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華

第九十二章 天字號火銃

第九十二章天字號火銃

第九十二章天字號火銃

張瞪大了眼睛:“果真如此!我竟然全不知道!”

張原先還讓張升和平江伯陳瑄交好,這樣方便大明的水師給張家船隊護航,就不擔心倭寇、海盜了,那畢竟高皇帝水戰陳友諒留下來的水師,戰力可不一般。當年鄱陽湖之戰,是高皇帝幾乎可以算是定鼎天下的一戰,雙方出動水兵三十萬,如此規模,即使到后來高皇帝執行閉關鎖國的政策,卻并沒有裁撤水軍。而靖難打到長江邊上的時候,如果陳瑄沒有率水師投降的話,那燕王是否能順利攻入南京,猶未可知呢。

結果張升并沒有按照她的想法和陳瑄交好,卻另辟蹊徑弄了神機營的舊槍自我武裝了——張再三確認張升弄來的是舊槍,而不是奏報上說的新槍。

“二弟他膽子再大,也不敢弄新槍,他也沒有門路啊,”鄭氏在這一點上很是確定,張升被抓走前沒道理再對著家人說謊:“就算他有膽子,也弄來了,怎么可能跟倭寇交易去呢!這不是死罪嗎!銅鐵、火器、金銀,都是禁物,是絕不可能私下交易的,更不可能賣給倭人啊!”

這一點張是相信的,雖然走私這些東西,的確獲利百倍,但是張家的根底一直是清白的,資本是一點點匯聚起來的,而不是通過這樣的方法急性擴張的——那么那船上的那兩百只火銃,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鄭氏看張的神色變幻莫測,不由得問道:“娘娘,這一次,二弟應該不會有什么問題吧,那東西的來歷交給錦衣衛去查,是可以證明清白的罷——”

她話還沒有說完,張就轉過頭來看她:“沒有的東西出現在了船上,你以為這是偶然嗎?錦衣衛的紀綱與張家有宿怨,他會放過這樣一個好機會嗎?從軍器局開始,到神機營,到市舶司,這是要全部牽連出來了!有人布了個大殺局,這一次,如何脫網呢!”

而此時的謹身殿中,皇帝也在看著平江伯陳瑄的奏報,他對面前強自掩抑著興奮之色的紀綱道:“陳瑄說張升涉嫌通倭,走私軍火,朕之前就說過,事涉通倭,罪在不赦。”

皇帝這話說過很多次,最近一次在和內閣議論倭寇敵情的時候就說,但凡與‘通倭’這個罪名沾邊,就縱容姑息不得。之前也下了旨意,詔戶部嚴交通外番之禁。中國之金銀、銅錢、火藥、兵器等物不許出番,若是誰敢私下貿易這些東西,定要將他誅族!

“不過這案子存疑,”皇帝慢慢道:“比如這兩百只槍,從哪兒得來的?銃身為何沒有字號?朕看通倭的,可能不止他張升,這個案子就交給你辦了,你辦案的本事,朕是知道的,務必要給朕查個水落石出——”

紀綱頓時像打了雞血似的,然而皇帝又道:“只是這案子牽扯到內廷,他張升到底是太子妃的兄弟,朕這里再給你派一個幫手過去,就是之前替你說話的馬云,你也是知道的,他是個老成人,并不善于辦案,人老了,稀里糊涂地,朕罵過他好幾回了,要不是看在他萬事和氣,又講情面的份上,朕也懶得讓他來擾你,你呀,就當做他不存在,他也就是替朕看看這案子能到什么分寸上,朕也是難啊,要打老鼠,還要顧忌著玉瓶兒……”

皇上要求紀綱和馬云通力合作,盡快破案,紀綱從宮門出去,一路上都在思索皇帝的話,皇帝這幾句話,越是體味,越是有深意——現在紀綱就在想,是打老鼠重要,還是顧忌玉瓶兒重要?

他卻是忘了,張升的案子再如何,也牽涉不到內宮來,皇上所說的分寸,其實并不是指外廷和內廷的分寸,這樣的分寸,也不會讓馬云來把握,他說的分寸,其實是在隱晦地提醒紀綱自己注意分寸,皇帝可從來沒有忘了張昶和紀綱的恩怨,而在東宮監國期內生的一應事情,又應該將這矛盾加深了,紀綱若是聰明的話,就該知道馬云才是皇帝欽定的案子的主審,錦衣衛應該為這一位服務——

但是紀綱如今卻連這樣的簡單的圣意都揣摩不出來了,可見他這一位錦衣衛大都督,身后到底是顧忌地多了,他的黨羽,他的私心越來越重,他已經不敢像前十幾年那樣拼卻一條命謀一場。

即使張升已經被逮捕下獄,紀綱所做的第一件事也不是審訊他,而是讓平江伯陳瑄將涉案的兩艘海船從浙東拖行到了南京的港口之中,之后將船上的所有東西都搜檢出來,在看到二百只嶄新光亮的火銃的時候,莊敬和李春不由得交換了個意味深長的神色,小聲道:“利索啊,這事兒辦得,利索啊。”

紀綱斜視了他們一眼,這兩人頓時打住,莊敬拿起一柄手銃,嘖嘖道:“跟陳瑄奏報中所說是一樣的,火銃是銅鑄手銃,口徑為半分,全長為一尺一。”

長度單位歷朝歷代都不一樣,比如說本朝1丈是為1o尺,1尺是為1o寸,1寸是為1o分——而裁衣尺的1尺為34厘米,量地尺的1尺為32.7厘米,營造尺的1尺為32厘米,這東西口徑為15毫米左右,全長為36厘米左右,按營造尺的標準來算,就是半分和一尺一。

“天字號手銃?”李春一挑眉。

“天字號手銃,”紀綱道:“放禁軍三大營的東西。”

火銃生產出來,銃身一定會刻有制造地、制造部門、工匠姓名、監造官職、重量和制造年月,如果這些都沒有,那就看形制,從這個東西的口徑來看,是可以確定為“天字號手銃”,此外還有“英字”、“勝字”號等手銃,形制與“天字”手銃不同,比如勝字號的手銃口徑為22毫米,全長44厘米。

此銃在洪武年間,尚不能大規模制作,是特別制作的,與二十年前軍隊裝備的手銃相比,這種手銃不僅形制縮小,便于收藏攜帶,而且口徑也減小,有利于提高火銃的射程。而且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不同之處是,其他火銃的銃膛中裝有鐵砂,是射散彈,只能進行大面積殺傷,難于精確瞄準,但是這把火銃卻有固定的彈丸,而且可以說是射程精準了——直到永樂三年的時候,這種火銃才開始了大批量制作,但是也只供禁軍三大營,不能滿足衛所的需要。

“那就查編號吧,”紀綱懶洋洋道:“看究竟哪邊缺了兩百只。”

火銃制造出來,肯定有編號,最小序號為“天字一號”,最大序號無上限,也可能是“天字九萬八千六百十二號”,也可能是“天字十二萬三千二百一十七號”,因為只要這種銃一直在生產,那就能一直編號下去。

然而很有意思的是,這樣的新銃,無論是軍器局還是寶源局,俱都不承認是自己丟失的,說他們生產的火銃,編號都是齊全的,沒有一只對不上號的。(/book/115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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