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直上:重返1998

第1671章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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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云濤把張大強帶走了,張大強上了他的車子,張大強問去哪里,石云濤就去市委市政府吧,再和他談談。

張大強跟著石云濤去了市委市政府,石云濤就打電話向李明義作了匯報。

聽說張大強最后服從了,李明義長出了一口氣,如果張大強執意不服從,那這事就鬧大了。

石云濤去了市委市政府后,就讓吳向東和張大強談一談,讓吳向東安排張大強去市委黨校學習。

接著,石云濤與李明義見了面,兩人商議了一會兒,沒有當即對張大強采取措施,真的讓張大強去學校學習了。

而這樣做的目的,是怕現在把張大強留置起來,會引起水發集團發生不好的事情,先把水發集團穩住,再說張大強的事。

市委市政府向水發集團派出了一個工作組,陳剛擔任組長,工作組在水發集團的主要任務就是穩定人心,并將張大強的死黨調離重要崗位,有的人被調離水發集團到其他單位任職。

由于張大強在水發集團經營多年,水發集團內部確實是形成了板結,所以工作組費了老大的事,才把水發集團給穩定下來。

這次的事情給了市委市政府一個很大的教訓,那就是如果一個人長期待在國有企業里面任職,可能就會出現尾大不掉的情況。

像涉及到供水供暖供電等企業,這些企業都關系到國計民生,如果讓某些人把控起來,在處理他們的時候,真的會投鼠忌器,擔心他們會搞出不利的事情出來。

因而在水發集團的事情結束以后,石云濤就建議不能再讓水發集團這種情況發生,對市里的幾個重要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調整,防止他們再在企業里頭做大。

處理水發集團的事情接近有一個月,等處理完畢后,市委通知張大強去一下。

張大強不知是什么事,就去了。

張大強不知道市委市政府會怎么安排他工作,此時讓他到市委黨校學習,當他得知工作組進了水發集團后,他心里頭還是很緊張的。

這段期間,他四處找關系找門路,想和李明義和石云濤二人說上話,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如果是別的事,或許張大強還有轉圜的機會,然而此前他是抗命,誰敢幫他說話?

李明義和石云濤絕對不會放過他,石云濤說是學習完了,會給他安排工作,不過是緩兵之計。

而安排工作這話內容含義很多,因而一個月后,張大強被通知到市委來,到了之后,就讓市紀委給帶走了。

被帶走后第二天,三山市紀委監委對外發布通告,水發集團原董事長張大強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

這樣的消息以后會發布很多,成為一些領導干部的夢魘,好多自以為不會有事的領導干部,最后都是錘子落地,黨紀國法難容,誰也別想有僥幸心理。

張大強膽大妄為,敢抗命不從,那純粹是找死了,這小子躲的過初一,也躲不過十五。

張大強被留置后,緊接著張大強的余黨也是一個個被收拾,水發集團別看只是一個國企,問題不少。

張大強在擔任水發集團董事長期間,從來沒有搞過政治學習,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不知道法紀為何物,沒有任何對紀律的畏懼之心。

上梁不正下梁歪,張大強帶頭違法違紀,其他班子成員則不遑多讓,爭先恐后侵食單位資產,只要有撈錢的機會,他們是不撈白不撈。

他們沒想著有一天會跟他們算總賬,整天在那里掩耳盜鈴,覺得他們是企業,不會有人關注到他們的,甚至幻想著有一天,水發集團萬一也改制,變成私有了呢?

那他們就占便宜占大發了,從企業的管理者一躍就成為私營老板,富可敵國。

他們是癡心妄想,市紀委這次是把水發集團原領導班子給連窩端了,一個不剩。

本來張大強就把水發集團搞成了關系戶聚集地,好多人不服管,張大強又是帶頭搞腐敗,這下還能好嗎?

水發集團原班子成員被連窩端,中層干部也大部分被帶走調查,整個水發集團的干部幾乎都爛完了。

三山市委市政府是不斷地派干部進駐水發集團,才給水發集團進行了大換血,這也體現了三山市委市政府整治水發集團的決心。

畢竟水發集團涉及到民生,不能出現任何的差錯。

分管水發集團的副市長趙明,此時壓力很大,水發集團出了這么大的簍子,下一步會不會追責?

前任市委書記市長進去了,他們的責任可能更大,但是追不到他們的頭上了啊。

而趙明是分管副市長,如果市里頭想追責,會不會向省委報告此事,讓省委對趙明進行追責?

石云濤此時有想讓省里頭追趙明責的意思,為什么會想著要追趙明的責呢?

因為如果不追責,只是把張大強查處了,以后再出現王大強,李大強,主要領導不去關注,別人就不管不問。

難道說趙明在此之前,對張大強的情況一點都不知道?

趙明肯定知道,且不說會不會有人跟他匯報了,就是他在市里頭聽到一些風言風語,也能知道張大強是什么情況。

可是趙明聽到這些情況,沒有任何動作,其一可能是怕得罪了,其二,張大強可能對他很恭敬,伺候的他很舒服,張大強是他的人,他不想對張大強怎么樣。

以著張大強的性格和作風,這完全是有可能的,張大強對別的領導都這樣,對待分管他的市領導,他能不好好伺候著嗎?

趙明在享受著張大強伺候著的時候,就要想到有一天,如果張大強出事,他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別想著只知道享受,不想著責任,只要追責這才能倒逼分管領導管好自己分管范圍內的領導干部。

分而不管,那還要分管什么用?總不能把事情全部推到正職領導的身上吧?當然了,如果是正職領導的問題,與分管無關,但是此時不是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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