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書

第八十三章 湖畔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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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要配的嘛,從人到馬。

踏雪烏騅現在也很老實,亂跳會挨揍,老實點有小母馬陪,是匹馬也知道怎么做。

趙長河的悠閑日子過了三天。

你說的是馬還是馬?

晚上挑燈夜讀,沉迷歷史學習。白天就去學馬術,累了就抱著小白兔在河畔楊柳之下,躲著遠遠的騎手們,偷偷在樹后親親。

踏雪烏騅和黑牡丹就在樹邊徘徊,看著那對兒……也不知道它們有沒有激起什么火花,自己偷偷去配種。總之樹下男女自己意亂情迷,沒空理會自己的馬在干啥。

趙長河:

“明天清明,我們全家都要祭祖,之前二叔他們那事,也要祭告祖先,在靈前問斬。”

“6嗯,這兩天沒見到你父親,想必這事后續很麻煩的吧,你二叔勢力那么大,處理起來千頭萬緒。當晚還有閑工夫和我聊天,也是不容易。”

“在外人面前,他永遠需要云淡風輕。”崔元央低聲道:“以前我就覺得,爹活得很累的,天榜第九,天下名門,誰不仰望,但我覺得還不如趙大哥一刀一身行走江湖,瀟灑自在。”

“所以小傻子才會羨慕那種江湖風雨,然后被山匪騙了呀。”

“哼哼……”崔元央沒去說好在我遇上的是趙大哥這種話,這兩天大家的肉麻話說得夠多了。她想說的是,正因如此,央央并不想做個拖油瓶,拖著趙大哥邁不開步伐,顧慮重重的變成第二個崔文瑕。

某種意義上,讓江湖上以為趙長河被崔家趕走了,是件好事來著,他依舊無牽無掛,大步前行。

但小丫頭終究也沒這么說出來,她說明天大家都要祭祖,意思已經很明確了。

她不想面對送別,哭哭啼啼,滿腔別離愁緒可能一個月都消退不去;趙長河多半也不喜歡膩膩歪歪糾纏不休,趁著他們祭祖的時候走人是最理想的。

于是她提供了時間,大家心照不宣。

央央向來最有分寸。

四月五日,清明。

夜里有些微雨,清晨初歇,此時霧靄沉沉,天色昏暗,還有曉月斜掛天邊,若隱若現。

客舍中的趙長河輕撫手中被涂抹得像把古銹破刀的大夏龍雀:“中二刀,別急哈,哥帶你出去殺人。”,

刀聲嗡嗡,似有不滿,也有喜悅。

趙長河慢慢將它掛在背上,看了看銅鏡中的自己。

身長八尺有余的昂藏大漢,身后背著四尺長的闊刀,長長的刀柄從肩頭斜透出來,大老遠看著就是一股迫人的氣勢,趙長河越看這刀越滿意,能被自己帥醒。

身上的文士錦袍換成了武士勁裝,不再朱紫,灰褐低調,一個破舊的酒葫蘆斜掛腰間,配著臉上這兩天刻意未刮的胡渣,玩世不恭的桀驁草莽氣再現鏡中。

“鐺!”遠處山丘響起鐘聲,那是崔家祭祖發起全員召集。

趙長河轉頭遠眺,霧靄之中,山色難明。

但他知道有一個小丫頭,走在山道上,一步一回頭地看著這邊的客舍方向。

他定定地看了一陣子,整好了行囊,大步出門,跨上了踏雪烏騅。

駿馬長嘶,清晨霧靄之中,馬蹄聲踏出了清河郡寂靜的街,直奔郡外長河。

山丘之上,崔元央剛剛走到頂端,似有所覺,轉頭,遠望。

薄霧漸去,依然望不見人影,卻依稀能見河邊柳岸,曉風殘月。

從來讀書不求甚解的小丫頭,忽然心中就浮起了上個紀元流傳下來的只言片語。

此去經年,應是良辰好景虛設。

便縱有千種風情,更與何人說?

那是跨越了紀元都能留存的名句,只因再讀便知,自己已在詞里。

“爹。”她忽然拉著前方崔文瑕的衣角:“祭祖之后,央央自請禁閉,請爹教我清河紫氣。”

崔文璩老懷大慰,捋須道:“很好。”

崔元央再度看向郡外長河,低聲自語:“一定要等我……三年后,別忘了央央。”

東南千里,古劍湖。

湖畔有竹林,林中有草廬,廬邊有墓。

韓無病靜靜盤坐在墓邊,長劍橫放碑前,打開一壺溫酒慢慢地澆在劍上,時而自己喝一口,仿佛與劍對飲,又仿佛某種祭奠。

不知過了多久,薄霧之中,竹林風動。

葫蘆酒盡。

韓無病將空葫蘆端端正正地放在墓碑前,提起了被酒澆透的長劍。

“韓無病,我就知道你會來。”

四周人影幢幢,不知何時已在重圍。

韓無病頭也不回,依然看墓:“我也知道你們會來。”

“那你還來送死?拜祭把自己的命拜沒了,又是何必。”

“因為我覺得拜祭少了點東西,有酒不夠。”

“嗯?少了你的賞金嗎?哈哈哈哈哈。”

“有酒無血,少了仇人頭,你們來得正是時候。”

“嗆!”龍吟聲起,劍氣光寒,竹林霧靄都被這凌厲殺機吹散不見。

趙長河策馬半途,忽然勒馬,抬頭望天。

“四月,清明。韓無病墓前悟劍,玄關五重。一炷香內,盡斬劍廬仇敵三十二人,血祭摯友。其中同級敵手一人,其下者無一合之敵,殺氣貫于九霄。”

“潛龍榜變動。”

“潛龍六十六,韓無病。”

“己之無病,敵之無命。”

趙長河看了半晌,忽地一笑:“這幾個月,編書的奸商們嘴巴都要合不攏了。聽人說以前亂世書變動沒這么頻繁的,這是不是風云將至、英雄輩出的標志?”

他摸了摸馬頭,笑道:“烏騅,有沒有覺得迫不及待?”

踏雪烏騅:

我就是匹馬,你在說啥。

“走。”趙長河策馬長驅,飛馳而去:“對手在前面等我呢,怎能落于人后!”

其實前天大夏龍雀已經處理完畢,趙長河那時候就可以走了。學馬術加上學歷史是很好的理由,讓他又留了兩天。而讀書是永遠讀不完的,學馬術是有標準的,學會的那一天,就意味著隨時可以走了……

崔元央甚至都覺得,趙長河的親親都沒有前兩天那么投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錯覺……

當然是錯覺,趙長河現在都沒好意思親小姑娘的小嘴兒,親侗臉有什么投入不投入的……他對央央從來都是疼愛遠超欲望,也不知道將來再見會不會改變。

崔元央也發現了,只要是運動類的東西,趙大哥都學得特別快,與之相對的是,每次去書房里看書的時候,趙大哥就兩眼迷離,昏昏欲睡。

說去看紀元歷史,說起來就興致勃勃,坐那兒就兩眼發昏,三天下來也不知道他到底看了多少,記進去了幾個字。

嗯,像極了以前央央被逼著背內功心法的時候,真是夫妻相。

他說得沒錯,他這樣的人,還是別提什么朝堂了,天生就該在江湖上鮮衣怒馬、風云叱咤。

可是央央越來越不舍。

何況這位主人真的很厲害,區區三天,他已經從一個根本不會騎馬的新手,進化到可以玩鐙里藏身這類高難度動作了,就像在馬上討了幾年生活的漢子一樣,一點都看不出是個新人。

小白兔原先還很不滿自己的愛馬要配種,但只要那是趙大哥的馬,好像就沒事了。

“趙大哥”風吹楊柳,小姑娘靠在情郎肩窩里畫圈圈,眉目迷離地嘟囔。

“嗯?”趙長河伸手去逗她的下巴:“怎么啦?”

當時渡河的殺機,化作了如今的春風意暖;策馬逃命的危局,化作了如今的漫步徜徉。

崔元央看著看著,美眸漸漸迷離,有些情動地窩在他懷里輕輕地說著:“趙大哥,你要走了……能不能……親我一下?”,

嗯,踏雪烏騅,說的是馬,還是壓著你的我?

崔元央左右看看,駿馬奔馳這么一會,周遭已經無人,河畔清風吹拂,河浪聲聲,極目遠眺,依稀可見船帆之影。,

趙長河沒有客氣,也沒有過分。

他低下頭,輕輕在小兔子滾燙的臉頰上親了一口,低聲道:“本來就應當先蓋個章……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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