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不傷悲

第一千三百二十五章 妻子的反擊3

陳嘉禾考了兩年,博士沒考上,生了個孩子。

他很氣。

這分明是好的不靈壞的靈嘛。

也知自己可能就這樣了,在家沮喪了兩個月,實在無法忍受嬰兒日夜啼哭,終于決定去找工作。

是碩士,比較好找。

而且工資很高。

就這樣,陳嘉禾上班去了。

最高興的是羅英,要帶娃要掙錢,她真的熬不起了,如今有人分擔壓力,恩,挺好的。

她還是太甜了。

臨近三十的陳嘉禾第一次掙錢,怎么舍得拿出來。

“沒有!”

“我才工作多久就問我要錢,你夠了啊。”

“錢錢錢,羅英你咋變得這么市儈了,以前那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小仙女到哪里去了?”

“你不是也在上班嗎?干嘛問我要,你不會是補貼娘家了吧?”

羅英高中畢業后就出來上班,她要養老公,養娃,還趁房價便宜的時候買了套房子。

是有本事的。

陳嘉禾這樣,直接把她氣得肝疼,就講道理。

是丈夫又是父親,理應承擔家庭的責任的。

但人家有另一番說辭。

“屁!”

“新時代的女性要思想獨立經濟獨立,你這樣什么都想靠男人。怎么,把我當賺錢工具嗎?”

“我是你的丈夫,但首先,我是一個自由的人。”

“孩子?那是你要生的,我一開始就說不要的,自己做出的選擇,跪著也要走完。”

大道理一套一套的。

羅英只是個高中文化的女人,自然說不過碩士老公,她覺得那些話沒錯,但感覺又怪怪的。

究竟哪里別扭,她也說不出。

陳嘉禾不肯把拿錢養家糊口,關鍵他還靠羅英養。

吃飯啦,買衣服啦,人情送禮啦,甚至酒鬼老父親每月的酒錢跟生活費,全是羅英給。

他當甩手掌柜。

羅英熬著。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但沒中,陳嘉禾冥頑不靈。

兩人為這事不知吵過多少次,還鬧到社區去。

羅英也沒辦法。

兩個孩子要讀書,現在幼兒園學費又貴,家庭開銷,房貸,給老人的養老錢等等。

光靠她一個女人,壓力太大了。

社區來調解,陳嘉禾內心極度不耐煩,直接用兩個字打發。

“沒錢!”

“沒錢?”

羅英尖叫,指著他,“你怎么可能會沒錢!”

一個月工資兩萬多,凈賺。

畢竟一應開銷全是羅英的,陳嘉禾一分沒出。他上班也有五年了,一年二十來萬,少說也該有幾十萬的存款。

羅英不信,吃瓜群眾也不信。

“反正我就是沒錢。”

社區并不是執法機關,沒有權力強制查賬的。

無奈。

羅英接受不了這個事實,她朝陳嘉禾撲過去,又抓又撓,“你一定是在外頭養小三了!”

“一定是!”

“不然錢呢?”

“你吃我的用我的喝我的住我的,你個垃圾!”

“老娘要跟你離婚!”

可好不甘心呀。

親手種出來的大白菜被一頭陌生豬給拱了。

這種情況,如果男人能幡然醒悟,悔改,就此回歸家庭,疼愛妻兒,是最好的結果。

但——

“我沒外遇!”

陳嘉禾見吃瓜群眾眼神都變了,忙解釋道。

他確實沒外遇。

羅英后來找人查過,查到了陳嘉禾沒錢的原因。

他,吃喝玩樂。

沒錯。

陳嘉禾月薪兩萬多全用于享樂了,月光一族。

主要是吃跟玩。

羅英這就很無語了。

沒犯原則性的錯誤,就是心里不咋個顧家。

通病。

咋整吶?

默默接受的話太憋屈,可離婚,又覺得不甘。

如果能改變就好了。

羅英動員雙方長輩輪流勸導,希望陳嘉禾能有點家庭責任感,這一勸就是兩年的時間。

沒用。

她很累。

有了離婚的念頭。

如果一個女人結了婚,生了娃,她不光什么都要靠自己,還要養當甩手掌柜的老公……

是想不開么?

既然一個人能過得很好,為什么要自找麻煩。

羅英想離,陳嘉禾不愿。

他對目前的生活很滿意,手里有錢,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回到家啥都不用管,有人煮飯洗衣,只需貢獻一顆小蝌蚪,就能收獲個孩子。

除了羅英時不時的問他要錢。

很煩!

當然,他煩的時候就出門避避,來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離婚是不可能的。

都說勸合不勸離,結婚這么多年,孩子兩個。

怎么離。

離什么離。

“你就不怕他給娃找個后媽?好好,咱退一萬步說,孩子歸你,你的負擔得多大。難道以后就單著了?誰愿意替別人養孩子呀!”

“兩個娃娃什么都不知道,他們只曉得爸爸媽媽離婚了,得多難過,長大后還不得恨你嗎?”

“聽說單親家庭的孩子更敏感,性格會有問題。”

“忍忍吧。”

“男人都這樣。他不抽煙不喝酒不賭錢,也沒在外頭亂來,也許過幾年就好了。”

“離婚了,怎么都不好聽。”

這是羅英母親勸她的原話。

羅英:……

她依然想離。

就算一個人養娃,呵,難道她有人幫過嗎?

陳嘉禾太賤了。

每當羅英要跟他談離婚的事時,他就躲,要不就威脅恐嚇兩個孩子,“媽媽不要你們了。”

“以后再也見不到爸爸了。”

孩子們就哭。

抱著羅英的腿,跪在地上求她。

羅英能怎么辦。

一拖再拖。

身心疲憊。

她想要離婚的決心在孩子們的眼淚中決堤。

就這樣過一生吧。

羅英妥協了。

三十年后,兩個孩子都成家立業,她也光榮退休,準備安享晚年的時候,陳嘉禾死了。

是突發心臟病。

連救護車都沒等到,一句遺言沒留下就去了。

這并不影響羅英什么。

講真,她跟陳嘉禾已經幾年沒說過話了。

就在陳嘉禾死后,有一天,家里突然來了一對母子,說是來商討遺產繼承的問題的。

羅英:……

她現在只想把陳嘉禾的骨灰扒出來鞭尸。

然后在一把糊到這倆不要臉的兩人臉上,不是要遺產嗎?來來,這把骨灰就是了。

大鬧。

兩人最后把羅英一家告上法庭,要求依照規定平均分配。

法官:“恩,按照遺產繼承法,只要是老人的孩子都有繼承權。但由于被告丈夫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犯的錯,并使用了夫妻共同財產在家庭生活以外……”

羅英最后還是賠錢了。

算起來--

她這一生,前幾十年養老公,老公死了,又養老公的情人跟私生子。

不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