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霧密布

第13章 隱秘的真相

萬明明應該是還活著。

2018年中秋假期的第三天,萬明秋在書房整理父親萬興民的東西的時候,發現了一本發了黃的日記本。

日記本上面記載得并不多,其中一頁記載了那年省城警方通知他去指認萬明明的事件。

日記是這樣寫的:

今天的心情真是大起大落,省城警方來了電話,我是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奔省城而去的。

省城分水區公安分局王警官在電話里說,他們找到一個小女孩,從特征上來看似乎特別像明明。

我的本意是想讓那個小女孩在電話里跟我說兩句話的,三年了,天知道我有多想明明,我甚至做夢都夢見她在喊我爸爸的樣子。

那怕只要聽一聽她的聲音我也滿足了。

電話那頭的王警官并沒有給我機會,他的聲音情緒也不太高,只是說讓我先去看一看。

我活了幾十年,王警官這種語氣我聽得出來,不管那個女孩是不是明明,但她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

一路上,我有了多種猜測,甚至做了最壞的打算。

果然,在分水公安局,王警官神色凝重。

他說:“在看之前,你要有心理準備,當然,也不一定就是你女兒。”

盡管去之前我已經有了心理準備,但這個時候,內心還是咯噔一下。

假如是一個不好的消息,我寧愿這個消息還是不要來得好,至少在我內心還有一種念想,人有的時候是需要一種精神支柱來活著的。

王警官說,他們破獲了一個以拐賣小孩來盜竊和乞討的團伙,等找到這個團伙老窩的時候,在郊區一個偏僻的地窖里發現了這個小女孩,當時已經餓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氣了。

再加上長期遭受非人虐待,女孩沒能搶救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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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兒童醫院,我見到了那個小女孩。

她長得確實像明明,但她不是明明,脖子也沒有那個顯眼的胎記。

女孩瘦成了皮包骨,滿身的傷痕,觸目驚心。

我對王警官搖了搖頭,已經說不出來話了。

到底是怎么樣的人性,才能對一個這么可愛又這么小的孩子下手。他們到底還是人嗎?

王警官安慰我:“不是也好,至少證明你女兒還活著,活著就有希望。”

不管是不是明明,我的心情都不好受。

這個女孩不是明明,但我的明明呢,她這個時候是不是正在遭受著非人的折磨?

我才出來沒多久,一對年青的夫妻在另一個警察的帶領下走了進去。

只不過分秒之間,就聽見里面傳來女人肝腸寸斷的哭聲。

女孩找到了爸爸媽媽,但她卻再也看不到這個世界了。

回來的路上,我想了很多。

明明不見了幾年了,對我們全家人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打擊。

她媽媽走了,但我和明秋的日子好過不到哪里去。

尤其是明秋,他小小年紀承受了太多,長痛不如短痛,我想讓他和明明之間來一個徹底的了斷。

說是善意的謊言也罷,既能斷了他的念想,也斷了我的念想。

沒辦法,生活還得繼續不是嗎?

明秋記得,那一年父親從省城回來之后,心情真的十分低落,他幾乎已經相信明明真的是不在了。

這一刻,他終于體會到了父親的良苦用心。

這一本日記總共也沒有記下幾篇,本以為到這里就應該結束了。

但明秋發現,沒有。

還有幾篇日記,因為他翻到了最后面,還有幾頁上寫著字。

第一篇日記的內容是這樣的:

2003年9月11日(中秋節)

我真的沒有想到,明明的失蹤居然跟他有關。

這些年以來,我最信任的那個人。

人性太可怕了,那么可愛的一個孩子,他怎么下得去手?

如果不是他酒后吐真言,我怎么可能會想得到是他,我揪住他的脖子問他,他把我的明明給弄到哪里去了。

他酒意甚濃,說話打著嗑巴,完全表達不出來。

第二則日記

2003年9月12日

趁著這孫子清醒的時候,我又一次去問他,到底將我的明明給弄到哪里去了。

他態度不太好,一開始不承認,后來終于說了實話。

他說,其實他早就在打明明的主意了。

99年中秋節的那天,街上人多,小華又在忙著店里的生意。

明明一個人在街邊上溜達,這正好給了他機會。

用幾塊巧克力糖成功將明明騙上了開往省城的車。

在省城火車站,他將明明給了早就聯系好了的買家。

買家看明明很可愛,在談到的價錢又加上了五百塊錢。

這樣,他將明明以六千塊的價格賣給了人販子。

我問那個人販子的消息,他又一問三不知,說是一個叫老三的中年人,操著一口北方口音。

我打算報警。

他跪下來求我,求我看在咱們多年來的兄弟情誼份上給他一個改過的機會。

我能說什么呢,我欠他的。

按他的說法,我欠他的這一輩子都還不了。

第三則日記

2013年9月13日

我要去省城找明明,但那個老三又我不知道在哪里。我只得扯上了他跟我一起去找。

起初他死活不愿意,說去找了也是白找。我威脅了他,如果他不跟我一起去找明明的話,我就立馬報警。

他妥協了。

在省城火車站,我們轉悠了一個星期,一無所獲。

離明明失蹤都過去了四年的時間了,我明白要找到她希望渺茫,但這是希望最近的一次。

從省城回來的一路上,那個人居然蒙頭大睡。他干了那種傷天害理的事情,居然還睡得著?

我有了數次想將他給扔出車窗外的沖動,最后都忍了。

這兩則日記看完,明秋已經確定父親日記里的那個他是誰了。

孫瘸子,在年幼的記憶里,孫瘸子跟父親的關系還不錯,稱兄道弟的。

怪不得,有一段時間,父親經常往省城跑,跟明秋說的是去省城學習,原來是去找明明了。

孫瘸子和父親時常在一起喝酒,特別是節假日的時候,總要整兩盅。

那個時候的萬明秋不太明白。

孫瘸子,這么一個窮困潦倒的人,一個作風不正的人。

他怎么可以和父親這么一個正直的人民教師是好朋友呢?

父親的日記里說了,他欠孫瘸子的,一輩子都還不了的恩情,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