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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萬劫不復

第194章萬劫不復第194章萬劫不復→:戎行野看著黎婠婠,心里說不出是一種什么感覺。

好像這扭曲陰暗狹小的空間里,頭頂那破舊的風扇,都將周圍的空氣在慢慢地稀釋。

他覺得呼吸有些困難,心一沉再沉。

“威脅我啊。”

他笑著說得,黎婠婠卻沉靜道:“事實,你了解我。”

是,這個女人,也不知道哪來的良心,愧對這個,愧對那個。

唯獨對他戎行野!她恨還無情!

戎行野死死盯著那個叫阿寶的小子,“滾。”

幾乎戎行野剛說完,戎毅一把捂住了阿寶的嘴,直接將人快速拖了出去。

阿寶這么大一個個子,毫無還手之力被拉拽到了樓下。

還想往上沖的時候,戎毅一把將他摁死在了墻上,低聲警告道:“想死你他媽就上去,這沒你什么事,跟你無關的別插手。”ŴŴŴ.wenXUEmi

阿寶眼睛都紅了,他在小鎮里長大,到現在也沒見識過這種手段的人。

“你們到底想干什么!”

“你放心,她不會有事,想想你媽,走吧,回家去。”

戎毅指著門口,“再不走,你真的殘廢了,我們可沒辦法。”

畢竟戎行野的命令,他可以規勸,但絕對不會阻攔。

這是他生下來與生俱來順從戎行野的本能。

阿寶看著樓上,想想媽,又想了想剛才她跟那男人說的話,紅著眼走出小巷的時候,一拳頭直接砸在了墻上,上了卡車開車回去的時候,他的淚水都因為屈辱模糊了眼睛。

可是回到市場,本該進貨的時間,竟然卷閘門關著。

他嚇了一跳,趕緊開車回了家,才發現全家人都在客廳等他。

“媽,怎么了!”

“阿寶!”

“你這孩子怎么現在才回來,手機呢!”

阿寶這才低頭摸了摸,“不知道去哪了。”

“回來就行。”

“媽,我想報警。”

“別犯傻,這地方你以為是什么地方,把你這句話咽下去!報了也沒用!”

屋內,電風扇慢慢在頭頂旋轉,因為年代太久遠,還會發出吱吱呀呀的動靜。

黎婠婠總覺得有時候都害怕它會直接掉下來,然后割了她的腦袋。

噴濺滿地的血,到時候死了,恐怕也沒人給她收尸。

在這樣兩邊對峙的情況下。

這風扇的吱呀聲,更顯得可笑。

像是老電影的畫卷,他逆光在窗口坐著,眉眼隱藏在光下,眼底那抹意味不明的眼神,她看不清。

而她垂著腦袋,坐在門口的破舊沙發上,剛才被保鏢合上了。

密封的空間。

空氣中,屬于黎婠婠的味道,就在鼻息間涌動。

是那種令他血液沸騰的熟悉暖香。

那種獨屬于黎婠婠,而只有他最清楚的香氣。

他有時候自己都憎恨自己為什么對她的每一寸,每一點都如此了解。

甚至她每天蘇醒后,會眨眼三次,再從他懷里掙脫,掀開被子先坐一會,回一回神才會去洗漱。

每次看著電腦沉思的時候,她都會把筆插在后面盤起的發絲里,他習慣性抽走,然后在指尖把玩著。

他喜歡她的睫毛抬起的弧度,喜歡她吃東西的小動作,喜歡她永遠時刻保持標準的體態,像是伸出腳在他領土上試探的小天鵝,在確定無害后,安然棲息,卻又總是惶惶。

她不在后,房間里充滿了她的味道。

一條頭繩,一雙拖鞋,一支鋼筆。

全部冠上了黎婠婠的名字。

他甚至不用去想,腦海里已經開始自動播放著,她用這些東西的時候樣子。

他就好像產生了幻覺,時不時感覺到她在這房間里。

下一秒就會打開房門,走進來。

可是沒有,甚至連那平淡無波的眼神都沒有。

她跑了。

在麻痹了他,以為她打算安安分分留在他身邊的時候。

打得周圍所有人一個猝不及防。

跑得干干凈凈。

天南海北他翻了個底朝天,動用了所有的人脈,要不是她今天打給了向璃,恐怕他根本也抓不到她。

她不要他。

這幾個字。

這個認知,讓他足夠抓狂。

戎行野死死盯著她。

黎婠婠坐得有些麻木,加上肚子餓,所以干脆起來去找泡面吃。

因為這地方廚房就是用木板隔起來的。

她也不敢在這燒火,平時如果肚子餓了,她也只是起來泡一碗泡面勉強湊合。

“我讓你動了么。”

男人沉沉的嗓音響起。

黎婠婠抿唇,將手收了回來。

“那你想怎么樣呢。”

是啊。

他想怎么樣呢。

其實也不是沒辦法的。

辦法外公早就教過他了。

正如6歲那年,他非常喜歡的那只狗崽子。

在一堆獵犬堆里,他護著的狗崽子,跟他一樣可憐的存在。

那黑黢黢的身子,甚至沒有褪去絨毛。

只會搖著肥墩墩的尾巴,跟在他后面,摔跤了也不在乎。

用那黝黑的小眼珠子看著他。

然而他第一次到軍營的時候,訓練的時候,那只跟著他從戎家過來的蠢狗也來了。

“哪來的小東西!”

“再不管好就燉了吃。”

他不高興別人碰他的東西,所以當天放了把火,給那說要吃他狗的家伙的寢室給燒了。

然后他被脫光了上衣,掛在校場里,作為懲罰。

每個路過的人都在笑話這小子的不自量力。

可三天后,他依舊不求饒,這些人的眼神逐漸就變了。

變得對著小子敬而遠之。

小小年紀,一股狠勁。

這長大了還得了。

第四天,外公親自來了。

然后帶著他去了靶場。

“喜歡槍?”

他第一次流露出渴望歡喜的表情。

“喜不喜歡!”

威嚴的聲音厲聲質問。

“喜歡。”他冷漠回答。

“大聲點,我聽不見。”

“喜歡!”

“拿上這把槍,將它打死,你就可以帶走這把槍。”

那是他第一次用槍射殺活物。

目標是——那只狗。

他甚至沒給它起名字。

只是叫它小蠢貨。

他不敢。

外公就站在他的身后。

“你今日為了這畜生,可以對著你今后的戰友動手,那么他日,誰會成為你后面的眼睛?”

“行野,永遠不要告訴任何人,你喜歡什么,就算那只是一條狗。”

“它也會成為你的軟肋,讓你萬劫不復。”

“砰!——”

《》情節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節與文筆俱佳的都市言情,轉載收集掌控欲。