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華說的對,真相大多數時候,其實挺讓人難以接受的。
王辛對李小華道:“是我想的那樣嗎?”
李小華回應:“是你想的那樣。”
“可你在第一次見到我們的時候,就應該告訴我們,那樣,我們結束得更早,就不會那么痛苦。”
“我那個時候也并不知道真相是什么?”
“那,你是什么時候知道的?”
“在你們找到明明之后。”
長時間的沉默,咖啡店里有人來了,又有人走了,來來又走走,誰又會在乎這個角落里兩個滿懷心事的人?
陽光透過玻璃窗映射進來的時候,讓王辛有了剎那之間的暈厥。
她努力讓自己保持清醒。
“為什么是你來?是明秋讓你來的嗎?”
“不是,是我自己要來的,真相是什么,明秋他并不知道?我認為他還是不知道的為好,一個人痛苦總好過兩個人痛苦。”
王辛的聲音在顫抖:“我能猜一猜你的身份嗎?”
“其實不用猜的,顯而易見,你和我年青時候真的好像。不過多了那個人的一些英氣。”
“那個人是誰?”
“王辛,我說過,真相大多時候被撕開后,就會以它丑陋的面容示人。我認為你還是不知道的為好。”
“我能知道你拋棄我的理由嗎?”
“我要是你的話,絕對不會問這一個愚蠢的問題。作為一個母親,但凡能堅持,她是不會拋棄自己親生骨肉的。我發誓,我找了,但沒有找著。
那個時候,我一心求死,但我不能剝奪你生的權利。”
“有什么理由會讓一個母親拋棄自己的孩子,虎毒還不食子呢?便何況一個有血有肉的人。”
“恨,當你的世界只剩下恨的時候。當你的存在會讓我時時處在恨意當中的時候,分開,對于你我來說都是最好的選擇。那樣做,或許是因為愛吧!”
“作為一個母親,你配談愛這個字嗎?”
“你說得對,我不配,所以我也不奢求你的原諒。”
“原諒?永遠都不可能。”
王辛起身來,頭也不回地走出了咖啡館。
夕陽的余暉里,她高挑的身形在城市的廣場上,顯得單薄帶著微微的顫抖。
不倒下,是她留給那個女人最后的倔強。
王辛,這一次是真的徹底從明秋的世界里消失了。
明秋急了,打她的電話關機,去她單位找她,單位的同事說她離職了。
沒有人知道王辛去了哪里?
他明白,王辛之所以從他的世界里消失,都是因為李小華。
自從那一次李小華在酒店里將他和王辛給堵在房間里之后,大概是明秋的言語傷害到了她,她搬到了酒店去住。
在酒店見到李小華的時候,她正在收拾行李,說她要回南方去了。
南方的生意不能缺了她,手底下的員工不太得力,總得要親自盯著才行。
明秋不管她的生意,他關心的是王辛,他問李小華,王辛去了哪里。
李小華輕描淡寫。
“她自然去了她該去的地方,你也不用找她了。”
明秋又一次失了控。
“你到底為什么?是我欠你的嗎?你就見不得我好?”
一向溫和的李小華也發了狠。
“你當然欠我的,我們父子兩個都欠我的,要不是你,我的明明會和我失散這么多年?到現在也不肯見我?我會活在內疚當中,到現在還是孤家寡人一個?”
她的這一番話觸碰到了明秋的內心深處,他無話可說。
他是欠她的,如果不是他,明明還在,父親也還在,一家人還過著和和樂樂的日子。
再一次見到李小華是在萬明明的減刑合議庭上,因為萬明明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明明的養父,也就是受害者父親表達了諒解的愿望,所以執行機關向人民法院提出減刑申請。
明秋和李小華分別坐在旁聽席,兩個人沒有交流的欲望。
明明被押著進法庭的時候,眼角的余光都沒有朝著他們這一隅掃一眼。
這是李小華第一次見到長大了的萬明明,她還是一如往常一樣的平靜。
不同的是,萬明秋在她的眼里看到了晶瑩的東西。
萬明明的養母和養父分別坐在旁聽席的兩端。
養母孫敏表現出來的悲傷神情,反而讓人覺得她才是萬明明的親生母親,從萬明明被押解進來的時候,她就一直在輕聲地啜泣。
時不時地念叨著明明的名字,不過她念叨的是明明戶口薄上被人承認的名字——黃婷婷。
萬明明的后媽沒來,據說,自從萬明明砍死了10歲的弟弟黃棣之后,這個后媽的精神狀態就不太正常了。
開庭時間并不長,案情簡單明了。
也不知道是萬明明的不幸還是幸運,她的養父黃明安向法官求了情,說萬明明之所以能有今天,他這個父親有很大的責任,他選擇原諒萬明明,望法官能從輕判決。
萬明明似乎并不領情,她在庭上發言,表達了自己的立場,她不愿意減刑。
如果可以的話,她愿意一輩子呆在監獄里。
法官問她為什么?
她說:“外面的世界挺冷漠的,監獄里都比外面有溫度。”
這是一個極度缺愛的女孩,她對這個世界是滿滿的失望。
退庭的時候,李小華終于沒能忍住,她站起來,朝著明明的方向喊道。
“明明。”
明明朝著她的方向看了一眼,面無表情。
只這一眼,就讓李小華哭出了聲。
“明明,你看我一眼,我是媽媽啊!”
明明頭也沒有回,被人押解著出了法庭。
她白皙而修長的脖頸之上,那個漂亮的胎記在明秋的眼中時隱時現,幻化成了小時候的模樣。
那個扎著兩個小發髻,屁顛屁顛地跟在自己身后,奶聲奶氣地叫哥哥的小女孩,再也找不回來了。
法院外面,李小華對明明的養父黃明安表達了歉意,并且表示愿意作出一定的經濟補償。
黃明安表現出了一個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說:“李女士,其實你不用跟我道歉,相反是我應該表達歉意的。我明白一個母親這么多年失去女兒的痛苦心情,但婷婷之所以能走到今天這樣,責任全在于我,她到我們家來的時候,也才三歲多的樣子,很可愛,很漂亮的一個小女孩。
這么多年,我和她媽一直當她將親生女兒一樣的看待。其實是我,對婚姻的不忠誠,對待家庭的不負責,才造成了今天這樣的局面,一切都不是婷婷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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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秋認同黃明安的說法,明明錯在哪里呢?
她錯在被人拐賣嗎?錯在該失去父母的愛嗎?錯在乞求別人給自己施舍一點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