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翼鷹揚

20章 民主原理

第六季我這十年20章民主原理

這一章,因為一些理論上的分析及討論,或者可以說僅僅只適合于個別感興趣的人來看,請諸位讀者在訂閱的時候,稍稍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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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幾乎人人的心情都是激動的,中國的一個新的時代即將開始。

大街上的每一個人都陷入到某種充滿了希望的情緒之中,無論是那些為了中華聯邦的建立,而來到中國的西方人。

諸如現在的紅色伯爵里希特霍芬,每天下班的時候,都會開著他自己的那輛吉普車來接伯爵夫人。因為伯爵夫人并不因為身份而放棄自己的工作,雖然這使伯爵先生多少有些不爽,但夫人的仁愛之心卻讓他大加感嘆,同時又給予了更多的尊重。

除此之外,就紅色伯爵里希特霍芬而言,生活卻沒有了過去戰場上那種過癮的激情。相信大家可以理解這個好斗的家伙,雖然他并不打算去多殺人,但沒人陪著他在天空里過癮的玩玩,總歸是件不爽的事情。

但在這有希望的日子里,希望總會常常出現。最少里希特霍芬已經聽到一種傳說。那個混蛋的“撒旦之鷹”并不會過久的擔任中華聯邦的總統,而會在一年之后與他的兄弟們重聚。里希特霍芬明白,有這個家伙在,他們就可以時常去過過那種,在天上開開飛機,順便泡盡天下各式各樣美女的美好生活。

所以,唐云揚有沒有權勢,有沒有金錢,對他來說沒有區別。甚至只要唐云揚能夠每天與他上天格斗一次,那么讓他把這只可惡的“撒旦之鷹”養起來也沒什么問題。

同他一樣,來到琴島的各地已經當選的執政官以及那些可愛的議員們。這時的議員構成已經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最少他們不在是什么精英之類的玩藝,至于玩違法手段競選的精英,他們的前途已經說過,基本上全都被絞死了!

因此,可以這樣說,今天的執政官與議員比之曾經由辛亥革命建立的政府的議員及官員們,得民心的多。無論在一種什么樣的程度下來討論這件事,都可以這樣說,這些人都是比過去經過民主得多嚴格法律程序篩選過的,愿意為自己的選區做事,并向選區百姓們保證過他們權益的議員與執政官。

話說不保證行不行呢?那么能不能這樣說,百姓們把票投給競選對手更好呢?至于其他手段,要被聯邦法院絞死,他們愿不愿意呢?

瞧,最基本的民主,必然要接受法律的監督與保證。

最初有人擔心,聯邦還沒有成立,聯邦法院的判決會有人尊重嗎?那么就要問一個問題,是愿意因為違反選舉法接受審判,還是說被特種部隊直接斬首,全家死光光更劃算。

所以當某些當地非常有名的所謂精英,在爆炸或者暗殺之中,被干掉全家的時候,大家普遍認為,接受法律的裁判更公正、合理。爭取民心,或者用演講及一個可以希望的,發展的未來計劃更有效果。

既然沒有人敢于冒著被絞死的風險以非法手段干涉選舉,那么得到的權利的百姓們會不會用的呢?十個、八個可能不會用,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傻子,尤其在聽著廣播的同時,家中有孩子接受義務教育的家庭更是如此。

所以,不必去擔心公民們不會民主,而要擔心民主的權利不會受到有力保障,這才是應該關心而且去做的事情。

那些以中國從來沒有實行過民主制度,就斷然否定中國百姓不會使用權利,而否定法治、民主政治的人。

說真的,在說這句話的時候,他已經把自己放在一個騎在中國所有公民脖子上位置之上。諸如那個規定了“軍政、訓政、憲政”時期的所謂精英、領袖。

依據上面的原因,我們就可以輕易判斷出,雖然可能他把百姓的安危放在心中。可他從來沒有認可百姓們,應有掌握自己權利的權利。

這就仿佛,美國的法庭請來的陪審員,要避開那些所謂的精英、上層人士而僅僅只選取普通民眾的根本原因之所在。也就是說,陪審員僅僅依靠的是自己最基本的良心來判斷案件,或者說被告的命運。

所以,所謂民主,就是不以任何不合理的手段,限制公民行使自己的,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原則。當百姓們的權利不受不正當的干涉時,他們會不會使用,如何使用不應該受到干涉,不應該受到置疑。

換句話講,以非法手段干涉權利的使用,或者說手中握著公民的權利而不在第一時間交還給公民。那么,這本身就是一種需要被打倒的暴政。

至于上面所謂的“三政時期”的過程,純粹不過是暴政的一種,有如當了野雞還想要立牌坊的“暴政”,比這拿破侖與希特勒式的真小人的暴政更可惡,更值得唾棄。

民主,并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神秘之物,嘲笑與否定始終不能真正阻礙民主的發展。至于民主的目的,幾乎可以理解為一個我們中國人近代以來從沒有做好的事情——誠信!

雖然美國佬自稱為文明,不會再判處絞刑,不過卻可以估計,議會的彈劾少不了。畢竟克林頓都可以因為拉鏈門事件被彈劾,那么這些普通的官位們不會被彈劾嗎?

彈劾之后呢?

一個惡意的違法行為的官員會受到什么樣的懲治?估計判他200年的徒刑是有可能的。倘若放在新加坡,為了噴涂汽車而會被施以鞭刑的國家,那么這樣的官員又會死多少次。

所以,不必說會理由,不必說什么原因,也不心說什么利益。

民主需要理由嗎?就如同在駭客帝國之中,莫菲斯問尼奧,“在虛擬世界需要呼吸嗎?”同樣的道理,民主需要理由嗎?

如果民主需要理由的話,那么民主還是個什么民主呢?

所以,民主是不應該受到限制的事情。

但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民主并不是不應該受到制約。畢竟,我們不能以破壞別人的民主權利來實現自己的民主。

當然就第一次世界結束之后的環境而言,不必去過多的在乎別的國家的民主,因為我們國內還沒有完全實現民主。即不必說別人家的民主,也不必去在乎別家的民主,除非他們首先尊重我們的民主。

就如同,民主必須要有法律的保證及行使民主的規范。可以這樣說,一個公正而嚴謹的法律才是民主的充分必要前提。

而法律之中最為神圣的,卻是向所有人宣布他的主要權利的那部憲法。即受到所有人尊重的,包括軍隊、政客、所有公民尊重的憲法又是法律公正的最基本的前提。

而法律公正的前提,則體現出一個最主要的作用,除過保護每一個公民的權利之外,它的主要作用就是在維護公平與誠信。

有了公平競爭的可能,有了誠信商業為基礎的制度制約,那么什么不合格產品之類的稱呼,什么假冒偽劣產品才會真正絕跡,才會真正保護公民的最基本的權利。

我們不能想象,在一個沒有誠信完全沒有保證的國家里,經濟會長期的穩定的發展。絕對不可能,因為那種官員上下其手的,扭曲的競爭制度之下,造就出的不過僅僅是諸如胡雪巖式的紅頂官商,大約這也可以說是官僚制度下可以造就出的最大的經濟奇跡了。

也就會造成,在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安全權之后,僅僅抓兩個農民來解決問題的荒謬場面。仿佛僅僅是那幾個農民,就會造成整個食品體系的污染。真要信了這樣的結果,未免太過幼稚。

因此,當這些第一次面對公民們說出自己對于本地區發展,甚至對于未來的國家發展,而獲取民意的支持,成為地區議員,并進而被選舉為國會議員的議員。以及那些攜帶著本地區的民意來到這兒各省、各城執政官們來到琴島之后。

在看到這兒的飛速發展,及這兒所涌動的生命活力之后,他們也看到了希望。最少,他們不必再擔心,作為合法民選的官員,被別人以不正當手段推翻。

法律在制約他們的同時,也保障了他們未來的前途及權利。

與此同時,在聽到某些消息的時候,他們更加尊重另外一個人。

那個使全國的政客們,根本沒有希望與他競爭的人,居然沒有參加選舉。雖然中華復興黨提出的總統候選人,依然使其他地區的候選人感覺到壓力。最少,壓力不是那種絕對沒有希望的壓力。

既然,有了希望,就一定會有更多的努力和進取。

由此,民主真正在中國邁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