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世紀

第二百七十七章 06射雕

”的鐘聲敲響,二紀的第個年代也討了午,西歷的新年對林平來說影響不大,他依然還要繼續忙碌,新專輯現在正在熱賣中,林平還要到全世界各地區做宣傳。雖然考慮到林平本身的情況,這樣的宣傳被減少到了最少,但是很多的有名的通告還是要去趕的,很多的音樂類節目都必須上,港臺內地,歐美日韓都有,即便不多,但是整天在飛機上飛來飛去對于林平來說消耗也是非常大的了。《誅仙的上映日期也日趨逼近,最終定在情人節二月十四號在全球統一上映這個,年肯定沒有辦法好好過了,和以前一樣要四處趕通告了。

《神雕俠侶也即將上映,在3月舊日將會與淅江省臺州電視臺首播,雖然林平聽都沒有聽說過這什么臺州電視臺,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對方很有勇氣。

要知道,大胡子的電視劇雖然關注度極高,但是一向也是罵聲一片,所謂的褒貶參半就是這樣了。

不過想想也就不奇怪了,反正罵也不是罵電視臺,事實上中國的電視臺會經常被罵的也就只有朝廷電視臺,和芒果臺,至于其他的臺,不好意思,連罵都懶得罵了。

不過傷年最讓林平在意的事情就是傷年下半年的胡歌的車禍,當時這個車禍消息傳出來的時候,娛樂圈一片嘩然,胡歌能夠活下命來就已經算是老天保佑了,只要稍微偏一點,那胡歌就完全沒救了,臉部已經完全毀容,所有人包括林平都在感慨,胡歌的演藝生涯就到此為止了。

但是沒想到一年之后,胡歌再次復出,而且臉部恢復的不錯,且不論他是做了植尖手術還是如外界風傳的那樣做了術,但是能夠復出那就是奇跡了。

現在的歷史已經被林平篡改的七零八落了,但是林平不能保證這件事情就不會發生,很多時候,林平都會發現歷史有著巨大的慣性,很多時候他以為已經改變了,但是其實沒有。

雖然胡歌自己也說經過了這次車禍,心靈得到了蛻變,人生找到了方向,不過那樣慘的車禍還是能不經歷就不經歷,況且當時胡歌的情況是多么危險,只要稍微偏一點點就沒救了,萬一因為林平的到來的關系就偏了這么一點,那林平情何以堪。

況且這一次和前世不一樣的是,前世林平只是一個旁觀者,雖然挺欣賞胡歌的,但是胡歌是不是有經歷過卓禍與他無礙,但是現在他可是胡歌的好兄弟不能不在乎。

但是這種事情很難控制,總不能直接和胡歌說今年你就不要亂跑了,要發生車禍的。那估計會被當成瘋子對待吧!

不過這件事情,林平避都避不開,仍版射雕英雄傳的劇本已經送到了他的面前。

之所以后來會變成必版,原因就在于胡歌的車禍,導致了停拍,當時林平對唐人和胡歌了解泛泛,聽到那家影視公司愿意為胡歌停下來等他,還覺得挺仗義的,后來才了解到感情是自己公司。

不過唐人公司也賺實是做的仁至義盡了,畢竟當時胡歌可是完全毀容,甚至性命都不一定能保下來,換了其他的公司估計就完全放棄了。可以說唐人當時是冒了巨大的風險,萬一胡歌恢復不了,那他們的損失就太大了,這也是后來為什么胡歌晉升國內四大小生之首之后也還愿意呆在唐人的原因,甚至戲稱那是賣身契,但是還依然愿意簽的原因。

如果說華裔公司拉住手下的藝人是靠允許他們購買股份等利益的手段,那唐人公司靠的就是感情牌。

“林平,我們考慮了一下,如果你不介意接反派的話,這個楊康的角色倒是挺適合你的!”蔡亦濃將劇本遞到了林平的面前。

“那袁弘呢?”林平道,因為前世的時候這個楊康的角色就是袁弘的,所以林平下意識的反應過來。

“袁弘,他可以接歐陽克的角色!”蔡亦濃說道,同時很是緊張的看著林平,要知道,林平一直以來就和唐人公司的動作非常不合拍,基本上除了他自己寫的劇本不算,唐人公司自己籌劃的大制作他基本不怎么參與,他一向有自己的主張,這樣的話好壞參半,誰也不能說酒精是好是壞。

和以往一樣,林平不太想接唐人自己的作品,因為林平如果真要接的話,那起碼也是主角,一來林平有自己更好的選擇,再就是那會擠壓胡歌和袁弘的機會,這是他不愿意的,最后搞得像前世那樣唐人胡歌一支獨大,其他人根本找不到機會。

不過林平還有自己另外的想法,胡歌發生車禍的大致過程他還是知道的,畢竟當時特意關注了一下,不過如果不在劇組的話,可能也沒辦法那么有把握的阻止,雖然不是很在意參加佑射雕演出的事情,但是為了胡歌考慮,參加一下也無妨。

“好吧,我也蠻想挑戰一下不一樣的角色,老是演好人有什么意思!”林平笑笑說道。

新書武霸長生已經發了不少的章節了。大家去看看吧,找不到地址的,書頁面上的直通車就有,呵呵,大家多多支持啊!解釋一下誅仙演員陣容的由來,很多人都不理解,額,本人是參考了網絡上的版本,目前我看到的網絡上的各式各樣的都有,但是總的來說可以歸納成兩個版本,首先就是男主角大略是胡歌為主老胡人氣很高啊!然后是鐘漢良次之,也有不少,不過由于林平的關系,所以都可以忽略,女主角碧瑤和陸雪琪方面,主要有兩個版本,第一個唐寧扮演陸雪琪唐寧大家有印象吧,就是港版大唐雙龍傳的師妃暄那個,劉亦菲扮演碧瑤,楊冪扮演田靈兒,第二個版本就是劉亦菲扮演陸雪琪呵呵,劉亦菲全能啊,楊冪扮演碧瑤。

這么一說大家大概就明白了吧,最終我是選擇了第二個反案,但是其實我本人是傾向于第一個方案的,呵呵,但是最終選擇了第二個方案,很多原因不足與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