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養媳之桃李滿天下

第二百零一章 金萬

“顧大人好。”

“顧大人來了。”

顧景云腳才踏進翰林院,眾官員忙起身與他行禮,顧景云含笑點頭而過,只有遇到官職比自己大的人停下側身行禮。

對方會回半禮。

誰不知道昨天他收了個尊貴的太孫做弟子?

顧景云走到自己的辦公室,里面的下屬們忙起身行禮,“見過顧大人。”

顧景云點頭,微笑道:“免禮。”

大家這才放下手,直起腰,目光注視著他等待訓誡。

“諸位今日繼續做掌管學士吩咐的工作,等我有吩咐時再說。”

眾人應下,這才落座。

黃維在窗外看到了微微一笑,轉身進門拱手道:“顧大人,金大人有請。”

顧景云忙起身躬身行禮,“黃大人。”

黃維是他舅舅的同科,又是好友,雖然現在官職與他相當,顧景云卻是要把對方當做前輩的。

倆人一起去見翰林院掌院,即掌管學士金萬。

顧景云一走,他的下屬立即湊在一起,一個低聲道:“掌管學士叫人,隨便派一書記官來就行,何必要黃大人親自走一趟?”

“是為了提醒顧大人吧,黃大人和秦內閣可是同科好友,你看他壓了顧懷瑾多少年?”

“顧大人也真可憐,他兒子的官職都比他高了呢。”

“還好死不死的正好壓他一頭,你們說小顧大人與皇上開口要官職時是無意的還是故意的?”

“哎呀,你怎么又叫他小顧大人?前兒他不是才發火?”

“這不是為了區分嘛,”那人不在意的道:“誰家父子同朝為官時兒子不是小父親一輩?”

“那是人家父慈子孝,在顧家這情況可不適用,你小心些,我們還在顧大人手底下呢。”

那人就摸了摸下巴道:“既然不能叫小顧大人,那便只能叫那位老顧大人了,不然豈不亂套?”

眾人面色怪異起來,紛紛點頭贊揚,“好主意,好主意。”

翰林院中的官員,哪怕只是個書記官,讀書都比同行要好些,翰林清貴,清不僅是指清廉,還指清高。

顧懷瑾當年高中探花時意氣風發,因為娶了個好妻子,還有個好舅兄,風頭比當年的狀元還要盛,

狀元還只是被點為六品編修,他呢,七品修撰,卻還兼御前行走,可以說他既清貴又在皇帝面前露臉,還能借著御前行走直接與朝中一二品的官員相交。

當年有多少人嫉恨他卻又不得不滿臉笑容的與他相交呀?

可是再看現在,顧懷瑾在翰林院就跟個透明人差不多,即便只是六七品的小官,見了他也只是謹遵禮數后退一步行半禮而已,朋友跟更加沒有。

對于顧懷瑾休妻與秦家劃分界限的做法,不少人表示理解,畢竟當年情勢洶洶,皇帝又異常惱怒,誰也不知道會不會連累到顧家。

但理解不代表就認同。

面對提拔自己的舅兄,情深不悔的妻子他都能說丟棄便丟棄,誰還敢信他?

而且當年顧懷瑾表現得太完美了,秦文茵可是京城第一才女,又是那樣的家世,滿京才俊,除了皇家的那位,誰不想抱得美人歸?

顧家也不過是個侯爵,在讀書人眼中還沒有一個耕讀世家貴重呢。

但當年那么多人祝福他們便是因為顧懷瑾追妻追得轟轟烈烈,且其才華力壓同輩才俊,又一副情深意重的模樣,在求親時還主動表示要學秦家家規,一生不納妾,不收通房,一心一意對秦文茵。

結果休妻后不到兩月就新娶,新婦進門六月就產子,那六月早產的兒子看上去比八月早產的顧景云還要健康,蒙誰呢?

顧景云以前表現得有多好,有多情深,事情發生后大家便有多鄙視他。

他以前的同窗,好友皆避他不見,更別說翰林院里的這些同僚了。

平日里還好,工作中有沖突了,言語間不免譏諷,怕什么呢,顧家是武將,跟他們文官集團可一點都搭邊,怕他個鳥。

因此顧懷瑾是整個翰林院最沒人緣的人,要不是顧忌顧景云,大家早當著他的面重提當年之事了。

顧景云的下屬忌諱,黃維卻沒有忌諱,他對顧景云明言道:“你父親是我的手下,如今你官職尚在他之上,要不要把他調到你那里?”

“不用,”顧景云彎了彎嘴角,笑道:“顧修撰才高八斗,我怎好奪人之美?”

黃維略有些惋惜,眼見著快要到金萬的辦公室了,他停下腳步道:“你不必擔心,你的資歷雖淺,但金大人不會為難你的,翰林院中的翰林,絕大部分也不會為難你。你想做什么可以與金大人明說。”

顧景云嘴角微挑,“我知道,因為秦家嘛。”

黃維點頭,目光深沉的看著他道:“不錯,因為秦家。”

因為秦家在士林中的威望,眾翰林不會為難他,因為金大人是秦聞天的學生,他更不會為難顧景云。

顧景云對黃維拱手行禮,舉步進入金大人的辦公間。

作為二品大員,翰林院掌院擁有一間超大的辦公間,布置典雅大方,任誰看了都不會想到布置這間辦公室的人四十年前只是京郊一個給地主家放牛砍柴的小佃農。

如果說秦信芳的一生是家國交織的愛恨情仇,那么金萬則是一部非常純粹的勵志巨典,是寒門學子奮發圖強的典范。

顧景云進門,躬身對金萬行禮,“下官見過金掌院。”

金萬從窗邊轉過身來,看著身長玉立的顧景云微微一嘆,臉上浮現笑容,指了一旁的椅子道:“坐吧。”

他慨嘆道:“從你外祖算,你應當叫我一聲師伯。”

顧景云從善如流,“大師伯。”

金萬眼圈微紅,將頭扭到一邊去。

秦聞天教過很多學生,但真正意義上的弟子其實只有十二個,除了已經不在世上的,現存的還有七個,而他則是最大的。

不僅拜師早,年紀也最大。

他拜師時已經十二歲了,而當時秦聞天也不過才十八歲而已,剛剛進入松山書院任教。

金萬以前并不叫金萬,而叫金萬兩,他爹想錢想瘋了,給他們兄弟幾個取的名字都是這類,他二弟叫金銀萬,三弟干脆就叫金山了。

但名字叫得再好也沒用,他們家就只是個佃農,還是個連一分地都沒有的佃農。

一年的勞作下來,交去地租,再交丁稅,剩下的糧食,年景好時便可以摻這糠吃一年,年景要是不好,除了農忙的那幾個月,剩余時間一天只能吃一頓。

因為營養跟不上,他十二歲時看上去像七八歲,農閑時便要替地主家放牛。

命運就是一個那么奇怪的東西,那么多放牛的地方,那天他就偏選了牛頭山,偏拿定了主意中午不回家,于是他就碰到了一群不會生火卻不帶奴仆還非要野炊的富家子弟,他被請去幫忙生火,他見他們實在笨拙,就幫著做飯做菜。

他們則一邊添亂一邊說些他聽不懂的話。

他膽子一向大,聽不懂就問,于是那個溫潤如謙謙君子一樣的人就細細的替他解釋,他們說的詩是什么意思,用的典故出于何處。

他從未聽過那些,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一頓干的白米飯,或是白饅頭。

他很喜歡他們說的話,覺得很有道理,可惜他聽不懂。

于是為了聽懂,他以后放牛時便特意把牛趕到一所私塾邊,把牛栓在那里就偷偷的趴在私塾外的草地上聽先生講課。

他學了好幾首詩,還會背《三字經》,他自以為得意,便特意跑到牛頭山去守著那群富家子弟,果然,他又見到了他們,于是他跑去找那青年,將自己會的背了一遍。

那青年便含笑的拿出一本《三字經》送他,可他又不識字,拿著書也不知道怎么用。

那青年才發現他只會背,不認字,沉默了半響就道:“向學之心比聰明才智更加難能可貴,孺子可教也。”

然后便問他愿不愿意跟著他一起讀書。

四十年過去了,金萬還能記得自己當時的心動和猶豫,青年并不勉強他,說愿意等他慢慢做決定。

他是家里的長子,而且他家沒錢,怎敢決定讀書?

一個家族傾盡全力才有可能供出一個讀書人,那還是有田有產的人家,他家一個家無恒產的佃農憑什么送他去讀書?

所以他沒決定去,那青年也不勉強他,卻開始教他認字,每隔五天他都會來牛頭山教他,不到一年時間他認完了《三字經》里的字,還背了《千字文》。

然后他便帶了禮物去拜訪他父母,把他從家里帶出來送到了松山書院,他這才開始入學。

自他讀書后的衣褲鞋襪,食宿和筆墨紙硯,書本,束脩的花費全是他出,他教他讀書,教他做人,甚至教他如何扶持家族……

他是他收的十二個弟子中年紀最大的,也是情況最差的,卻是他花費的精力最多的。

金萬一直不敢忘了他的老師,自然也不會忘記老師唯一的一雙兒女。

秦家出事時他并沒有求情,這些年甚至沒往瓊州送一封信,一兩銀。

但不論是秦信芳還是顧景云都對他很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