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作者群里和讀者聊天,聊到一個話題,關于大唐的官制問題。
雖然書里零散的有說過,但貌似有許多讀者不是太明白,在這里集中的簡單的說一下。
大唐的官僚體制,大體有四個體系:
一、散官。大唐的散官有文散官與武散官兩套體系。這個表示官員享受政治待遇與經濟待遇的級別,也就是官員的“本品”,相當于現在的科級
、處級這樣的設定。
二、職事官。就是官員具體干什么活兒,這好理解吧?刺史、縣令、尚書、仆射這些都是。
薛紹所領的職事官是六品千牛背身,但他是五品文散官,因此他可以享受五品官的待遇。
五品,在大唐官僚體系當中是一個重要的分水嶺,五品以上稱為“通貴”,可以享受特殊的經濟和政治待遇。比如,五品官犯了法,可以據據“
八議”來減罪。五品官的兒子可以享受父輩的“恩蔭”直接當官,五品官的親族可以免除國家賦稅和勞役。
三品以上那是“親貴”,各方面待遇當然是更為豐厚和優越。
舉個最直接簡單的例子,大唐的男人可以一妻多妾。法律規定五品官除了正妻還可以娶三名媵人。正妻是與夫君同品級的外命fù,媵人視同八
品外命fù。到三品親貴就可以有六名媵人了,媵人視同七品。
也就是說,當官的人他的小妾都有社會地位,這是倍兒有面子的事情。
另外,駙馬都尉也是個六品的“職事官”,職事官自然就是要干事兒的。
這就不禁讓人滿懷邪惡的想啊,駙馬都尉這個官的職能是“干”啥呢?
三、爵。這個不必多說,王公侯伯子男,這是爵。群里有個傻乎乎的少年說這是西方的東西,被我們集體鄙視了。于是我也就想到了代替這位少
年的歷史老師,幫他掃一掃盲。
大唐的爵位有九等。
第一等,親王,正一品;
第二等,嗣王和郡王,從一品;嗣王是指繼承了親王的爵位,比郡王的地位要高一點,比親王要低。
第三等,國公,從一品。本書當中武承嗣繼承了武家的周國公爵位,白撿一個天大的便宜,草雞一夜之間變鳳凰。
第四等,開國郡公,正二品;
第五等,開國縣公,從二品;本書當中,薛紹被賜婚時,薛顗被加爵為“河東縣公”。裴行儉因功被授聞喜縣公。
第六等,開國縣侯,從三品;本書當中,薛紹的父親傳承下來的爵位就是“河東縣侯”,由長子薛顗繼承了。
第七等開國縣伯,正四品上;
第八等開國縣子,正五品上;
第九曰開國縣男,從五品上。
以上不難看出,“爵”必然是通貴以上。
原則上講,爵有食邑可以抽稅,可以傳承給兒子。比如薛紹的大哥薛顗就繼承他老爸“河東縣侯”的爵位,是第六等爵。不過大唐的爵一般不直
接給食邑了,而是折算成俸祿來發放。
太平公主是二圣的愛女,她因此有機會享有“實封”的食邑。按律法規定大唐公主的食邑一般不得超過三百五十戶。
太平公主很小就達到了公主食封的上限,這三百五十戶百姓人家不向國家上稅,只給太平公主上稅。
所以書中太平公主被李治一口氣削去一百戶食邑很是傷心。這等于是一下砍去了她三分之一的財賦收入。當然更傷的是面子。
要想有權,還得是擔任“職事官”。
四,勛。
這個是專為“戰斗英雄”們設置的官,勛官共有十二階,稱為“勛官十二轉”,只能根據戰功來獲取。勛官既是榮譽也可以享受朝廷的經濟待遇
事官”了。
我上本書《長安風流》里的秦叔寶勛門立戟,他是勛官的最高級別二品上柱國,天下無雙的超級戰斗英雄。但他因為各方面原因長年賦閑在家沒
有擔任職事官,因此也只是空有名望,沒有權力。
大唐的官僚體系差不多就是這樣,當然這只是“外廷”。在皇宮也就是“內廷”里面另有一條官僚體系,在這里就先不說了。書中簡要有提及,
為免把大家搞得頭暈,沒有詳說。
全憑記憶說了一通,不知是否有遺漏或是錯誤。如果有,請大家補充一下,我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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