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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六章痛快
這兩個選擇李詩涵哪個都不愿意選,可顧衍態度強硬協議做得滴水不漏,那位時薪200塊的禿頂律師大叔專業上被吊打得沒有一點脾氣,就更別說她這個不懂一點法律知識也沒有任何談判經驗的家庭婦女了。
所以只能把全部怒氣和不甘心發泄到周志遠身上。
周志遠也很煩躁,顧衍簡直是個周扒皮,他不僅要周志遠手里從李勝男辦公室拿的那些貴重擺件,甚至連李勝男以前給他買的名牌手表、鋼筆、腰帶、領帶夾甚至貴重衣物、鞋子都要算在遺產里!
這個刮地皮的連他收藏的幾塊名貴普洱茶餅和那套紫砂茶具都沒放過!
對了,還有這屋子里的一套紅木家具!
要不是這間宿舍樓和他們一家居住的那套破舊的一居室是當年寫在離婚協議里的,連房子他都要!
等顧衍把周志遠這套遺產清單列出來,他真的可以算是家徒四壁了,除了幾套破爛的地攤貨換洗衣服什么都沒剩!
連他的工具書和電腦顧衍都沒放過!那可是李勝男刷卡給他買的,只要是李勝男付錢的東西,他都給要回來了!
給人家扒下來一層皮顧衍還能一臉我都是為你好地策反周志遠:“不但你自己的東西你得一樣不少地都給早早,就是李詩涵女士那里也需要你監督督促,否則將來我們發現她那里還有未歸還的遺物,這份協議就作廢,到時候外婆的財產早早還能拿回來,你也一分錢分不到,那現在這些犧牲可就沒有任何回報了。”
周志遠已經忘了他在樊大一直以來努力維持的清高自傲的形象了,更顧不得在顧衍面前丟面子,現在他出門連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了,連備課都找不到工具書,這都是李詩函給連累的!如果將來再讓她害得一分錢拿不到,那可真是一無所有了!
所以周志遠比顧衍還認真主動地開始算計李詩涵手里有多少李勝男的東西,連從外婆那里偷偷拿來的,李勝男送給外婆的金鐲子都給供出來了!
李詩涵在又浪費了200塊律師費之后終于認清了處境,現在簽協議,她給早早的只是一些從李勝男那里偷偷拿的破爛,將來早早能從外婆那繼承的可是一大筆遺產,一對比她當然知道哪個多。
就是迫不得已分給周志遠一份,他們還有共同的孩子,將來利用孩子也能從周志遠手里摳出來不少。
來日方長,先把早早擠走才是最重要的!
否則將來這丫頭醒過味兒來跟他們打官司,那房子當年可是李勝男出錢蓋的,也是李勝男跑的產權證,連買家里院子的錢都給了他們,他們也都口頭答應這房子是李勝男一人所有,真追究起來他們誰都沒資格分一點的。
唯一慶幸的就是李勝男和父親死得早,要不然他們也只能看著那一大筆拆遷款眼饞。
所以最后李詩函還是痛苦地簽字了,礙于顧衍那些缺德的條款,她只能一樣不少地把自己手里所有從李勝男辦公室和忠義坊外婆那里拿來的東西還給早早。
不止周志遠揭發的金鐲子,還有好幾件首飾,甚至還有早早都不知道的幾件大牌衣服和價格不菲的包!這些大都是李勝男帶去忠義坊,或是忘了或是外婆放丟了的,竟然都被李詩涵耗子一樣給偷去了!
顧衍外表精英范兒,做事也確實雷厲風行,幾個電話之后,又給李詩涵頭上炸開一記響雷:“自從李勝男女士去世以后,三年零三個月的時間,你每個月從她的一個賬戶中轉走兩千六百元到四千元不等的現金,總計十一萬四千兩百元,這些也需要你馬上歸還。”
李詩函火燒屁股一樣跳了起來:“我沒花她的錢!你這是陷害!”
顧衍在傳真過來的一張銀行流水復印件上重重劃了一筆給她看:“這個賬戶你熟悉吧?這是李勝男女士的銀行卡賬戶,每個月都會從這個賬戶上給你轉錢,如果需要,你具體用于什么消費我也能調出明細,你看需要嗎?”
李詩涵簡直要歇斯底里了:“那不是她的錢!那是我媽給我的錢!我媽給我的!跟她沒關系!”
顧衍冷笑:“這個賬戶,早早每個月都會往里打錢,前腳打過去,后腳就會轉到你的賬戶,一分余額都不留!你說這些錢是夏巧珍賺的?可從賬面上看,夏巧珍這些年沒有在銀行存入一分錢,她自己就根本沒有任何銀行賬戶。”
早早沉默地坐在旁邊,心里空空蕩蕩吹過一陣又一陣冷風。
原來母親去世以后,她每個月給外婆的生活費都被她一分不剩地都給了李詩涵。
在她一天連打三四份工連飯都吃不飽的時候,她辛苦省下來孝敬外婆的錢,都一份不剩地被李詩涵花了……
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之中注定,母親當年給外婆的是一張她名下的銀行卡,否則這件事永遠都不會有人知道。更要不回來自己的辛苦錢了。
可顧衍不止要要回來早早的錢,他連李勝男的錢也要要回來:“在李勝男女士去世之前,她在這張卡里存了十萬元人民幣,也在存入之后的兩個月全部轉入你的賬戶,這筆錢你也要還給早早。”
不用說大家也知道,這肯定是李勝男存好交給外婆零花的,沒想到剛存進去沒多久就被外婆都給了李詩涵了。算算時間,那應該是李勝男跟周志遠剛離婚,李詩涵剛跟周志遠結婚的時候。
李詩涵簡直要被逼瘋了,開始蠻不講理地撒潑耍無賴:“李勝男都死了!那些錢也不是她的!那算什么遺產!我不給!我就不給!你們告我去!看你們能不能告贏!”
用明宇的話說他師父就是個職業訟棍,一提打官司堪比大力水手吃了菠菜,有用不完的力氣!
果然,顧衍一聽打官司就笑了,眼鏡片都閃閃發光:“可以,如果你拒不歸還,我們就法庭見!你這屬于惡意侵占他人財產,而且涉案金額巨大,性質惡劣,已經達到量刑標準了。對了,我們贏了官司以后我的律師費也要你來承擔,經濟類案件我的收費標準是涉案金額的百分之十,金額不足一百萬的按整件案件打包處理,十萬起價。”
顧衍明顯很高興,興奮地轉著他手里的金筆跟早早建議:“咱們提起訴訟吧!我能把他們家這兩套房子給你一起要回來!雖然破點,可那也是你媽媽出資買的,你也想要回來吧?”
都已經開始引誘早早了,看來真是手癢了特別想打官司了。
這種坐下來談協議的事顧衍一直覺得是很不過癮的,要談那就肯定得有所妥協呀!真不如直接上法庭,狠狠地把對方榨得骨頭渣子都不剩,那才叫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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