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紀事

220 死刑

220死刑

220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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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小紅的尸體找到了,逮捕紅梅的事也可以提上議程了。

因為在那個坑里除了有孫小紅,還有一條包著她的床單,另外還有一身帶血的衣服。

那身衣服經過知青的辨認是紅梅的,哪怕她狡辯也逃脫不了關系。

派出所的同志找到紅梅所在的學校,跟學校的領導通報了這件事,領導震驚過后就是積極配合他們的行為,特意派了一名老師給他們指路。

公安的制服是很顯眼,許多同學都看見了,包括紅梅,但她根本沒往自己身上想。

老師指著教室里的紅梅說:“就是她。”

下課的時候,紅梅順著人流走出來,被兩名公安攔住了。

“孫紅梅同志,請你跟我們走一趟。”

紅梅聽到這個名字,就知道事情露餡了:“同志,你們認錯人了,我不叫孫紅梅。”

她的人緣其實還算可以,有人想幫腔來著,可是看到站在一邊的老師,就沒說話了。

公安也不跟她廢話,上前抓住她的右手往后頭一扣,推著她走。

紅梅尖叫:“你們這是干什么!放開我!”

老師沒有跟著他們走,轉身開始哄學生:“還不趕緊走?馬上就要上課了。”

一路上,公安同志見她鬧個不停,干脆把她的下巴給卸了。

他們趕了兩天一夜的火車,又轉了汽車,總算回到紅溪公社,連歇都沒來的急歇,就領著紅梅去八隊指認殺人現場。

這時候隊里的人才知道孫小紅死了,還是紅梅殺的!真是想想都覺得后怕。

紅梅咬死了一句話,她沒做過。

“我只是借了她的身份上大學,你們憑什么冤枉我!有我的衣服就是我殺的?不興別人冤枉我?”不光這樣,她還攀扯了幾個男人出來,說是跟孫小紅關系要好!

基本上就是各說各有理的情況,案子就這么陷入了僵局。

沒想到,就在這時居然冒出來一個人證。

錢愛萍說,她那天在豬場睡著了,醒來的時候已經是半夜,沒想到回去的路上會看到紅梅的身影,她下來的岔口就是去研究所的路。

結果剛回家沒多久就聽見大喇叭的聲音。

紅梅一見著她,就冷笑:“我認得你,你兒子是我班上的,就因為他學習成績不好,所以你就冤枉我是吧?”

錢愛萍指天發誓說她要有一句謊話天打五雷轟!

不管紅梅怎么狡辯,在有人證物證,而且還有動機的情況下,她被判了死刑。

錢愛萍當證人這件事,整個八隊無人不曉。

“媽,你那天一早就回家來了,啥時候又去了豬場?”

錢愛萍上去就是一巴掌:“沒事瞎說啥!你那狗記性能記得是哪天!”

女孩嘟囔一句:“我弟的生日我咋不記得,還吃肉了呢。”

“屁,那是前一天!”

錢愛萍說謊了,至于為啥?連她家隔壁那個傻兒子都上了初中,她家兒子硬上沒考上。

每天回家來還說老師當著同學的面兒罵他笨,弄得她兒子根本就不想去上課,學習成績也越來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