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歸來,夜小姐霸道點怎么了

第327章 丁厲,你是我丁墨的親弟弟阿木的身份

“你是誰?”

戴藜天并沒有回答他,反而是反問對方,暗黑深邃的鷹眸子帶著一份深沉。

從對方這一份臉龐來看,頂多不過19,20歲。

真的是一個很年輕的小子。

但是,通過他這一份言行舉止,還有他周圍的這些人,還真的不敢小覷。

沒辦法,緬北的人都有些不太正常,越到上層越是不正常。

現在這么年輕的小子不去上大學讀書,也跑在這里當起軍閥來了?

“果敢特別行政區聯盟軍首領,玥隆勝。”

玥隆勝慢悠悠的說道,完全不怕自報家門。

他的頭顱昂得高高的,那一份年輕人初生牛犢不怕虎的模樣,在他俊帥的臉上寫得滿滿的。

這番話一出,頓時讓旁邊的丁墨臉色暗沉了下來。

一股子變幻莫測的心思深深藏在內心深處。

還真沒想到,遇到他了?

但是,果敢特別行政區真是落寞了,居然派一個黃毛小孩來當首領?

“你呢?不自我介紹一下?夜火的男朋友?”

夜玥隆好笑的看向戴藜天。

目光盯在他這張臉孔上。

果然長得好看……

俊美又漂亮,特別是那雙眼,像銀河星辰,輪廓五官更是精美無雙,比之自己也完全毫不遜色。

看來夜火是喜歡這一掛的?

心中莫名騰出了一股優越感。

他也不差呢!

論外貌,他覺得他也可以和面前人平分秋色。

更何況呢,對方1米82的樣子吧,他應該還比他高一點。

自己有1米85呢!

所以,夜火如果是在場的話,自己未必不能入她眼?

玥隆勝忍不住幻想起一副畫面感。

那就是他和夜火站在一起,一定郎才女貌,風景如畫。

“我是戴藜天,我不是緬北人,跟夜火也不是特別熟。”

戴藜天想了想,還是糾正道。

不知道為什么,他有一種感覺。

面前的少年人似乎很在意一個詞,那就是那句“夜火的男朋友”。

“哦,不熟?怎么會不熟呢?你可別騙我,騙我的人下場都不太好,一般也就是被我這些水手就地剁成幾塊,手腳頭身體一扯,喂鯊魚啊!”

“所以,你說話可得考慮清楚啊。或者就像剛剛這位一樣,拿出你和夜火不熟的證據來!”

玥隆勝淡淡一笑,那一張甚是年輕的臉孔上面透盡了一層妖孽感來。

仿佛說出這些話,簡直就是家常便飯,毫不費腦。

但這一下,確實讓旁邊的阿木聽著,整個眼睛都瞪大了。

可現在,他大概也感覺到自己好像插不進話。

可是,戴少爺明明告訴對方自己和夜火很熟,不是很好嗎?

看對方是很給夜火面子的,那么,又為什么不這樣說呢?

真的有什么比性命還重要嗎?

戴少爺為什么還要在乎那些面子?

阿木生生的有些苦惱和不解。

但是這時,一個男人的身影很快的便站到了戴藜天的身前,十分霸氣凌人的看向面前的玥隆勝。

“果敢的小子,你說話最好給我放客氣點!”

這句話一出,所有人都朝著他望過去。

偽裝成李里的丁墨昂首挺胸,絲毫就不落半絲下風。

這時候,他的氣場似乎比對方還要強大。

但戴藜天沒說話。

可是,站在他身后,這份感覺越來越有些不好。

對方的背影隱隱約約地好像和某個人的背影非常相似。

而李里應該根本就沒有他這么強壯的身影。

從KK園區酒店離開上飛機的時候,他確實沒有注意到。

加之又是夜晚,他沒太在意。

可現在天明了,越來越有些不像。

當然那會兒在飛機上,對方一句“你還會開飛機”的問話就已經自露馬腳。

戴藜天的心中流淌出了一種很不好的感覺。

這句話一出,很快旁邊拿著ak47的工裝水手們迅速地扣住了扳機。

潛臺詞,此人敢對他們的首領出言不遜,必須被打成馬蜂窩!

這會兒,游輪艦上的空氣格外地窒息緊張起來。

玥隆勝邪氣地揚起嘴角,輕易地勾勒了起來那一份妖孽妖氣。

俊俏的臉上滿滿地流淌著一層薄薄的野氣與性感。

似乎只要他輕輕一個眼神,或者一個手勢,面前的男人馬上就會死于當場。

當然,有句話叫做“能動手的就不用逼逼啰”。

所以,他又何必在多言?

剎那間。

丁墨已經感覺到這一份空氣的不同尋常。

和對方那一種與眾不同的殺氣。

他不再遲疑了,快速用一只大手扣住自己的下巴處,耳朵邊,迅速地撕開了這一層人皮面具。

“我是佤邦兵團的司令丁墨,玥隆勝,你看清楚!”

這一份廬山真面目一見,頓時讓在場所有人全都驚訝住了。

戴藜天一雙眼更是狠狠的瞪出了火星。

原來,自己的猜測果然沒錯……

對方帶著人皮面具喬裝成李里,一直跟在自己身邊?可惡!

卑鄙無恥又齷齪的家伙!!

而阿木驚訝得整個眼睛都瞪直了,忍不住抬起手指指著丁墨,呵斥。

“你,你居然從KK園區逃出來了?天啊,怎么會是這樣的?”

丁墨則很快朝向阿木看去。

“想起來了,剛才戴藜天叫你阿木是嗎?但其實你不叫阿木,你叫丁厲,你的真名就叫丁厲,你是我丁墨的親弟弟,只不過我們從小便失散多年了!”

“你!?”

阿木聽了這話,整個眼睛瞪圓了。

若不是親耳所聽,他怎么能夠想到丁墨居然說出這番話?

“簡直是胡說八道啊!”

終于,阿木也找到自己的聲音了,很快便反駁。

“我沒有胡說八道,我跟你失散的時候,你當時很小,只有4歲,我有9歲。你的脖子上面有我親手給你按下去的那個燒紅的硬幣的烙印。”

“當時緬北的環境太亂了,我們兄弟如果失散了,無論在哪,憑借此印記都能夠找到對方,方便相認。”

“而我后脖子上面也有同樣的硬幣印記,那是我自己按上去的。不相信我們可以對比著來看看?”

丁墨很快說道,整個話語紊文不亂,有條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