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第一次搞事失敗了,但并不代表這些人就老實了下來,越是不能成功,越是讓她們想分家。
其實那些男丁并不像他們的老婆或母親那樣,非要出去,但這不是自家老婆或母親,天天在自己跟前說這些事,說是出去了,就能過的自由了,不用對著嫡支長房低聲下氣了嗎?關于這一點,他們倒也贊同,所以才會同意她們的提議,跑到父親或祖父這兒提這事。
現在被安王這樣一罵,頓時不敢再說什么了,于是分家之事,或讓五房增加貢獻或減少支出的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相反,出去能自己當家作主,這就利大于弊了,所以一聽有人挑撥,她們也覺得,分家這主意不錯。
不過她們雖心動,但她們的膽子卻小,不敢直接跟安王妃說,只能暗搓搓地在暗中串聯,想攛掇著那些男丁在安王跟前說這些事。
在安王妃跟前說不好,畢竟不是所有的男丁,都是安王妃的兒子孫子,但,所有的男丁都是安王的兒子孫子,他們在安王跟前說這些,是有可能成功的,畢竟安王總不希望家里不和睦,這樣一來,遲早會答應他們的要求,又或者,不答應他們的要求,但,讓五房多上貢點錢,或者少花點錢,這樣的話,她們也是可以的。
安王那些兒子孫子還真有人在安王跟前嘀咕這些,不過,他們倒不好意思提五房開支太大,只說自己想分出去單過,想著不提五房,只提自己,就算傳出去了,嫡母應該也不會不高興。
但,安王不但沒同意他們分家的提議,反而還被安王訓斥了。
“說的什么昏話!父母在不分家,宗室雖然有分家的,但那些都是家里住不下的,咱們府上還開闊的很,大家都住得下,為什么要分家?況且,現在安王府還算紅火,你們不住在府里沾光,分出去做什么?就你們那點子俸祿和官田,分出去過能比在府上過的更好?出去見人,就你們那爵位,能比在安王府出去更體面?”
心腹嬤嬤謙虛道:“老奴是世子妃的人,本來就應該幫世子妃分憂,哪敢居功。”
這個心腹嬤嬤自然是被方三娘收買的人。
這年頭,只要有錢就好辦事,收買不到,那是利益不夠,利益夠了,就算是心腹嬤嬤也能收買得到,況且,要做的這事,又不是害安王世子妃,要是害安王世子妃,她可能還不會做,但,是找安然的麻煩,她就沒心理負擔了,畢竟本來這就是安王世子妃想做的事,她附和安王世子妃,找五奶奶的麻煩,本來也是順水推舟的事,自然沒什么不行的。
當然了,她們最希望的是,離開安王府,到自己的府上,自己當家作主。
不過她們的行動沒成功。
雖然沒分家,他們的身份還是親王兒子兒媳,好像挺有面子的,但,那些爺們也就罷了,像她們這些女人,卻寧愿不要這份體面,也想要出去,因為只要分家了,她們就是新家的女主人,能自己當家作主,而不用天天被個婆婆壓著,不自由;另外也不用因為自己是庶子媳婦,還要在嫡子媳婦和婆婆跟前陪小心,多好呢。
況且,雖然離開了,似乎不像在王府這樣體面,但,公公成了親王,自家丈夫的爵位晉了一級,比以前也體面了許多,再加上就算出去了,只要公公還在,那自己還仍然是親王兒子兒媳,所以分家損失也不大。
所以其他五家要真吵起來,安王和王妃只怕還真拿他們沒辦法,還真會同意分家。
安王世子妃聽了,不由一喜,道:“這辦法要真管用了,到時記你一大功!”
當然了,要是安王世子妃愿意收拾安然,那自然更好,但看樣子,安王世子妃對安然似乎意見不大,只對衛恒有很大意見,這也很正常,畢竟五房人口眾多,也不是安然帶來的,是衛恒帶來的,所以她對安然自然沒多少仇恨,主要還是針對衛恒,以及五房整體,所以沒想收拾安然,而只打算將五房趕出去,也就很正常了。
果然,其他幾房,像心腹嬤嬤說的那樣,也早就對五房不滿了,被安王世子妃派人這樣一挑撥,一個兩個的,都想分家了。
當然了,要是能單獨將五房趕出去那自然最好,但這顯然不可能,畢竟人家是嫡子,安王妃怎么可能同意只將五房分出去,既然這樣,那就只能分家了。
方三娘之所以想將安然從安王府趕出去,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她找不到收拾安然的方法,所以便想著,先將她從安王府趕出去再說,趕出去也許還找不到收拾她的方法,但起碼,她出去后,紅火的安王府跟她就沒什么關系了,然后她丈夫又那樣混賬,脫離了安王妃的約束,自己當家作主,花起錢來勢必沒有節制,指不定哪天就能把王府整破產,到時起碼生活要比在王府差多了。
所以在沒有更好收拾安然的辦法前,先將她趕出去再說。
安王世子妃道:“我哪不知道這個道理,就是氣不過。”
心腹嬤嬤道:“您要真氣不過,不如讓人在其他幾個奶奶跟前說說,老奴相信,她們也受不了五房!畢竟五房的姬妾實在是太多了,還有孩子也太多了,一房的消耗頂得上他們三房,但五房對府里的貢獻可沒他們三家加起來那么多,他們心里,估計也是不滿的。特別是,五房又要生好幾個孩子了,到時只怕一房的消耗,頂得上他們四房的消耗,他們要更不滿了。估計稍微挑撥幾句,他們就會受不了了。到時指不定會吵著要分家。雖然父母在不分家,但咱們宗室跟外面的卻不一樣,也是有分家先例的,要是吵的人太多了,指不定王爺和王妃沒辦法,也只能分家。”
宗室之所以會有分家先例,是因為,有些宗室生的子女太多了,地方不夠住,于是等子女長大了,有分封了,結婚了,便將他們分出去,讓他們去自己的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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