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華

第十四章 如夢

就在家人相聚互相舔舐傷口的第二天,又有一樁禍事降臨了,雖然不是降在他們這一家身上,但是也與他們息息相關。

是張賡出了事,而這件事張居然是知道的。

洪武十五年,張賡代替父親押夏稅去歸德州的時候,恰逢州長五十五大壽,這位州長指使他和寧陵縣另外一位押送糧食的糧長科斂,攤派到各家各戶,給立了個名兒叫“口食錢”,收了錢的州長不久之后就調任外地去了,沒想十二年之后,這件事被與他有嫌隙的另一名官員察覺出端倪,然后捅了出來。

這件事張知之甚詳,她在糧長家窗戶外面聽了個一清二楚。她記得當時張賡說自己并沒有敢攤派,而是盤出去了一家鋪子,湊了八百貫交了上去,但是寧陵縣的那一位糧長,是攤派到轄地的。

但是此案既然發了出來,這個州長的政敵要把他搞倒,誰還在乎張賡是否清白,張賡只是城門失火被殃及的池魚罷了,他的長官既然已經定了罪,張賡就是申訴也不會有人查證了。

張賡被衙役帶走之后,李氏就亡魂喪膽了。因為國朝用的是重典,在刑罰上是采取連坐制度的,張賡本來就是代父交糧,此時的糧長制度是世襲的,父親是糧長,兒子也會是糧長。張從叔的長子張繼在國子監,現在任職助教,自然不可能回去繼承糧長的位置;次子張賡理所當然可以代替行使糧長職責。

所以張賡出事,糧長首當其沖也要問罪;那在國子監當助教的張繼自然也要被質疑,輕者趕出國子監,重者說不定也要入獄問罪。

果然不過三兩天的時候,就有官差衙役上門,開始抄點張繼的宅院了。李氏不愧是南京大家族出身的女人,在張賡被捉走的那一天,就讓張帶著王氏他們出去,另尋地方住——說是為免牽連。

所謂屋漏偏逢連夜雨,又云福無雙至禍不單行,張算是知曉了,道理果然是顛撲不破的道理。她們自顧不暇,自己的禍事也沒有解決的辦法,更是幫不了別人的忙。

南京五月正是梅子時節,陰雨連天,張幾個奔波找尋暫時的住處,俱都生了病,還沒有找到合適的住宅——幸而有好心人提醒,說天禧寺有客舍可借住,專門救濟無家可歸之人,張去問,果然如此,只需每日抄經書千字虔心供于佛前,便可抵借住之資。

張他們感恩戴德,有紙筆張自然抄錄地快,一天千余字對她來說不是問題,她的字跡端正秀麗,謬處也很少,寺里專門抄經的僧人看了也說很好。

但是佛經并不能讓張內心的火山平息,反而愈來愈有爆發的趨向——她每天要去應天府衙門跑兩趟,上午是詢問自己的案子,下午是打聽張賡的案子。因為府衙官吏是上下午輪值的,這些天跑下來,幾乎每個典吏都把她認熟了。

張賡的案子判決很快下來,萬幸應天府辦案確實算得上公正,給他定的罪名是“脅從”,是上級逼迫脅從,而不是主動科斂攤派;首惡伏誅,脅從罪減二等,籍沒家產,判流放云南。

一想到糧長七八十歲的人了,去了云南恐怕就回還不了,張心如刀割,恨不能以身代之。這也是她第一次發出了不甘的聲音,為什么周王府可以隨意魚肉百姓,為什么官大一級就可以逼迫手下人替他辦事,這一切的不公平,究竟是為什么!

終于有一日,她看到了中都皇覺寺編纂的新經一部,這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佛經,而是對曾經在那里出家過的皇上的歌功頌德的書。她從頭到尾仔仔細細看了不下十遍,她看到皇帝小時候,見了官吏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十分痛惡,當了皇帝之后就嚴格對待官吏,給他們最微薄的俸祿,給他們最少的假期,卻讓他們干最重的活,帶著枷鎖審案子,一不留心就殺一批不合心意的,而且刑罰還特別殘酷,車裂,五馬分尸,剝皮填草,用這樣恐怖的酷刑每年處死數萬官員,殺雞宰羊一般大刀闊斧的處理官僚集團。

為什么朱元璋能這樣——因為他處在權力的中心;他就是權力,有著合法合理名正言順的生殺大權,誰也不能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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