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世淘寶女王

卷三之第六十四章 癆病鬼列斯達

第六十四章癆病鬼列斯達

“過了最寒冷的地方就到了,約摸半天。”阿德斯回答,一點異樣的情緒也沒有外露,“在黑冰宮殿之外,有一條環行的冰寒地帶,非常冷,但通過之后就好了。”

孤兒一牽馬頭,與阿德斯離得近了些,雖然知道好多人在注意她,還是從狐毛大衣中伸出手來,握住阿德斯的手道,“你如果不喜歡,可以不和我進去,在黑冰宮殿外等我就好了。”她哆嗦著說,因為手伸到冷空氣中,而這行為連帶著大衣都包裹不嚴了,感覺真是冷到極點。再看其他人,就算有毛皮大衣也都瑟瑟發抖的樣子,唯有她這件衣服是完全防寒的。

阿德斯對她真是好呀!

“我和你去。”阿德斯一邊說一邊脫掉皮手套,把孤兒的小手置于掌心之中,皮膚相貼,握了幾秒,之后又將她的手塞到大衣中,“我離開這么久了,也正想看看驛馬家變成什么樣了,還要看看列斯達過的如何?”

他說的無喜無憂,不帶情緒,可孤兒卻感到他身上散發的,比冰寒地帶還要冷酷的氣息。

冰寒地帶中寒風刺骨,像利箭一樣射向眾人,連跨下的馬兒都有些受不了了。好在這一地段和文曲家外的沼澤地一樣并不大,咬緊牙關的話很快就能穿越而過。

孤兒全身包裹在皮毛里,只在眼睛處留了一條窄窄地縫。就這,還以墨鏡遮擋著。寒風是美麗的殺手,會吹壞她最引以為傲的皮膚的,當然要格外小心。不過驛馬家如果在冰寒地帶的地下挖一點工事并留人駐守的話,溫暖大地中的守衛簡直是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估計別的家族地人很難通過。

這天塹比他們盈祿家的海洋還牢靠,畢竟飛輪海氣候溫和。而文曲家的沼澤又只有一處,唯有驛馬家的冰寒地帶天氣又惡劣,還把黑冰宮殿包圍在其中,怪不得從沒聽說驛馬家被攻陷過。

不過過了冰寒地帶,驛馬家的王城領地雖然也很冷,但沒那么可怕夸張了,孤兒不用包裹自己的全身,只要穿著那大衣就完全可以御寒。

“我先去報告列斯達。”愛西縱馬到孤兒馬前,眼睛卻瞄著阿德斯。“我相信他會很高興看到你。”

“我很懷疑。”阿德斯冷冷的說。

愛西尷尬的笑笑,“我不是很歡迎你嗎?畢竟是一家人,事情都過了八百年,還有什么解不開的。之前他一直念叨你。別人不相信你復生,只有他信,還說你必會回來。”

“不是為我準備刀劍就好。”阿德斯繼續冷漠。

愛西沒再說什么,扣過馬頭,近乎歡快地離開了。當然也沒忘記威脅性的看了孤兒一眼。

狗在家門口叫的都兇。愛西是在對她示威吧?孤兒想著。看向阿德斯,“根據你以往對我說的,你和癆病鬼列斯達關系不是很好。那么,就這樣進黑冰宮殿沒關系嗎?”

阿德斯幾不可聞地哼了一聲,“只我一人就不怕他的千軍萬馬,何況還有這么多精銳跟著我。放心,他不會輕舉妄動,而我也答應過那個被稱為父親的人,不會動他一根頭發。但是——你叫他癆病鬼?”

“他不是嗎?”孤兒很驚訝,湊近阿德斯,低聲道,“幾乎沒人見過他,他當然是為了掩蓋他不斷恢復肉身年輕并靈魂不死的秘密,現在除了你我,還有他自己和愛西,大概沒人知道他是個八百多歲男人——他的實際年齡是多少?”

“他喜歡三十五歲,因此保持在那個年齡。”阿德斯道,“但他并不是癆病鬼,你見了就知道了。”

孤兒聽他這么說,更加好奇了,可他卻不肯多透露,孤兒也只好耐著性子,只等著親眼看看這位搶奪了驛馬家公爵之位地列斯達,阿德斯地叔叔。

一行人慢慢騎馬前行,一路上有很多士兵從街道兩邊堡壘樣地房子里沖出來,但卻沒有動手,顯然是得到了什么命令,只嚴密的監視著他們,害孤兒沒來由的緊張。

而前方就是黑冰宮殿了,孤兒一直以為那是個以黑色冰塊搭建地宮殿,有夢幻色彩,現在才知道那不過是以普通的黑色山巖建成,給人很北方的感覺,堅強、粗糙、龐大、但有著不一樣的威嚴感,就像阿德斯。這好像天生就是他的地方,也只有這樣嚴酷狂野的地方才能孕育出他這樣的人。

“列斯達在大殿中等你。”愛西領著一隊穿著考察的侍從站在門前迎接,才這么一會兒,她已經手快腳快的換了身黑色衣服,也是皮毛質地,但非常輕薄貼身,襯托出她玲瓏豐滿的身段。

孤兒抖了抖自己的變色狐貍皮外衣。切,再好的東西哪有阿德斯親自送的珍貴,別說這大衣價值連城,就算是一件乞丐服,也比任何衣服都好。

兩個女人這番暗戰,阿德斯一點也沒注意到,只是收拾心情,深吸了一口氣,緩步走進這個八百年再沒來過的地方。說心中沒有起一點的波瀾是不可能的,可他也有著無比的堅定,公爵的寶座他不在乎,但那個公道他要討回來。他的、母親的、弟兄們的。

他穩定的向前走,孤兒就走在他身邊,商隊中的其他人則留在殿外,只有詹姆和小四四做為貼身近隨被允許跟在身后。寬闊的大殿中空無一物,巨大的穹頂石柱上雕刻著諸神率十大家族與暗黑破壞神大戰的故事,像是美輪美奐的壁畫,簡直稱得上是藝術品。但孤兒的注意力卻沒放在這些石柱上,而是被大殿盡頭的一張黃金椅和椅上的人所深深吸引。

隨著雙方的距離拉近,孤兒看清了那張金光燦燦的椅子做工精致,但式樣卻極其扭曲,坐在上面的人應該是極其不舒服,而且稍不留神就會滑下來的,古怪得很。而當她看清坐在椅子上的人,不禁又是一番驚嘆——流言真是不可信啊!

列斯達不是癆病鬼,也不是外面傳言的四十多歲的猥瑣大叔,骯臟的酒色之徒。事實上,她來塔撒大陸這么多年,還從沒見過任何一個人比列斯達更像一個貴族,更有那種氣派,而且從沒見過一個男人能漂亮過他。

他穿著黑絲絨的外套、褲子和精致華美的襯衫,衣服上有著閃閃發光的寶石鈕扣,花邊和皺褶綴在袖口和領邊,漂亮的靴子光鑒可人。

這樣的繁復奢華、這樣的淫靡瑰麗,換做另一個人來穿,一定混賬滑稽得像小丑,可穿在他身上卻那么妥帖合適,還帶著一股漫不經心的味道,而那把坐起來如此艱難的椅子,他也坐得如此優雅,仿佛與那把椅子融為一體了一樣。

他柔軟卷曲的金發隨意的束在腦后,精致絕美的臉上掛著一點微微的厭惡和嘲弄的微笑,握著一雙黑手套的手白皙完美得好像玉雕。

孤兒從不知道男人可以這樣美的,而且美得一點不柔弱、不娘、渾身上下都散發著貴族的優越感和自然而然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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