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小奶包,全家讀我心后吃香喝辣

第13章 長得有點著急而已

這不是甘梵仁第一次從女兒的口中聽到男主兩個字。

這兩個字不難理解。

男主嘛,無非就是故事的男主角。

他們一家是故事中的反派。

可男主不都應該是正義的形象嗎?

為何女兒出生時卻說女主一家將女兒分食。

這樣的人算什么主角?

不提男主兩個字還好,甘甜的心聲中提到了男主,甘梵仁的心里就泛起了一陣陣殺意。

不管男主是誰,多厲害。

想傷害他的家人,先從他的尸體上踏過去!

既然這個李志可以為男主所用,那也一樣可以為他所用。

甘梵仁沒想過用兩個包子就奴役別人,但聽了女兒的心聲,他意識到面前的這個人會是他的助力。

死心眼又好用。

送上門的便宜,不用白不用。

他本就不是什么老好人,利用起人來也沒什么心理負擔。

因這兩個包子的緣故,李志對甘梵仁十分感激。

他遠遠的跟在甘家人后面,似乎是在保護甘家。

白日里除了趕路,倒也沒什么危險,到了夜里,危險就顯現了。

因為沒有找到可以落腳的村莊,許多人都在睡在野外。

一些人對著甘家人露出了垂涎的目光。

三個小孩,一個女人,和一個文弱書生,這樣的組合簡直像小綿羊一樣溫和無害。

幾個落魄的漢子交換了一下目光,悄悄的靠近。

他們幾個接近甘梵仁,目光貪婪。

只要將這個書生解決,那么這家人就沒了戰斗力,孩子就拿去賣了,女人還能讓他們兄弟幾個樂呵樂呵。

周圍有人想要出聲提醒甘家,但接觸到幾人警告的目光時,還是收了聲。

這幾個人一看就不好惹,為了個素不相識的陌生人惹上麻煩,不值得。

于是,那些人閉上眼睛,眼不見心不煩,全當是沒有看見。

就在為首那人捂住了甘梵仁的嘴巴,想要將甘梵仁殺死時,一只粗糲的手,搭在了他的肩膀。

“多管閑事,不想活了吧?”

那人罵罵咧咧的回過頭,卻對上了一雙猶如銅鐘般的眼睛。

“這位老哥白日里給了我包子,是我的恩人,敢害我恩人,你不要命了!”

李志邦的一拳,賞了他一個滿天星。

接著抓著那人的衣角,一拳一拳的往臉上砸。

沒什么招式,也不講什么章法,問就是一力降十會,大力出奇跡。

這下子甘家人都醒了。

甘甜哇哇的哭著。

太可怕了,差一點就見到我太奶了。

混亂中,誰也沒注意到甘梵仁的手中有什么東西折射出冷芒。

但凡李志出手在晚一點,剛剛那個人就沒命了。

甘梵仁手中的刀可是淬了毒的。

李志就是想要教訓幾人一頓,甘梵仁是真真切切的想要了幾個人的命!

甘梵仁默不作聲的將手中的刀收起,將妻兒老小護在身后,一副文弱書生的模樣。

那些壞人見兄弟被打,也都向著李志沖了過來。

他們手中的棍子,被李志用胳膊夾住,連棍子帶人被他輪了起來,在空中發出簌簌之聲。

這宛如電視劇般的打斗場景,看的甘甜小嘴巴都合不上了。

好酷。

爹這兩個包子給的太值啦。

幾個人被李志打的屁滾尿流,跪在地上求爺爺告奶奶的希望李志高抬貴手。

李志二話不說,將幾個人捆了起來。

“廢話少說,明天隨俺去見官。”

李志將幾個人的嘴巴堵上,扔在了一邊,向著甘梵仁走了過來。

“兄臺受驚了。”

“你放心,俺別的沒有,力氣有的是,有我在沒人傷得了你們。”

甘梵仁沒想到這兩個包子居然真的能收買李志。

這人……

倒是天性單純。

“在下姓甘名梵仁,今年二十有八,不知李兄貴庚。”

李志撓了撓頭:“俺今年十四。”

不可能吧,他這一臉的絡腮胡子,看起來比我爹都老,說三十四我都信,怎么才十四啊,難怪這么好騙。

甘甜一臉震驚的看著李志。

書上也沒說李志才十四就做了男主小弟了呀,男主這不是雇傭童工嗎?

甘梵仁也沒想到李志的年齡這么小。

他雖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沒喪心病狂到利用這么小的孩子。

李志這一句話,把他一肚子的話都給堵了回去。

“你這年紀只比我的大兒子,大了幾歲,稱我一聲叔父也不為過。”

“那不行,你是俺認定的大哥。”

李志挺了挺胸膛,一副倔強的模樣。

“白天忙著趕路,倒是沒來得及問,你這是要去哪啊。”

說道這個,李志的脊背佝僂了下來。

“俺也不知道。”

“全村人都死了,俺家也被淹了,是俺背著俺娘躲在了大樹上才活了一命。”

甘梵仁的眼前一亮:“若是不嫌棄就跟著我們去王都如何。”

“我看你兩手空空,想來也沒什么盤纏,我們倒是有盤纏,但缺少男丁,不如你和我一起,也有個照應。”

對李志來說,去哪都一樣。

他本來就打著報恩的心思,想要跟著甘家,保護甘家。

甘梵仁的話,正合他意。

“行。”

李志帶著老娘來到了甘家的地盤。

慧娘從包里拿出了些饃,在火上烤了烤,又撒上了些調料,遞給了李志母子。

“我看你們晚上沒吃什么,我這也沒什么好吃的,你們先將就將就。”

李志看著那白饃,哈喇子都要下來了。

這幾天他幾乎沒吃什么東西,沿途找到的食物,要么給了老娘,要么賣了換了盤纏。

看見這大白饃,只覺得肚子餓的厲害。

他也沒矯情,對著甘梵仁笑了笑,然后接過白饃,狼吞虎咽的吃了起來。

說是白饃,但灑上了調料,吃起來咸香可口,經過烘烤口感酥脆。

李志覺得這是他吃過,最好吃的東西,比肉都好吃。

李志的老娘見狀,輕輕拍著他的后背,眼中流露出一絲心疼。

“慢點吃。”

這些日子,兒子背著她走了不少路,受了不少苦。

她心疼兒子,不愿給兒子添麻煩,這幾天說什么都不吃東西了,想將口糧省下來。

沒成想中午遇上了甘家吃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