃種著附近縣城某大戶在山溝最荒僻處的不到十畝地,每年收獲的七成都要用來交租,剩下三成還有高利貸的利息要還,熬過漫長的一冬以后,往往連來年的種子都備不齊,所以常年要以野菜充饑。
他一開始完全受不了家里的食物,聞到味道就要反胃,可是沒有辦法,當他連餓了三天以后,終于發覺自己別說野菜了,連狗屎都想要啃上一口。
當然,阿飛家養不起狗,狗是隔壁漢民老王的……
大概在穿越到這個陌生的時代半個月以后,除了家里很窮以外,他終于搞明白了一些事情。首先,這地方應該是在黃河以北,因為正當冬季,氣候非常寒冷,才十月初,氣溫就肯定零度以下了,一家三口整天都裹著不知道從什么動物身上剝下來的臟兮兮的皮子,圍著火塘苦熬。
其次,這個名叫阿飛的少年是出門撿柴的時候,被樹枝掉下來砸到腦袋而昏倒的,好不容易被隔壁老王從林子里找到背回來,已經凍得去掉了半條命,也不知道怎么一來,就被他奪了舍,成為了穿越后的新軀體。
第三,隔壁老王的狗很兇,聽說老王養這條狗是為了農閑的時候去林子里打獵——而且,狗屎真的很臭,不能吃……
除此以外,還有太多讓他搞不明白的地方,最主要就是具體的年代和地址。家里的農具、用具大多是木頭扎的、陶土捏的、石頭砸的,幾乎不見一絲金屬,連菜刀都沒有,用石片兒代替。但這并說明不了什么問題,他很清楚,中國偏遠地區的農村幾千年來都毫無進步,直到二十世紀,這樣貧窮的家庭雖然鳳毛麟角,卻也仍然是能夠在犄角旮旯里找到的。
他問爹媽,現在是什么年代,爹媽卻只告訴他,是兔年……再問是哪個朝代,哪位皇帝在位?爹媽大眼瞪小眼,反而問他,皇帝是什么東西,能吃嗎?
“我靠不會穿越到原始社會來了吧!”
還是隔壁老王比較見多識廣,他起碼能夠說出附近縣城的名字,叫做納罕——這名字倒是真夠讓人納罕的,他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穿到異世界來了。老王還知道縣里最大的官兒是縣長老爺,而他們租種的就是縣長老爺的族兄弟的土地,至于這哥兒倆是姓張還是姓章,老王也不清楚——他不認識字。
有縣,有縣長,起碼說明這起碼得戰國中后期了吧……年代范圍終于可以縮短到從戰國中后期直到明朝,只有他喵的“短短”兩千年,然后,你猜?
自己究竟穿到什么時代來了呢?直到第二年的三月份,chūn暖花開之際,他才終于搞清楚這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阿飛天天吃野菜吃到吐,更要命的是就連野菜都吃不到半飽,少年正在長身體的時候,卻似乎永遠地空著肚子。直到他穿越后的第七天,隔壁老王終于又在林子里獵到了一只骨瘦如柴的兔子,格外開恩送了他們家一碗熱騰騰的骨頭湯——不過阿飛總覺得那骨頭上已經有了啃過的痕跡……
半碗熱湯下肚,沒香料也沒鹽更沒味精的腥味兒竟然刺激得他食yù大開,精神一振。于是,他立刻就產生了一個讓爹媽驚詫不已,而原本的自己竟然活了十二年(十三是虛歲)都壓根兒沒有動過的念頭——跟隔壁老王學打獵!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自己的一整套打獵技能傾囊相授——老王孤單一人,無妻無子,本來就挺喜歡隔壁這個小孩子,雖然跟自己不同種不同族。于是,阿飛就跟著老王進了林子,花了一整個白天的時間終于找到了一只出來覓食的兔子,然后把手里磨尖的樹枝投擲出去。
結果:樹枝斷了,兔子跑了,兩人空著手回了家。
老王安慰他:“打獵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兒,我平常也總得在林子里轉個七八天,才能扎中一只兔子、刺猬什么的。要不是天寒地凍種不了地,誰會出門去打獵啊?”
阿飛在心里默默地朝老王豎起了中指。
于是第二天他自己一個人出門,頂著凜冽的寒風在林子里漫無目的的轉悠。好不容易,終于被他找到了一根合適的樹枝,于是把事先準備好的草繩綁在樹枝兩端,做成了一把恐怕連山頂洞人都會笑掉大牙的小弓。
到了第三天,他終于用這支完全不象弓的東西,配讓一打完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細樹枝,射瘸了一只倒霉的兔子,然后追出去兩里地,終于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當天晚上,瞞著隔壁老王,一家三口喜大普奔地喝了一頓熱騰騰的肉湯,啃光了半只不再有牙印兒的兔子——剩下半只,老爹說要慢慢燉著,一直吃到年根兒下。
第四天,他費勁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細條,代替了弓上的草繩。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獎似的,他竟然獵到了一只肥碩的鵪鶉,于是,磨尖的細樹枝后面多出了箭羽……
第八天,隔壁老王轉過來成了阿飛的徒弟。
漫長的冬季終于即將過去,等到開chūn以后,阿飛就再也沒有富裕時間出門兒打獵了,他得幫著爹媽下田種地,還得到處去挖野菜,摘野果。不過這個冬天收獲還是不小的,他和隔壁老王一起,總共獵到七只兔子、兩只刺猬、六只鵪鶉,與此同時,他在生存搏命中鍛煉出來的箭術也越來越高。
如果能有一副真正的弓箭,自己說不定能夠射落飛鳥哪——望著天際南來的鴻雁,阿飛狂咽著口水這般想道。
然而還沒等射落飛鳥,他先就破天荒地撞上了一只不開眼的小鹿,也不知道鹿爸鹿媽是怎么教的,這小鹿極其遲鈍,不知世道險惡,竟然不怎么怕人,阿飛都已經走到十步開外了,它還貪戀著積雪下的草根,不肯掉頭奔躥。于是阿飛一箭射去,小鹿應聲而逃……
已經七天沒能獵到任何食物的阿飛急紅了眼,瘋了似的把剩下的一把箭連珠般射了出去,終于蒼天開眼,被其中一箭射中了小鹿的屁股,于是一人一鹿又追逐了七八里地,終于殘忍而饑餓的獵人得以勝出。
“你真厲害!”把小鹿扛回來以后,阿飛得到了隔壁老王的挑指稱贊。接著老王建議他把鹿皮剝下來,帶到縣城里去賣,說不定可以換點兒急需的鹽巴回來。阿飛的老爹一開始不想答應的,大概是鄉下土包子的習性使然,他對前往縣城有種本能的膽怯,仿佛那不是縣城而是魔窟似的……不,他應該不明白啥玩意兒叫“魔”。但架不住兒子連番央告,并且家里確實連一粒鹽都沒有了。
在阿飛的記憶中,十三歲的自己從來就沒有去過縣城,而老爹在有生之年,貌似也就被迫去過不到兩回。
他們住的地方是一個小山溝,有幾個小山包和稀疏的林子環繞,土地貧瘠,基本上撒下一粒種子,可以收獲四粒……當然也要怪這兩家四口人極為原始的粗耕粗種法,他們幾乎連農家肥都不懂得利用。
阿飛一邊考慮著應該怎樣提高糧食產量——在原來那輩子,他壓根兒就沒有種過地,但起碼讀書的時候接觸過一些鄉下考過來會農活的同學,總知道施糞肥、除雜草,紙上能夠談談兵,舌尖能夠種種地——一邊跟著隔壁老王出了山溝,走了整整一個白天,終于進入了縣城。
說是縣城,其實不過一個大土圍子,城墻可能還不到兩米,還比不上前一世自家小區的圍墻高,城門洞上破天荒地鑲嵌著一片瓦,阿飛終于在這瓦片上見到了此世的第一組漢字——原來不是納罕,第一個字左言右冉,第二個字左甘右邑。
“我靠來,是小篆,幸虧老子原來學過幾天書法和篆刻——那第二個字應該是邯鄲的邯,可第一個又是怎么字了?該怎么念?”
城門口斜靠著兩個老兵,無盔無甲,身上的短衫除了有補丁沒窟窿,跟自己穿的也差不太多,腦袋上倒是包著頭巾,但毫無任何標志。他們手邊都倚著桿銹跡斑斑的長槍,同樣找不出任何時代特色來。
進了縣城,瞧上去統共也不過一條大街,幾百戶人家。行人不多,大多穿著粗陋,骨瘦如柴,目光呆滯,沒一個象是認識字兒的。他們在一戶人家的屋檐下蜷了一整晚,第二天天光放亮,就開始大聲吆喝著推銷自己的鹿皮。
好不容易,阿飛終于見到了一位少年,瞧上去也就十四五歲年紀,卻穿著厚厚的棉袍,長可及膝,頭上戴著頂皮帽子,最驚人的,腰間竟然懸著柄長劍!如同見到了親人一般,阿飛趕緊跑上前去,深深地作了一個揖,然后開口詢問:
“請教,如今是何朝何代?哪位圣天子在位,年號為何?”
那少年奇怪地撇了他一眼,隨口答道:“大漢中平五年,戊辰歲。”
瞬間,兩道絕望的清淚從阿飛眼中無可抑制地淌了下來……
一晃眼的功夫,自從《三國外志》坑了……不對,是分卷結束完全可以當結尾了以后,我已經很久很久都沒有寫過相關漢末三國的小說了。其它類型的書倒是寫了一部,那就是《青年國史讀本》的第三卷《英雄何在》,已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當然啦,小說我還是繼續在寫,除了rì本戰國題材的《亂·龍》、《愛之傳承》以外,也受如今刮遍整個網絡的穿越風影響,連續挖過三個坑……哦,不對,咱就別再提這個無聊的字眼兒了,我是說,起過三個頭,但是靈感不繼,暫時沒能完篇。
最近新開這部書,說起來還是受了三國阿飛的影響。我看過的第一部三國類穿越小說,就是阿飛當年的《三國游俠傳》,那時候我還在大軟上班,老婆還是女友,孩子還沒投胎呢,這一晃眼都多少年過去了,真是時光荏苒,rì月如梭啊,所以孔家老二在川上……算了,咱就不多廢話了,總之,如今阿飛又在起點開《斗戰三國》,這就勾引得我心癢難搔啊,靈感就如同井噴一般刷刷刷地往外吐黑沫子。因此上,豬腳的名字,咱就用“阿飛”了吧,以向飛哥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