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明初遼東問題

有讀者問及明初遼東問題,認為高麗人早就稱臣,為什么《明中還有遼東戰爭。雖然本書為架空,但當時明朝和高麗關系,卻非酒徒杜撰。網上有一篇文章講得比較清楚,現轉載如下。

恭愍王后期明、高麗關系與明、蒙戰局

李新峰

武元年(公元1368年)八月明軍攻克大都,明與高麗即分別主動遣使聘問。[1]高麗恭愍王十八年(洪武二年即1369年)五月,高麗對明稱臣,[2]十九年(洪武三年即1370年)始行洪武年號,[3]從此“遣使朝賀,歲以為常”。[4]明朝“于海東之使,禮遇尤厚……高麗乃箕子胥余之邦,上有常尊,下有等衰,實存先生之遺風焉。正當以中夏視之,未可以外國例言之也。”。[5]但洪武六年(1373年)十月明朝方面卻以高麗使臣以私馬充貢為由拒絕受貢,[6]從此開始對高麗百般苛責,或因進貢路線不合要求,或因表文規制有誤,或因貢品數量不足,或因高麗國內政變后王位未得明承認等等,拒絕高麗正常朝貢,直到洪武后期李朝建立后兩國關系才漸趨正常,其與以后二百年間友好互助恰成對照。高麗為東方大國,兩國關系之重要性盡人皆知,當時明與琉球、暹羅、安南等均通好唯恐不及,何獨對最重要的藩邦卻吹毛求疵?其托辭種種,均不能盡釋人懷。本文擬從明蒙戰爭形勢演變對明高麗關系的影響入手,辨析高麗恭愍王在位后期(恭愍王十七年至二十三年,即洪武元年至七年,1368至1374年)明高麗關系由密切到疏遠至惡化這一過程。

洪武五年明軍鎩羽漠北,從此由一味進攻轉向尺進寸取,是為明蒙戰爭轉折點。《高麗史卷四四載,恭愍王二十二年(洪武六年即1373年)二月“乙亥,北元遣使波都帖木爾及于山不花來詔曰:‘頃因兵亂,播遷于北。今以廓擴帖木爾為相,幾于中興。王亦世祖之孫也,宜助力,復正天下。’初,二人入境,王欲遣人殺之,群臣皆執不可。于是訪以拘留、放還、執送京師三策,群臣皆曰放還便。……戊寅,王夜見元使曰:‘予眼疾,見日則大劇,故以夜待之。’蓋畏朝廷知也。……乙酉,元使還,以苧布附獻。”元使此來所謂中興,當指洪武五年(1372年)春夏漠北之戰后北元之大好形勢,而這給高麗君臣以極大震動。經反復爭論,高麗終于決定結好北元,執藩邦禮。[7]其事雖盡量秘密,但元使公開出入境,明朝方面豈能不知?洪武六年(1373年)四月,明猶以常禮接待高麗使者,[8]至十月態度忽變惡劣,應與此事有關。

然洪武五年明軍雖敗,尚能固守長城一線,且國力仍遠勝北元,高麗何以出此下策?觀元末情勢,高麗本為元之忠實屬國,其國王如上引“亦世祖之孫也”,元順帝皇后、太子愛猷識理達臘之母奇氏乃高麗人。[9]高麗軍曾助脫脫圍攻高郵,[10]與遼陽行省軍閥合擊紅軍,[11]與降元的張士誠、方國珍頻繁互使,[12]而與朱元璋勢力則直至洪武元年末才開始接觸。這種親元疏明背景使高麗在明兵臨大都城下時尚以加強西北邊防為務,[13]款明后與元仍有來往,至正二十九年(洪武二年即1369年)正月遣使至上都。[14]《高麗史卷四一載,恭愍王十八年(洪武二年即1369年)三月“癸卯,元遣使進王為右丞相。甲寅,遣同知密直司事王重貴如元賀圣節。”卷四二載,十九年(洪武三年即1370年)九月“乙巳,元丞相擴廓帖木爾遣使來。”洪武二年初元順帝據開平,明蒙雙方尚未決戰,高麗尚未得到明方回音,明使亦未達王京,其賀元圣節自可理解。洪武三年沈兒峪、應昌戰后,大局已定,而擴廓遣使來,高麗方面就不再那么積極,此后遂不見來往。但這并不能說明高麗國內親元勢力已銷聲匿跡,其僅懾于明之兵威而暫隱忍而已,明軍一旦遭遇大敗,其“群臣”即可如上引文述操縱外交政策轉向。而高麗南有為元牧馬之野的耽羅,海上倭寇猖獗,北與納哈出等隔江相望,其四臨強部,在明軍不利時結元自固,亦在情理之中。

以上雖粗視可通,但觀明、高麗間齟齬并非始于洪武六年。《高麗史卷四三載,恭愍王二十一年(洪武五年即1372年)五月“癸亥,帝遣宦者前元院使延達麻失里及孫內侍來錫王彩緞紗羅四十八匹。癸酉,孫內侍自縊于佛恩寺松樹。”明使本為遣送朱元璋視為隱患的陳理、明升等而來,竟自縊于高麗,事屬極不正常。朱元璋于年底揭露:“說病死了,自吊死了。說的差呵。我問的明白了也,恁那國王著帶刀的人每窗下門外看守,行里步里關防的緊呵。那火者說道:‘我是本國的人,怎的這般關防我?’說呵,姓樸的宰相不容說,打了一頓,又與了毒藥,藥死,……尸首吊在樹下。”[15]后高麗方面辯解說:“兩內侍既聯床而共眠,何以鳩殺?老院使與同舟而相惡,卒致禍延。”[16]然即便明使內訌,何至于自縊?殊不足信服。朱元璋接著說:“又駕船的軍人每跟的也交許多人關防。……一條船去呵,許多軍馬接待。”朱在此前約八月份已有“又聽得恁國家疑惑大么道”[17]之語,朱國禎記洪武三年明朝遣使祭高麗山川時,“繪地圖以還。……朝鮮見繪地圖,疑中國用兵,內懼,密為備。”[18]高麗之“疑惑”應即此事。19但這種憂慮絕不會導致鳩殺明使。當時,洪武五年五月明軍漠北敗報尚不可能傳到高麗,[20]則高麗對明朝態度轉變顯然在北元遣使乃至明軍戰敗之前就發生了。那為何高麗在明兵威趨于極盛時突然放棄友好關系呢?

自洪武四年初至洪武五年夏,遼東形勢發生重大變化。洪武四年(1371年)二月,故元遼陽行省平章劉益降明,七月明派馬云、葉旺由登萊北渡遼東。[21]明軍四年底駐遼東半島南部,五年初開始大舉北攻,占領遼陽指日可待,遼東成為北元納哈出部、登陸明軍與故元降眾、高麗三方鼎足之勢。[22]元時高麗人散布遼東,有安撫高麗總管府、沈州高麗總管府之設,[23]而元末明初割據遼陽以東的高家奴就是高麗人。[24]洪武三年底高麗攻克遼陽后宣稱:“遼沈元系本國舊界,……遼陽元是舊界。”[25]《高麗史卷四三更說,恭愍王二十年(洪武四年即1371年)三月“己未,北元遼陽省平章劉益、王右丞等欲歸附大明,慮遷居民。以遼陽本我地,若我國請命,可免遷徙,遣使來告。”明軍到來無疑破壞了高麗與北元在遼東平分秋色之格局,對高麗本土構成潛在威脅。

高麗與明通款后,雖漸與北元朝廷斷交,但與納哈出的關系日見密切。恭愍王十八年(洪武二年即1369年)“正月辛丑,遼陽省納哈出及平章洪寶寶遣使來聘。”[26]此為元亡后納哈出通好高麗之始。年底與次年初、次年底納哈出又三次來使,[27]但恭愍王二十年(洪武四年即1371年)全年未見《高麗史納哈出來使之記載,而《高麗史卷四三載恭愍王二十一年(洪武五年即1372年)“正月甲戌,于山不花、納哈出、高家奴、古提豆、王曹丞等來侵泥城、江界等處。”于山不花排名在納哈出前,應即著名的也先不花,諸人分據開元、金山、老鴉山寨等處,[28]至此合兵攻高麗,似乎是洪武四年雙方關系破裂,乃有東北軍閥聯兵入侵之事。但洪武四年底明軍在遼東半島南部駐扎,即將北攻,納哈出等豈敢大敵當前之時猶橫挑強鄰?且高麗方面本一直對其禮遇有加,納哈出只會更積極地拉攏高麗,斷不敢絕交。

高麗自洪武二年起即向鴨綠江右岸地區進攻,但所攻掠者皆“東寧余黨”之類,并未與納哈出等有直接沖突。再看高麗向明朝通報的恭愍王二十一年戰況:“正月,有東寧府余黨胡拔都等,潛入波兒口子,殺守御官金天奇等,虜掠人口以去。至二月又突入山羊會口子,守御官張元呂等擊逐之。又于本月有僉院曹家兒、萬戶高鐵頭等引軍潛入陰童口子,守御官金光富等又擊逐之。”[29]則知戰斗規模甚小,上述諸大軍閥均未出現。元后期東寧府轄以今平壤為中心的大片地區,[30]由上述戰報同條述“竊詳東寧、遼陽未曾歸附朝廷,既是梗化之人”及洪武三年高麗大張旗鼓攻遼陽稱攻東寧可知,此時高麗所指,乃是鴨綠江西北、遼河以東地區即東寧府舊界,東寧府余黨當指元亡后占據鴨綠江對岸者。關于高鐵頭,《遼東志載:“(洪武)八年,都指揮葉旺、馬云破納哈出于蓋州城南,(陳)玉之功甚多,仍追其至豬兒峪,敗之,又克達軍高鐵頭山寨。”[31]在洪武八年末蓋州之戰中,納哈出部由蓋州向東敗退,明軍直追至鴨綠江,順便掃清了沿途蒙古軍據點。[32]由此可知高鐵頭確為千山山脈中即東寧府舊界處蒙軍偏部,其與胡拔都等皆應類此。此次戰斗或為千山中故元殘部懾于明軍逼人之勢而東移,假也先不花、納哈出之威名騷擾高麗。但高麗雖稱諸大軍閥來侵,卻無相應增兵備御之舉,則高麗顯知真相。其刻意造成高麗與東北故元主力發生正面沖突之印象,欲示明軍以誠而已。高麗不怕由此激怒東北諸部,得無與納哈出等有默契甚至合作在內?總之,納哈出與高麗不可能在洪武四年突然斷交,其往來可能因明軍出現在遼東而轉入秘密,而關系應更加密切。

明軍登陸遼東后確實引起高麗的疑懼。恭愍王二十年(洪武四年即1371年)十一月,高麗即“咨中書省曰:‘于本年八月遣同知密直司事鄭思道駕海船赴京賀明年正,到喬桐島,船著淺穿漏,不得前去。又于本年九月更遣密直副使韓邦彥賀正,開船忽被風暴淹沒。小邦去京師隔海甚遠,天寒冰合,難以發船,恐違進賀之期。金、復等州涉海稍近,驛路可通,經由遼東,庶望及期。今遣韓邦彥前往遼東都司,赴京進賀,請聞奏施行。’”[33]明軍登陸遼東前,兩國往來使臣從未遇海難,而今金、復等地甫入明疆,高麗船便兩次失事,由此欲借路遼東入貢,豈非太過巧合?由王京入長江口所經南黃海海區冬季并不結冰,即便明初氣溫較現代偏低,或高麗入貢船乃沿岸航行,需經過更寒冷的北黃海,則如上引恭愍王十七年十一月高麗首次遣使赴明,當時遼東為元軍所據,其必由海路,哪有“天寒冰合”之障礙?時已十一月,“經由遼東”,則需先航行至“涉海稍近”的金、復等地(此又不怕天寒冰合),再涉渤海或遠行陸路,南行千余里方達京師,真迂遠之極,何可“庶望及期”?何況所提及八、九月兩次遣使事均不見于《高麗史當時記載。如此則高麗托辭以觀遼東明軍虛實之圖,百辯難掩矣。總之,從高麗自明軍登陸遼東后加強于納哈出的合作,虛張戰況以塞明聽,又借故以觀明軍軍情等事看,明軍在遼東出現,促使高麗對明朝嚴加防范。洪武五年高麗態度突變,正當遼東明軍大舉北攻之始,此兩者實應有直接關系。

反觀明朝方面,洪武五年(1372年)八月,朱元璋猶以隋煬帝自警,討好高麗。[34]蓋北方新敗,不欲再樹強敵。但年底朱元璋突然對高麗使臣大發雷霆,歷數高麗過失,除殺孫內侍、防范使團、疏于防倭、扣留明朝流民等外,反復痛責的是高麗來使多借通商之名以探聽軍情為務:“恁每使人遼東等處吳王相抬茶飯,……正意打細。恁將著千余匹馬來販賣,又夾帶著納哈出的伴當,來看我軍營里事。恁透與他消息,搶了我牛家莊馬頭十萬石糧,更折了三千軍馬。……又與徐總兵抬茶飯,不是真意,故意打聽北平府軍官事跡。……濟州馬匹,今日將來,明日將來,鬧了一年,將的四個馬來了。不知怎的做事。作買賣來的人每將不打緊布、席來,卻不將一個馬來販賣。”[35]吳王相即明軍在遼東的最高指揮官靖海侯吳禎。遼東等處應指明軍洪武五年五六月間占領的遼陽等地。牛家莊之戰在洪武五年十一月。[36]徐總兵應即徐達。[37]看來上年十一月高麗請行陸路后明方未拒絕,使團、商人紛至遼東。但高麗決不輕易輸出馬匹,為何又“將著千余匹馬來販賣”?其數量太大,只能由陸路運送,又不可能為民間貿易,則知其定為至遼東使臣所帶官方貿易團。其到達時間應在明占遼陽后即洪武五年秋,此時蒙軍殘部仍據千山,以千余匹馬穿行北元控制區而安然無恙,顯見此番高麗與納哈出等合作,不惜血本,欲助其一臂之力。惟其乃官方貿易團,可隨使臣由遼陽南下渡海必經之牛家莊,則“納哈出的伴當”得以盡窺明軍內情。看來明軍占領遼陽,在遼東占盡優勢后,高麗與納哈出已幾近同盟。而明朝方面除上述八月交好高麗外,十月尚因高麗使臣溺海,決定減少貢物數量與進貢次數。[38]而十二月算總帳,定因牛家莊之事已令明朝方面不能忍受。牛家莊之戰中,納哈出遠襲明軍后方糧儲基地,打破明出兵遼西計劃,使明軍在遼東遭受空前打擊,實為遼東戰爭之轉折點。[39]明方既有此教訓,除翻臉痛斥外,還迅速斷絕與高麗的陸上往來。《高麗史卷四四載,恭愍王二十二年(洪武六年即1373年)“二月庚寅,遣判書張子溫移咨定遼衛曰:‘前遣鄭庇赴京獻馬,稱到定遼城,有守門官不許入城,曰今奉圣旨,山東新附百姓生受,高麗使臣休這路上來。以此回還。庇承差進獻,今聽在號之言,別無官信明文,未委虛實。如果圣旨,請錄全文回視。’子溫至定遼,總兵官使謂曰:‘圣旨高麗使臣,止教海道朝京。今賚來咨文,畏圣旨不敢拆看。’由是子溫未得文據而還。”顯然,明朝方面絕意甚堅。

朱元璋于洪武五年底的通牒中又說:“今后不要海里來。我如今靜海,有如海里來呵,我不答應。”[40]但洪武六年(1373年)四月猶正常接待海路來使,[41]說明其仍想維持與高麗的一般關系。而十月主動斷交,從此態度一變而為蠻橫,唯一的解釋是,明朝得知高麗年初通元事后,決定作出強烈反應。

入貢遭拒次年即洪武七年(1374年)初,高麗由海路赴京上陳情、請路、請方物仍舊、謝璽書四表,并請頒火藥以抗倭。[42]明朝方面對其辯解不予理睬,拒絕恢復貢物數量,拒絕陸路通貢,指摘其進貢禮儀之失,對其請火藥事回答說:“交那里掃得五十萬斛硝,將得十萬斛硫黃來,這里著上那別色合用的藥修合與他去。那里新造捕倭的船,教差能干將官率駕將來我看。……此等之物,處處有之,彼方但不會修合耳。恁宰相每只將這號令行將去。”[43]高麗所提要求雖過分,但朱元璋反索要天文數字的高麗本不出產的原料,又要把對方海軍調來檢閱,則一副潑皮口吻,顯然已無誠意。在此之前明已派人去高麗:“(恭愍王二十三年即1374年)夏四月戊申,帝遣禮部主事林密、孳牧大使蔡斌來。中書省咨曰:‘欽奉圣旨:已前征進沙漠,為因路途遙遠,馬匹多有損壞。如今大軍又征進。我想高麗國已先,元朝曾有馬二、三萬匹留在新羅牧養,孳生盡多。中書省差人將文書去,與高麗國王說得知道,教他將好馬揀選二千匹送來。’”[44]此顯然是無理要求,因高麗當時并不能控制耽羅,揀馬何從談起。洪武七年(1374年)初明軍已漸恢復元氣,正待再次出兵塞北,“如今大軍又征進”倒并非虛言。惟其年初索馬,四月索火藥原料及船艦,當為明擺脫戰略被動局面后開始報復、欺凌高麗。

《高麗史卷四四載,恭愍王二十三年(洪武七年即1374年)“秋七月乙亥,韓邦彥至濟州,……只送馬三百匹。……八月乙酉,崔瑩領諸軍至耽羅,奮擊,大破之,遂斬賊魁三人,傳首于京。耽羅平。……九月甲子,林密、蔡斌等還京師,遣密直副使金義領馬三百匹送定遼衛,又遣同知密直司事張子溫謝通朝貢道路。……十一月,……大明使林密、蔡斌還至開州站,護送官金義殺斌及其子,執密,遂奔北元。”[45]表面上看,高麗受命后索馬于耽羅,不得后興師占領耽羅,送馬至定遼都衛。似乎恭愍王決定答應明朝的無理條件,而國內親元勢力于九月發動政變,至使剛要恢復的明高麗關系再度惡化。實際上高麗早已有意進兵耽羅,早在洪武五年(1372年)四月即要求明同意其討耽羅。[46]《高麗史載朱元璋回答:“其速發兵以討。”[47]《明實錄載,朱元璋嚴禁出兵:“耽羅雖有胡人部落,已聽命于高麗,又別無相誘之國,何疑忌之深也?豈非因小隙而構大禍者乎?”[48]兩者正相反。明代人記朱元璋的回復,或為“逃寇以朕命命之,傳檄可致,勿用兵。”[49]或為“逃寇可傳檄定,其罷兵。”[50]或全同《實錄。[51]從高麗在洪武五、六年并未有所行動看,《高麗史所載雖貌似原始生動,實不可信。至于其一舉吞并耽羅,則正是利用明朝來索馬遭拒這個機會使朱元璋的禁令失效,并非為明討馬而發。高麗本已得到三百匹馬,平耽羅后仍僅送三百匹給明,顯然不把兩千匹的要求放在眼里。明本嚴禁高麗陸路入貢,今差人索馬,數目巨大,由后來林、蔡等行至開州站可知明定答應其由陸路入境。[52]高麗借機“謝通朝貢道路”,則這三百匹馬不過是高麗打開定遼城大門的籌碼而已。蔡斌遇害雖在恭愍王被弒后,但殺他之人就是恭愍王指派的護送官金義。則若恭愍王不死,盡睹高麗送馬內幕的林、蔡等能否到達遼陽,也實有疑問。要之,從高麗對索馬的應付態度看,恭愍王在位最后幾個月間仍奉行對明的防范、搪塞政策,九月的政變是加劇而非導致了明高麗關系的惡化。

總而言之,高麗以元之忠實藩國遽降明朝,其國內親元勢力尚強,南北臨敵,不得不在事明同時先交殘元,后結納哈出以自固。明軍登陸遼東后,高麗感到明軍侵入己方勢力范圍,對其本土構成威脅,乃積極赴遼東觀察明軍形勢并加強了與納哈出的合作。明軍洪武五年初在遼東開始北攻,高麗乃對明使團嚴加防范,兩國關系首次出現裂痕。明軍占領遼陽在遼東占據優勢后,高麗乃暗助納哈出摧毀了明軍的戰略基地。洪武五年明軍大敗于漠北,高麗乃對元稱藩。其后高麗堅持不與明正面沖突,主動求好但絕不助明的政策,直至恭愍王被弒。明與高麗建立宗藩關系后一直與其正常往來,對于高麗的不友好舉動并無激烈反應。直到牛家莊之戰重創明軍,明乃拒絕與高麗陸上來往,并單方面減少高麗入貢次數與貢品數量,但因大敗之余而不肯完全翻臉。高麗重結北元后明拒絕其正常入貢,待國力漸漸恢復,對高麗采取了不冷靜的凌逼態度,間接導致了高麗政變后兩國關系的破裂。看來,明蒙間戰爭形勢演變,尤其是明與納哈出在遼東的攻守進退,直接影響著明、高麗間外交。明軍洪武五年的失敗和恢復,與在遼東的推進和挫折,導致了兩國關系的一步步惡化。

[1]《明太祖實錄卷三七洪武元年十二月壬辰條,《高麗史卷四一《恭愍王世家十七年十一月丁未條。按:高麗洪武三年始行《大明歷,此僅略言。

[2]《高麗史卷四一《恭愍王世家十八年五月甲辰條。

[3]《高麗史卷四二《恭愍王世家十九年七月乙未條。

[4]《明史卷三百二十《朝鮮傳。

[5]宋濂《宋文憲公全集卷一《贈高麗張尚書還國序,《四部備要本。

[6]《明太祖實錄卷八五洪武六年十月辛巳條。

[7]苧布系高麗土產,見《大明一統志卷八九《朝鮮·土產。后朝鮮以苧布貢明為常制,見萬歷《明會典卷一零五《主客清吏司·朝貢一·東南夷上·朝鮮國。此處獻苧布于北元,當為承認宗藩關系之意。

[8]《明太祖實錄卷八一洪武六年四月癸巳條。

[9]《元史卷一一四《后妃傳一。

[10]《高麗史卷三八《恭愍王世家三年六月辛亥朔條,十一月丁亥條。

[11]權衡《庚申外史卷下,《學海類編本;《高麗史卷四零《恭愍王世家十一年正月甲子條,四月丙子朔條,八月庚戌條。

[12]例見《高麗史卷三九《恭愍王世家七年五月庚子條,七月甲辰條;卷四零十二年四月壬子條等。張、方與高麗通使皆十次以上。

[13]《高麗史卷四一《恭愍王世家十七年八月乙未條。

[14]劉佶《北巡私記,《云窗叢刻本。

[15]《高麗史卷四四《恭愍王世家二十二年七月壬子條記洪武五年十二年二十日語。

[16]《高麗史卷四四《恭愍王世家二十二年十月乙酉條謝恩表。

[17]《高麗史卷四三《恭愍王世家二十一年九月壬戌條親諭。同條載使臣張子溫七月二十五日到京,隨即有親諭及手詔,應即七月底八月初事。

[18]朱國禎《皇明史概·大事記卷十一《朝鮮,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第一版。

[19]張子溫四月自高麗出發,(見《高麗史卷四三《恭愍王世家二十一年四月壬寅條)七月底到京師,而明使臣五月方到高麗,八月初朱元璋會見張子溫時,明使臣應尚未歸國,所言“疑惑”應非使臣受辱之事。

[20]徐達敗報至京在五月,李文忠在六月,見《明太祖實錄卷七三洪武五年五月壬子,卷七四六月甲辰條。

[21]《明太祖實錄卷六一洪武四年二月壬午條、卷六七洪武四年七月辛亥朔條。

[22]關于明軍北渡后作戰情況,據拙文《明初定遼都衛與遼東衛新探,待刊。

[23]《永樂大典卷一九四一九、一九四二三引《經世大典。《元史卷六三《地理志六則作“安撫高麗軍民總管府”與“沈陽等路軍民總管府”。

[24]《高麗史卷一三零《辛傳二年六月高家奴書信。

[25]《高麗史卷四二《恭愍王世家十九年十二月丁巳條。

[26]《高麗史卷四一《恭愍王世家十八年正月辛丑條。

[27]《高麗史卷四一《恭愍王世家十八年十一月戊午條,卷四二之十九年二月壬午條,十二月癸酉條。

[28]《明太祖實錄卷六六洪武四年七月末條。

[29]《高麗史卷四三《恭愍王世家二十一年三月庚戌條。

[30]《元史卷五九《地理志二。

[31]《遼東志卷五《官師志陳玉傳,《遼海叢書本。

[32]《明太祖實錄卷一零二洪武八年十二月末條。

[33]《高麗史卷四三《恭愍王世家二十年十一月乙亥條。時僅有定遼都衛,“都司”之語,定系潤改。

[34]《高麗史卷四三《恭愍王世家二十一年九月壬戌條親諭。同條載張子溫七月二十五日到京,隨即有親諭及手詔,應即七月底八月初事。

[35]《高麗史卷四四《恭愍王世家二十二年七月壬子條記洪武五年十二年二十日語。

[36]《明太祖實錄卷七六洪武五年十一月壬申條。

[37]高麗使臣遠赴北平打探軍情,非為北元,當因明軍此時由遼西出兵遼東,北平府軍情仍為高麗切身之事。

[38]《明太祖實錄卷七六洪武五年十月甲午條,《高麗史卷四四《恭愍王世家二十二年七月壬子條。

[39]據拙文《論明初遼東牛家莊之戰,待刊。

[40]《高麗史卷四四《恭愍王世家二十二年七月壬子條記洪武五年十二年二十日語。

[41]《明太祖實錄卷八一洪武六年四月癸巳條。

[42]《高麗史卷四四《恭愍王世家二十二年六月辛卯條,二十三年二月甲子條請路表。

[43]《高麗史卷四四《恭愍王世家二十三年六月壬子條。

[44]《高麗史卷四四《恭愍王世家二十三年四月戊申條。

[45]《明太祖實錄卷九八洪武八年三月丁卯條:“高麗國遣宗薄事崔原來告哀……言其國有金義者,奉使貢馬,行至只縣,遇朝使蔡斌、主事林寶周,遂殺斌而執寶周以還,罪當死。已誅義而籍其家。上疑其詐,命拘原。”《高麗史所記應近實。

[46]《高麗史卷四三《恭愍王世家二十一年四月壬寅條。

[47]《高麗史卷四三《恭愍王世家二十一年九月壬戌條。

[48]《明太祖實錄卷七五洪武五年七月庚午條。

[49]葉向高《四夷考卷一《朝鮮考,《寶顏堂秘笈續集本。

[50]茅瑞征《皇明象胥錄卷一,《北平圖書館善本叢書一集本。

[51]如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一,《中外交通史籍叢刊本。

[52]由《永樂大典卷一九四二六站字韻引《析津志載沈州(今沈陽)至洞仙的沿路驛站知,開州站位于東京(今遼陽)東南四百里,即今遼寧鳳城。其自古以來即是遼陽至朝鮮半島的必經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