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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三長制,北魏的基層組織就有了制度性的保障。
如此,方可真正壯大北國的戶籍數,人民數,和兵源數。
和均田制和俸祿制還不同,這個三長制,不但損害鮮卑貴族的利益,而且,北方豪強的漢族大戶世家,也必將被損害利益。
當年的均田制,怕激發鮮卑貴族們的反對,李奕等提出了緩沖的辦法,具體就是土地分配原則“力更均量”,即“力業相稱”,經營能力與經營規模相適應,能種多少種多少。
當時,北國有相當一部分土地掌握在國家手里,羅迦生前,南征北戰,每攻滅一個國家,就會擁有一大片土地。積少成多,農民的數量又沒有今天多,不怕土地不夠分,怕的是沒人來分。
如此,就基本不曾動用大貴族們私人占有的土地,不但抑制兼并、照顧平民,“先貧后富”、“照顧孤寡老人不還田”等,而且讓大貴族們,有很多耕牛的人,也多分土地。
也就是說,有奴隸多,耕牛多的人,分的土地就更多,獲利更大。
大貴族們也獲利了,雖然抱怨幾句,怕奴隸們從封地上跑了,但是,連續經歷了幾次教訓,就都安分守己,認了這項法令。
當時偏安江南的南朝也有同樣的問題:土地要分配了,人卻找不到。人到哪里去了呢?多被豪強地主蔭附。南朝政府搜檢蔭戶,推行土斷,都是強行從豪強地主手中搶人,效果并不好,得不到高門士族支持。
馮太后鑒于此,靠李沖等出謀劃策,采取胡蘿卜加大棒的辦法,讓農民們自己從豪門地主莊園和塢堡里走出來。
均田分土地就是胡蘿卜,那么大棒是什么呢?三長制!
前文我們已經說過,所謂“三長制”,即五家為一鄰,設鄰長;五鄰為一里,設里長;五里為一黨,設黨長。如同相當年,就象我們現在的農村組織里,設小隊長、隊長、村長、鎮長。如此,便一舉瓦解了“水潑不進、針扎不透”的塢堡,廢除“宗主督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